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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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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1 月 奈何明月长得很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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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谁是黑社会

    又是这么一句。唉,比起无尽的敲诈要好很多。都说知足常乐,我知足却乐不起来。我是不知道“了”这样的“难”到底是个什么行市,我要是个死刑,那不得要上百万啊。由于此,也由于我的处境,我的商场经验在这样的对抗中用不上一点。他的这番话,明显是承认了这笔钱与公检法只有那大的关系,或几乎没有关系,也只有他,这个黑心的律师,这个趁人之危之人要敲老子一笔的吃律师饭的禽兽。可以想象,待我出去,见到他,还要满脸堆笑地表示无限感激,以示会做人。他还要在往后的餐馆利润里分走十万占有的股啊!虽是股,但分起钱来也是胸口要疼几天的。这真是,牙被打掉了,血和牙一起往肚里吞。无限悔恨涌上心头,人终究是要为自己的行为埋单的!

    见我不语,孙琦说:“刘总,你要想,早一天出来,少判一年,这一年你可以在外面赚多少钱?能判成这样,还是赚的。”

    还要他废话,这种投入产出比,我早在心里默算了不知道多少次。

    我说:“我刘某并不是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我这人一生出来就知道一对父母要对得住,二对朋友要对得住。我看重的是这两方面。”我这样说,分明是在暗示他,不要对朋友下黑手,如果他贴心帮了我,我会记得他这个“朋友”。

    “那当然,那当然,我早知道你刘总是重情重义的人,佩服。”老江湖就是老江湖,我那番暗示他听出来,但无触动。钱,钱在谁面前都是最好的情感、最大的情义。他吃这碗饭,不靠这个获最大利润只能算是不够职业,我只得如此理解。

    给庄学钟的一张条子写罢,我感觉写了张三十万的支票,我看到了自己推那张纸过去的很不男人的抖手——

    “你在这里还有什么要求不?”

    “看能不能帮我换个工种?我每天糊火柴盒子,眼睛花花的,脑壳发黑眼晕,背不住。”

    “好,我来想办法。”

    “还有,我爹娘那边没动静吧?我怕回不去过年,他们会急死。”“反正,我和庄总都会守秘密。你放心。”

    孙琦走后第二天,我在众烂人羡慕的眼光里就被调到了厨房做饭。调走的理由是,我是饭店老板,去伙房做饭,专业对口。我也以为入了轻松的境地,哪想,一去,满眼是待洗的碗筷盘。经了解,才知,这里另外两个厨师也是靠了关系才进来的,唉,哪块资源都不被浪费,这看守所还成了宝地。

    从此,我六点起床,和面,蒸馒头,熬比刷锅水还稀的饭。开饭了,我为每位烂人盛饭,等他们搞完了我才能吃。接着就是刷洗满世界的碗盘筷。到了九点多,稍微休息下;十点,开始择菜、洗菜、切菜、做大锅菜。如此地,直至夜里九点多才能归号子。一天就想两个字:想死。

    本想再提“跳槽”,这念头一经产生即被打消,在这高耸到天上的围墙里,除了教官、医务室的医生,他们的工种外,我想不出什么工种是可以轻松并有尊严的。我的罪孽不浅不轻,我的灵魂也如碗盘筷需要无数遍地清洗,我有何能逃避这自讨的一切?

    大年三十,看了一台主题为“悔恨的泪”的演出,听了一晚的囚歌,我强颜欢笑地在看守所度过不伦不类的除夕。去年此时离婚,今年此时沦为阶下囚徒,我真是越混越没人样,明年此时不会含笑九泉了吧我。老天爷,我没想过要有大作为,您就别再苦我心志,劳我筋骨,饿我体肤,空乏我身,行拂乱我所为了!你有狠要我现在就死,早死早托生,来世我定不再重蹈这辙。

    这真是:去年今日烟雨中,人面花火相映红。人面不知何方去,花火依旧叹春风。

    大年初八,天走暖,法院一上班就开庭审我这案子,也算是面子,我这是开年第一案。

    就像刘德华演的《法内情》,我被带入一个朱红漆的围栏里,所不同的是,审判结果在我出庭前孙琦就已透露,不会有激烈的辩论和搞不下去的休庭。

    我扫遍现场,在“观众席”里看到了庄学钟、曼丽和莎拉,我冲他们微笑,莎拉眼泪直流。看到最后一排,我呆成木鸡。用眼逐一扫过去的内容里,有我的老父老母和我们公司的我的亲戚会计!他们怎么来了,哪个全家死绝的杀千刀干这缺德事?让他们知道了?真是要了卿命。

    不管怎样,我还是爷们地对他们遥远地传达意为“没事”的笑。

    认认真真抓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诉讼代理人发言罢,被告(也就是我)进行答辩,当着爹娘的面我鼓足十万分勇气对自己的罪行没有辩解,照单全收。辩护律师孙琦也就我的自首及配合公安破案及在看守所的优秀表现做了一番陈述,请求审判长念我初犯从轻发落。

    没有悬念。审判长最后裁决:判我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我被当庭释放。

    出法院,提到嗓子眼的石头落了一大半。官司如想象的结果,稍有的得意夹杂在诸多复杂心情里。我随意地跟庄学钟等打了个招呼,用眼盯了下莎拉暗示其不要过来,就直奔父母。母亲对我责怪少、疼爱多,她说我瘦了。我心想能不瘦吗?又不是真的到香港那花花世界开分店去了。父亲则黑着脸,不言。

    我态度极好也是真充满愧疚地对老爸说:“爸,对不起。”“你应该拉去枪毙!”父亲说罢,一记五指山下来,所有人都傻了。一家三口集体超没面子。

    0世纪60年代末的某天,父亲与母亲在“文革”武斗时认识,革命激情霎时演变成革命的爱情;0世纪70年代初的某天,父母革命的爱情下有了“革命”的我。我六岁时,父亲就去了新疆,也是革命需要,一去十年。我和母亲搬到了长沙。没有男人管教,我在母性的溺爱下叛逆有加。当时的通信不发达,更没视频聊天一说。少年的我对于父亲的印象,只是相册里的某个人。日子长了,同学们都怀疑我是不是个没爹的孩子。没爹,在院子里就会受人欺负,为自保,我不得不斗狠。打架、请家长是常有的事,母亲为此心力交瘁。到了我读高中的时候,父亲带着一身的病回来。被病痛折磨的父亲,脾气暴躁,本就没有什么交流的父子,矛盾重重。父亲的善良和病痛我几乎看不到,我只有接受挨打和内心对抗。

    都说时间是最好的机器。一个灶台上吃饭,日子一长,父亲的爱藏不住会传达。心情都好时,我们会回忆起父亲从幼儿园接我回家路上时我说过的话:等我长大了,用我的工资再加上爸爸的妈妈的工资一起买辆自行车,不要爸爸每天走路这么累。

    父亲从新疆回到长沙直接进了有些权力的单位,这也为成绩一般的我考上商学院埋下了伏笔。回想,一路走来,从上学到毕业到找工作再到结婚再到离婚再到弃子,我发现,没一样是听了他的。我这“个性”玩得是有些绝。

    灭绝人性的“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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