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丶货币犯罪
1伪造货币罪
1概念:无发行权人,非法制造假币
伪造:要求足以使一般人信以为真不要求有真实对应的真币
[伪造:以假造假
变造:以真造真
但是原材料是真币的也可以是伪造看改变程度(即翻新程度)]
对象:正在流通的货币(包括纪念币以及境内外货币)
4成立:非法使用的目的
5罪数:伪造货币是后续行为的源头,因此本着吸收犯的原理,对后续行为不单独立罪,只成立伪造货币罪。
(当然此处进针对同一行为对象,自己造假币,又买卖运输他人的假币,还是依照行为数量定罪)
。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1出售:有偿转让(要求对方知道是假币)
购买:有偿取得假币(存在不能犯问题)
运输:转移假币存放地点(要求为出售而运输,运输仅限于国内,运输行为一但既遂,无法中止)
4罪数:
出售、运输、购买因是选择性罪名,无论如何只定一罪
。
金融工作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1行为方式: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真币
1但两个行为可以单独定罪,并且是选择性罪名
2以假换真币,同时构成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想象竞合,择一重处。
。
4持有、使用(要求交付使用)假币罪
1使用:将假币作为真币投入流通领域
1对人使用:要求对方不知情
具体方式:用于交易和单向交付
2对机器使用:存是使用,取是盗窃
要求当做货币,正常使用
罪数:
1盗窃普通财物,实际窃得假币又持有使用的,定盗窃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主客观同一排除了假币的性质)
4盗窃假币得假币,持有不在定罪,只有使用再数罪并罚。
。
5变造货币罪
变造:以真造真
1但是原材料是真币的也可以是伪造看改变程度(即翻新程度)]
同时采用伪造和变造手段,拼凑货币定性为,伪造货币。
※使用变造货币定诈骗罪而非使用假币罪,
?出售、运输、持有、使用假币罪中的假币都是伪造的货币,不包括变造的货币
。。
。。
二丶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本罪+非法占有目的=集资诈骗罪
1“公共”:社会不特定人(包括发展下线)
”存款”:而非资金(范围广),此存款的用途是来放贷。
侵犯法益:银行的放贷权
4行为主体:吸收者(无吸收资格或有资格但违反规定通过擅自提高利率等方法吸收存款)
5罪数:行为人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又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后又擅自设立金融机构,以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本罪并罚。
。
。
三丶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范围很广)
?本罪是金融金融诈骗罪的源头犯罪,以具体的金融诈骗罪成立牵连犯,择一重处即可
1行为对象:
金融票据
包括四类:票据、金融凭证、信用证、信用卡
(不包括国家有价证券、股票、企业债券
行为方式:伪造r变造
1伪造:
1有形伪造:无权制作人,假冒他人制作,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真
无形伪造:有权制造人,超越其权限,违背事实制造内容虚假的金融票证
2变造:擅自将真正的进行加工
※伪造信用卡:有信息1张既遂,空白10张既遂。变造信用卡,非本质变造无意义,本质变造=伪造。
主观要件:使用目的,其他在所不问
。。
。。
四丶洗钱罪
1本质:特殊领域内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即犯罪所得合法化)
七中上游罪:毒品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7诈骗罪。。。?本七罪确定不需要法院审判,只要求在事实证据上确认即可。
?合同照诈骗不包括在内,因为合同照片不属于金融诈骗罪
主观:明知是7罪犯罪所得及其收益,7罪内认识错误不影响。
4本罪与上有犯罪帮助犯的区分:
有无事前通谋
5处罚:没收上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有被害人要返还被害人)
。。
。。
五丶普通犯罪
1高利转贷罪
1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有无返还意思(非法占有目的)
行为对象: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行为结构:牟利目的+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
。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据罪
1性质:选择性罪名
骗取贷款罪+非法占有目的=贷款诈骗罪
行为方式:欺骗
1主观:不能有非法占有目的
2手段:欺骗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不能知晓真相,否则就不够成本罪)
4行为主体:不是身份犯,未取得人也能构成本罪(甲为贷款请乙担保,乙提供虚假的担保,甲不知情,银行因受骗而发放贷款,乙独立构成本罪)
※行为人提供真实担保也可能成立本罪,甲冒用他人身份提供了真实担保,也成立本罪。?关键在于欺骗性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盗窃、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1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盗窃、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
4违法发放贷款罪
1行为主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主观:故意犯罪,对“”重大损失“”不要求认识到,“重大损失”只是客观处罚标准
性质:行为犯
4关系人: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人员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5犯本罪又受贿,并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