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逍在八岁那年勉强抱住了性命,在离开洪武镇之前,他也不会想到水镜先生的身份特殊,关于这一切,还都是师傅涂山后来告诉他的。
涂山还说,孩童挺过了八岁的化妖期,体内的妖气就会蛰伏起来,变得极为稳定,往后十年之内都不会再次发作。
但到了十年期限之后,这股妖气就会蠢蠢欲动,想要与身体的主人争抢主导权,若是控制不住,让妖气侵蚀了心智,就算是大罗金仙下凡,也阻止不了化妖的发生。
十八岁的身体已经能够承受住化妖产生的痛苦,一旦这个过程结束,人就会彻底化为妖,拥有原先百倍千倍的力量。
但心智也会受到牵连,变得弑杀成性,再难与人共存。
涂山在山上四年,几乎有一半的时间在教导陆逍怎么样克制住体内妖气,好让陆逍能够在十年期限到来之时,能靠自己渡过难关,这也是他千叮咛万嘱咐绝不让陆逍踏足洪武镇的原因。
人一旦失去理智,体内的妖气便会占据心神。
陆逍奋力镇压住喷薄欲出的邪恶之气,汗湿衣衫,许久,才重重地松了口气,脸色惨白,双唇之上看不到一丝血色。
情况有好也有坏。
坏消息是自己八岁那年设下,用于镇压妖气的封印已经崩坏,体内妖气虽是暂时被镇压下去,但也随时有可能再次兴风作浪。
好消息是自己在调动体内气机的时候,忽然间发现了一枚印记,先前自己打坐静养时,从未发现过这么一个东西。它就好像被人刻意种在体内,指引着自己去找到它,然后打开它。
以陆逍的性格,多半是打开了之后才会想到,这如果是一个陷阱,自己的这条命可就没了。
所幸这此不是陷阱,他把自己体内的这枚印记打开后,里面冒出了一股十分柔和且带着温热的灵气,身体里的内脏器官都像浸润在温泉中一般舒适温润。
陆逍顿时觉得整个人都有种脱胎换骨的轻快感觉。
再度调动气机时,他惊讶发现自己的修为突飞猛进,粗略估来,竟然已经突破了丙品境界,甚至有些触碰到了乙品门槛。
听郑老临走之前所说,有一个绝世高手借用自己的身体,把云海宗一家老杀了个精光。
关于具体的细节,那老头半个字都不愿意多说,陆逍也只好相信了他说的一面之词,谁让自己被皇甫虎打了个半死不活,什么事都不记得。
所以说,自己体内这枚印记,应当就是借用自己身体的那个绝世高手所埋下的,当做回报?
陆逍嘿嘿傻笑了一下,心想,那位高手你没事就多来借用借用我的身体,只要不缺胳膊少腿不毁容,随你使唤,只要别忘了每次都留下一些‘好处’就行。
衣衫褴褛的老头抱着车轮瑟瑟发抖,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只是说了几句话,面前的少年就突然一屁股坐下,念起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口诀,没过一会儿还浑身颤抖冒汗,现在又突然嘿嘿傻笑,着实把他吓得不轻。
“伙子你刚才这是干嘛呢?”
陆逍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给你下咒。”
老头哎呀地怪叫一声,突然就抱着车轮哭了起来,“没天理啊!没王法啊!这世道怎么就沦落到了这种地步!我一个半截身子埋进黄土里的老头子,居然还有人要给我下咒!咒我死哇!苍天啊!你要是有眼,就赶紧劈个雷下来,劈死这子!哎呦喂~我老头子的命是真苦哦~子你给我记住了,我就是做鬼也要缠着你!哎呦喂~命苦啊命苦啊~”
“你有完没完,哭完了赶紧上车,我们要走了。”
老头一愣,破涕为笑道:“你要带我回洪武镇?”
陆逍点点头,“刚好顺路,不过我先说好,等下你别给我鬼哭狼嚎的,那边那个可不向我那么好讲话,他一个不高兴,把你砍了喂狗都是轻的。”
老头朝少年指着的方向贼眉鼠眼地看了看,欧呦了一声,“娘们俏的很啊,子,你可真有福气。”
“滚滚滚!那他娘的是个男人,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你要是等会儿说他是娘们,我可不救你。”
老头答应一声,跟只猴似的跳上马车,哪像是吃了一个月野果子的样子。
陆逍转身走到赵世成身边说道:“赵大公子,那有一老头,洪武镇来的,说是迷路了要我们把他带回去,我同意了,您说呢?”
赵世成两天来头一次开口,“这里距离洪武镇还有三天的路程,他一个老头子,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看到赵世成终于愿意开口说话,陆逍别提有多高兴,这两天他一路自言自语,面对个闷油瓶简直头昏脑涨,就算是这只闷油瓶开口骂他个几句,他也多半会笑着接受。
“似乎已经离家一个月了,在山林里绕着走,差不多也就到这,咱要是把他仍在这里,他可就真没命了。”
赵世成冷哼一声,站起来朝马车走去,“随你的便。”
白衣少年撇了撇嘴,心想得亏时遇到了我这么个脾气好,性格棒,被骂还要呱呱叫的下人,要换做是别的什么人,就算拿主子没办法,多半也要私底下跑路。
想起在云海宗那几个莫名其妙的耳光和莫名其妙的话,少年心里很不是滋味。
从到大只有那个黄脸婆给过自己耳光,而自己也多半是要还以颜色的。唯独对这白脸,自认为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竟是敢怒不敢言。
陆逍厚着脸皮追上赵世成,笑眯眯问道:“赵大公子有没有别的衣服?借的我一件呗。”
赵世成疑惑道:“你这一身白不是挺好看的,比你之前那件好上千倍万倍。”
白衣少年咕噜咕噜转了个圈,为难道:“好看是好看,只是我这人穿不得白衣服,你懂我意思吧?”
陆逍没有明说,实际上是为了经过洪武镇时不会招人耳目。
四年前白衣涂山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救走自己,想必整个洪武镇看到白衣都会哆嗦一下,尤其是衙门那些人和李家胖子,而恰巧这两者都是街上最为勤劳的观光客。
陆逍面貌虽然与四年前有所改变,但眉眼之间仍是保留了此间少年的模样,若是被有心之人多瞧上几眼,一定能够认得出来,比如李家那个胖子。
当初他被涂山一句话吓得尿了裤子,以他的自尊心,估计老到没牙那时也不忘骂上涂山两句。
自己没死,对李胖子来说如芒在背,如鲠在喉。
赵世成钻进马车,扔出来一件黑金锦绣衣,“这是我最烂的衣服,你将就着穿。”
陆逍捡起赵世成口中最烂的衣服,当他瞧见领口上金丝镶边的绚烂花纹和一摸便知是最为珍贵的蜀锦面料时,从未穿过二十文钱之上衣服的穷子陷入了沉思。
最烂的衣服?金丝?蜀锦?
金丝倒不足为奇,大徐国强民富,就算是在最为偏僻的村落之中,女子嫁人时娘家也能拿出些金子来,请铁匠师傅打造一只手镯,一只发簪和一对耳环当做嫁妆。
但蜀锦乃是皇家贡品,寻常百姓倾家荡产也不一定能买的起一块蜀锦手绢。而整件蜀锦制成的衣裳,价值丝毫不输一张柳下生亲笔书写的字帖。
看到陆逍呆头鹅一般的眼神,赵世成说道:“你要是不满意那我也没有办法,我这其他衣服你穿不起。”
我这其他衣服你穿不起。
穿不起。
先前从未觉得自己受过侮辱的少年,此刻欲哭无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