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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普在霍格沃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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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谁动了我的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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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路或者说路大卫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尽管前一章已经介绍了这是一个来自未来的穿越者r重生者。理论上他应该是显得那么的与众不同――拥有金手指,能够通晓未来,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等等。然而理论不等于实际。上辈子路仁乙就是个普通人,出生在普通家庭,出生时既没有天雷滚滚也没有红光满屋,学了个艺术类,毕业了开了家的画廊,没有大出息反正也饿不死。跟朋友喝酒吹比时也有过羡慕隔壁老金家号称三胖的八零后,一觉醒来还是日复一日的普通生活。

    假设没有意外的话,他那辈子也就那样了。

    然而意外发生了。

    发生得是让人如此的猝不及防,以至于路同学还没做好准备呢。

    至少也得里的穿越或者重生后二三十年的股市走势好吗?

    然而并没有。对于未来的记忆大卫忘记得很快,那辈子英语又是最反感的学科之一――有关英国在二十世纪末及二十一世纪的唯二记忆就是马岛战争和未来不知还有多少年的脱欧。

    家庭或许比上辈子强些,至少现在就达到中产阶级水平了。

    新纪元的妈妈是一位位于南安普顿市区的会计事务所的会计狮,也是家庭开支的大头的来源;而新纪元的爸爸则在造船厂做一只强大的攻城狮。父母混的都要比另一个世界好很多,大卫却觉得自己可能还赶不上上辈子――对大不列颠他实在是缺乏认同感。

    他不知道自己能在新世界里干什么。

    大概是正常的上学,毕业,当职员,成家然后这一辈子?

    或许再像上辈子那样开个画廊然后娶个大洋马?

    劳资日的动嘛?筷子搅大缸很辛苦的说。

    这就是没有金手指的痛苦。

    我真的当不了主角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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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贝儿,我们现在要识字了。”

    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后,莲·富兰克林·张·路夫人抱着三岁大的主角坐到沙发上说。

    沃特么是个成年人啊,妈妈!请不要把我当作一个四岁大的孩子!

    大卫在心里无奈的吐槽并且表示抗议。

    然而路夫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从未来的某一时刻穿越回来的,于是她很自然把这种抗议当作了孩子不愿意学习的表现。

    “不喜欢学习可不是好孩子哦!”路夫人盘坐在沙发上,身前推起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卡片,那是幼儿的识字卡。她举起一根手指在路大卫的眼前晃了晃,用充满了诱惑力的一起轻轻的说道“学会这个词语就买给你吃哦!”

    劳资上辈子就是这样被你诱拐到肥胖的不归路上去的吧,妈妈!

    路大卫表示这辈子坚决不上当。

    不就是荔枝么,就像是谁没有吃过似的。

    看你动词怎么教,哼哼。

    尽管路大卫已经很克制自己的欲望了,可他的身体还是孩子,当路夫人起身从冰箱里端出一盘子剥好皮的白嫩嫩的荔枝的时候,大卫还是没有管住自己的唾液腺。

    什么,你说他应该管住自己?

    拜托,请注意我们的穿越者还不到三周岁这个现实当然,某东亚大国的虚岁算法路大卫现在已经四岁了。

    不学会单词就不给吃!口水流出来也不给吃!

    “li···li什么来着?”路大卫艰难的记忆着不算复杂的词。

    可能我的金手指并没有体现在记忆力或者学习加能力上。

    说好的超级记忆力都是重生者穿越者的标配呢?

    怎么还赶不上上辈子呢?

    这辈子当一个学霸或者学神的梦想还没开始做就已经破灭了。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这个单词记了个囫囵,也不知道明天被考的时候会不会忘掉。路大卫欢呼着从盘子里抓起一个荔枝,美滋滋的吃到嘴里。

    一个成熟的灵魂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羞耻。

    这也太没出息了!

    识字课结束之后是数学课,背诵九九乘法表。

    路大卫不知道正常的英国孩学前教育的时候都应该学些什么,不过学的东西跟自己的应该是不一样的。至于为什么,你见过哪个三岁孩就开始双语教学了?

    睡觉前的例行读故事读的是西游记——一个男人骑着一匹马带着一个仆人和两只宠物旅行的故事。

    鬼佬就是这么翻译西游记的。

    所以为了从源头就确立一个正确的华夏文明观,路夫人读的是汉语版本的西游记。

    原来的大卫是听不太懂自己母亲说的什么的,古典名著对于一个三岁的孩子来说基本上可以被称之为天书。每天路夫人要用自己的语言重新组织一下所诵读的内容好让自己的宝贝听懂自己在说些什么,而不是仅仅把儿子念困为止。

    得益于路夫人的努力,原大卫·路知道了这并不仅仅是一个两个男人和三只动物的冒险故事。

    按照正常的穿越文,我们的主角现在应该具备独立的阅读能力了——以至于这种能力会让自己的父母有种发现天才诞生于家中的惊喜或者惊吓。

    然而并不是这样。

    前文我们说了,路一世是在杭炕遇见的挚爱,夫妻两人在那里生活了很久。而路夫人,也是五十年代就逃亡航炕的反动分子家庭出身。那么问题来了,老路家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阅读简体字书籍呢?

    本科毕业了转眼成文盲的人你伤不起啊!

    这真的不是路大卫装孩装文盲——现在他是真文盲。

    111怎么说?

    路大卫不能说十一加十二,lv这个单词他还没有学到。

    “id,”一天吃过晚饭后的例行学习时间。

    路夫人拿起一张画着一扇窗户的卡片,指着它说。

    “-i--d--,id,”

    “d”路大卫重复道。孩的舌头好像有些不太好使。当然也有可能是美式英语和英式英语之间的区别,毕竟未来大部分中国学生学习的都是美国话而不是英国话。

    “,,是id,不是d,是‘i’,不是‘’”

    “d”路大卫觉得自己的舌头一定是别人的。

    “注意是‘i’”。

    “id”,万幸,这次发对音了。

    “窗户”,路夫人又用汉语重复了一遍。

    “窗户,”路大卫再次重复道,他的汉语发音很准。

    由于路大卫的爷爷姥爷都是来自于大陆北方,家里说的都是国语(北方普通话),只有很少的譬如“扑街”这类的词儿才会用到粤语,更多的时候则是一股子别味的港普,所以路大卫学起汉语来显得很是轻松。只是在写字的时候总是会莫名其妙的丢笔少划,这让他的父母很是高兴,觉得儿子在学习语言上可能会有很大的天分。

    上辈子说了一辈子的汉语总不可能三天半就忘光了好伐?

    至于英语,虽然路大卫上辈子学的可以说是不好甚至很差,但是托生活在英国的福,虽然有着英国英语和美国英语的区别口语大卫现在可以说得很好,一些简单的词——譬如苹果,桃子,窗户这类相对简单些的名词还是能够学着拼写出来的。

    “窗户,”路夫人看路大卫看过窗子的照片后,又指了指客厅的窗子,说“也叫窗,窗子,id。想要表达有很多的窗子,就用ids,这个词的后面加上一个s。”

    说完她在一张纸上把这个词还有它的复数形式写了出来。

    这个词路大卫早就会了,但他还是得表现出一副学的很快而不是生而知之的样子。

    太过妖孽会很容易被打死的。

    再说了,路大卫英语并不是的别好,表现的太过于嚣张的话,仅会的那几个常用名词动词学完了再学新词原形毕露肿么办?

    所以说,现阶段要学着藏拙啊,省的将来含着热泪去吹完自己曾经的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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