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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糊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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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法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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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这个案子开庭了,乙的家人也来了,因为乙是个留学生,我们警局通过立案调查的凭据逮捕了甲,公诉人提供了案发以后的口供。

    警方:“那天晚上你和乙在一起?”

    甲:“是的。”

    警方:“她为什么死亡?”

    甲:“我们发生了争吵,一怒之下,我就用铁锤重击她的头部。”

    警方:“铁锤呢?”

    甲:“被我扔到垃圾桶里了。”

    警方:“后来你为什么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朋友家里?”

    甲:“我不想让家里人知道,朋友比较讲义气,不会揭发我。”

    然后是甲,画押,签字,手印。

    现在甲的律师s登场了。他走到他的当事人面前。

    s:“你是否在案发当天晚上与乙在公园散步?”

    甲:“……”

    s:“你不要怕,这里有法官,有各位评审团,他们都是非常公正的。希望你如实回答我的问题。”

    甲看了s一眼,还是不说话。

    然后s看向陪审团,我当事人因为受到警局人员的恐吓,现在已经回忆不起当时发生的事情了,我怀疑我当事人签下那份口供的时候处于不清醒状态。

    接着s又走到甲面前,盯着甲看了一会,然后笑了笑:“我知道你是被冤枉的。”

    s的话说完,甲开始抽泣,最后大哭了起来:“人真不是我杀的,但是我心里难受啊!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然后甲对着陪审团说到:“因为乙是我当事人的女朋友,她们之间感情深厚,所以当他知道乙被杀害以后,心灰意冷,也想一死了之,而当地警局利用了我当事人的脆弱,逼他承认了整个犯罪过程。”

    然后甲在法庭上说的事实变成:当天他们碰到了几个小流氓调戏乙,甲反抗的时候挨了打就认怂了。小流氓让甲先走,甲也就乖乖地走了,等甲回到现场的时候却发现乙已经倒在血泊当中。甲抱着乙痛哭一场,然后越想越害怕,便跑到朋友家中躲了一夜。

    至于小流氓究竟是谁,这是警局的事情。律师不负责破案。

    那个时代公园又没有监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实真相谁也无法判断。

    最后,s居然质问我们晚上没有找到作案的凶器,既然你们断定是我当事人谋杀了乙,为啥作案的榔头一直没有找到?难道约会会带着榔头去约会吗?发生争吵是意想不到的事情,我当事人和死者一直感情非常好,然后列举了(省略200字)书信作为凭证,证明没有犯罪动机。

    凶器其实我们警局确实去追踪了,但是因为全城的垃圾处理非常快,全部都压碎处理了,而且这个榔头也有可能被拾荒的老人变成工具也不知道,让它完好的保留甲的指纹,乙的血迹可能性不大。

    而狡猾的s居然又收买了一个目击证人,他一口咬定,当时他在现场,看到一群流氓围攻一个女子,至于结果咋样,他不知道……但是现场没有看到甲。

    最后s把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借着大幅度的手势加重语气,“所以,我要大声疾呼,在座的十二位公正而明智的陪审团,难道凭着这些连他们自己也质疑的‘凭据’,连凶器都没有找到的事实就断定我的委托人便是‘凶手’,你们相信吗?”

    我想大家也猜到结果了,法庭以“凭据不够”驳回这个案件,宣布甲当庭“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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