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
a与a+&b的关系,法条竞合
。
一丶信用卡诈骗罪?首席罪名?
??一些特殊的法律拟制: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
抢劫信用卡,事后使用的,一律只定一个抢劫罪。
拾得单指拾得型侵占行用卡并使用的,定信用卡诈骗罪。(要求主客观认识一致)
4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通过互联、通讯终端等使用的,以信用诈骗罪论处。只限窃取信用卡的,并且是非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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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原理:
人可以被骗,机器不能被骗。
具体原因:a机等无审核义务信用卡仅是债权凭证不会产生认识错误对机器不适用信用卡诈骗罪除非法律的特殊拟制
。
、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1使用行为(包括指使点人使用):以假充真,依照其通常功能(透支、消费等)对人使用,骗取他人钱财
使用对象:人而非机器
受害人:银行(为了保护合法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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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1行为主体:包括原合法持卡人本人
使用对象:仅限对人
受害人:银行(不存在有效合法持卡人)
。
冒用他人信用卡
1行为主体:合法持卡人(以自己名义合法申领到信用卡的持卡人)以外的人+违反持卡人意愿
行为对象:对人(三角诈骗)
受害人:合法持卡人
。
4恶意透支
1信用卡:仅狭义的信用卡(有透支功能)
行为结构:
非法占有目的+超额r超限期+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书面r口头,仅限向持卡人催收)后超过个月仍不归还
(如是消费后再不想还是:侵占罪)
行为主体:合法持卡人(真正身份犯)
4受害人:银行
5行为对象:仅限于人
。
、本罪具体的一些问题
取得行为+使用行为后对罪名的判断:判断非法行为性质(盗/>诈/>侵等)在看使用行为
。。
。。
二丶集资诈骗罪
1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占有目的=集资诈骗罪
对象:社会公众
诈骗手段:虚假承诺回报
4既遂数额:即犯罪所得数额(不扣除为诈骗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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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丶贷款诈骗罪
1行为结构:非法占有目的欺骗金融机构人员产生认识错误基于认识错误发放贷款行为人取得贷款并据为己有
行为主体:自然人
开始无非法目的,取得后又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如仅实施了转移、隐匿贷款的,只在民事追究
4高利转贷罪
无非法占有目的,但有牟利目的
5骗取贷款罪
无非法占有目的
6欺骗担保并不想归还:
对担保人诈骗罪r合同诈骗罪,对银行贷款诈骗罪
6公犯问题:
看共犯的身份(处分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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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丶票据诈骗罪
1行为结构:
明知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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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丶保险诈骗罪
1主体:仅限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真正身份犯),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着手:申请理赔
共犯问题:
看共犯的身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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