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花落梦无常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洛水鲤鱼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

    正月七日,小雨,未初,洛阳城北,平曲坊,顺源酒肆。

    常无梦正端坐在木几旁,扭头望着街对岸的修灵渠旁细雨中聚集的人群,昨夜一场大雨,彻夜未休,这些人兴许是想要乘渠水暴涨捞点鱼虾改善口食。木几上放着一壶从太原府运来的汾酒,酒香味浓郁,常无梦回头端起酒盏,仰头,一饮而尽。

    “常洗马,万安!”花洛叉手行礼。

    “花帅,万安!请!”常无梦回头,回礼。

    “不知常洗马唤下属来有何要事?”花洛落座缓缓问道。

    “花帅放心!不过是寻常聊天罢了!”常无梦笑道,“花帅能否再把去岁十一月十六的无名尸案再讲一遍与本官知晓?”常无梦为花洛斟上一杯酒。

    “谢洗马!”花洛双手扶杯,“洗马想听,下属自会慢慢道来!”

    “去岁……………………。”

    花洛所述与县衙档案基本一致,七日之后,花洛及其属下不良人几乎查遍洛阳城与“聚贤”二字有关的所有地方,均无发现有关男尸的任何线索,后查整个洛阳县城近几日之内接报失踪的人口,也均与男尸不相似,遂遣附近街坊里正来辨认,均摇头不知,这时刑部公文已下,此案乃普通命案,无需移交大理寺处理,可有洛阳县县令自行审理,后续处置无需上报。依律,无主之尸七日以后可以入土安葬,随后王县令就结了一个失足溺水案,安排下属不良人把尸体葬于城西乱葬岗,亡者衣服,配饰皆存放于县衙证物室,以便将来万一有人寻亲,也好有个辨认之物。

    二、

    “常洗马,下属所述据为事情。”花洛说完五尸命案的案发、经过、及处理结果,看着对面常无梦盯着他的眼睛里漏出的不信任,又说了一句。

    “花帅确定所述为实?可有其他遗漏的地方?”常无梦认真的看着花洛。

    “这……,”花洛又认真的回想了一下,抬起头,望着常无梦回道:“下属确认,未曾有遗漏之处。”

    “仵作验尸之时,你可在一旁协助?”常无梦问道。

    “这个下属确实未曾在一旁协助,下属遣人把尸首送回县衙验尸室之后,王县令便让下属去调查亡者的户籍住所,以便早日确认死者身份,所以并未在旁协助,再说勘验尸首从来都是县令与仵作之事,与下属无关。”花洛回道。

    “也是,对了花帅,恕我多嘴,不知你对王县令有何看法!”常无梦问道。

    “这个……,下属不敢妄加非议。”花洛道。

    “唉!无妨,只当是朋友之间闲谈!”常无梦道。

    “好吧!即是如此,下属就斗胆跟常洗马说上几句,虽说下属跟随王县令不足三载,但也看的出王县令也算的上是爱民如子的好官,为人并不贪财好色,为朝廷也算尽心尽力,凡事多亲力亲为,任洛阳县令九年,并无太多过失之处,只是凡是宫中上司来人,不论官职大小,他都显的卑微小心,竭力巴结,所以下属觉得王县令似有贪权之嫌,当然了,这些都是下属的妄自揣测。”花洛道。

    “……”常无梦听完便不再多问,花洛此人为人谨慎,不会多言,看来也问不出什么。

    “当时参与验尸的仵作现居何处?”常无梦改口问道。

    “仵作居住于城西洁垢坊,离此地间隔四条街。”花洛道。

    “可否请花帅带路,我想见一见此人!”常无梦道。

    “自是可以,我这就带常洗马去。”花洛说着站起身子。

    “好大的鲤鱼啊!”就在两人准备出门之时,顺源酒肆对面的修灵渠旁,一人手提一约末三尺的大鱼,眉开眼笑,旁边围观的人群里响起了嘈杂的羡慕声,惊叹声,常无梦随花洛刚站起身子便被窗外的声响吵到,转头望了过去。

    “今岁元日之后,不知为何城中多处水渠都忽然多了许多以前从未见过的大鱼。”花洛看到常无梦撇向窗外的眼睛,说道。

    “昨夜大雨,一夜未休,洛阳县城紧邻洛水,渠河相通,这些洛水鲤鱼定是趁洛河水涨,误入水渠。”常无梦回过头道。

    “我看未必,洛河水涨,城外自有渠坝阻拦,如若洛河河水倒灌入水渠,岂不是先要把渠坝冲垮,到时怕半个洛阳城都要淹没于水中,城中之人哪里还有心思捕鱼嬉闹。”花洛道。

    “是吗?看来花帅对城周地形颇为熟悉!”常无梦笑道。

    “分内之责!”花洛道,闲谈间两人已走到楼下。

    “有劳花帅带路!”常无梦对花洛叉手行礼。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上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