警察进入他的公寓搜索时发现,屋里果然脏乱不堪,乱放着一些动物的颈链,三个沾满血迹的餐具旁还有一份报纸,上面有沃林太太谋杀案的报道。整个屋子里到处都是脏衣服,有些也有血迹。冰箱的盘子里装着一块块的人肉,甚至一个容器里还装着人脑。在厨房的柜子里,有几把从沃林太太家偷来的刀子。
墙上的月历令人生畏,沃林太太和米洛斯太太惨遭毒手的那两天都被凶手标上“今天”两个字,此外,凶手还在197八年另外的44天标上了“今天”两字。
如果此案未破,是否又得添上44桩谋杀呢?谢天谢地,我们不必知道了。
蔡斯被捕后,警方立刻发现他涉嫌实施了另外一桩谋杀案,那桩案子也发生在附近。
早在1977年12月2八日,安布罗斯·葛瑞芬和妻子一起到超市购物后回家,正当他们把买来的一包包东西从车上往屋里搬的时候,蔡斯刚好开着他的货车从此经过,他连开两枪,其中一发击中葛瑞芬先生的胸部,他立即毙命。弹道分析显示,凶器正是蔡斯那把点22口径的。于是他被以三项谋杀罪进行起诉。
警局的电脑记录中有一桩发生于1977年的意外事件(后文简称为“太和湖事件”),证明蔡斯此前曾在印第安保留区太和湖附近被一名印第安警察逮捕过,当时他的衣服上沾有血迹,货车内还有一把枪和一瓶血。但警察只是让他付了罚金就放了他,因为车上的血是牛血,而他解释衣服上沾的血迹是猎杀野兔时残留的。
蔡斯令人叹息的历史慢慢完整了。
1950年,蔡斯出生于一户中产阶级家庭,小时候是个可爱乖巧的孩子,八岁时还有尿床的毛病,但很快就没有了。大约12岁的时候,他的家庭出了问题,当时他的父母经常在家大打出手,母亲后来控告他的父亲与人通奸、囚禁她并且吸毒,父亲被拘捕后声称这都是些夫妻间的争吵而已。
后来,几名心理医生和精神分析人员组成了一个小组,对他们家进行访谈,经评估认为,蔡斯的母亲患有典型的偏执狂妄想症,“具有很高的攻击性……脾气暴躁……易怒”。父母的婚姻在争吵中又维持了近十年时间而后终于离婚,其父后来再婚。
蔡斯的智商很普通,iq大约95,20世纪60年代上高中,成绩一般,交往过几个女友,恋人关系维持的时间都不长,此外他几乎没有什么好朋友,除了家人也没有其他长期稳定的人际关系。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对他做了心理诊断,一致认为他是在高中二年级时才开始堕落的:“他叛逆、大胆、不求进取,物品总是脏乱不堪,还吸食和酗酒。”一位曾与他交往密切的女友说他经常服用,1965年因为携带而被捕,后来被罚做社区服务。这样一个普通人为啥靠杀人获取快感简直不可思议,他也没有什么痛苦的经历,不是被父母抛弃或者被女朋友抛弃之类,他贫乏的眼睛里经常都给人一种单纯的感觉,他还爱笑,有时候莫名其妙会陶醉在某个电视剧或者电影画面里面不可自拔的大笑起来,让身边的人会觉得非常尴尬,当然蔡斯是不会理会别人的感受的,他并不是无知,他只是陶醉,陶醉在他的小世界里面,这样的小世界安全又没有风险,何必要管别人呢……他自言自语的说着,他的房间充斥着让他迷醉的气息,他需要这样的放松,然后人事不醒的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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