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这样的。”
我从浅睡中醒来,嘉栋坐在旁边,他看了我一眼又望向湖面,并不是在跟我说话。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水里竟然还有一个人。我一下子坐了起来,这是怎么了?又碰到一个轮回者?
那汉子正朝岸边走去,不时回头看看我们,好像对我们的出现颇感意外。只见他上身精光,下身穿着一件裤衩,虎背熊腰,看起来还挺壮硕的。
我看了看嘉栋,一脸不可思议:“国庆大假,还真有人过来?”
嘉栋盯着那个人,没有回答我,只顾自己嘟囔:“你们这些人也太不讲究文明卫生了,怎么能跳进去洗澡呢。”
我感到又好气又好笑,我们又不知道只要喝水就行了,再说这地方有谁来啊。
那汉子警惕地看着我们,一边穿戴衣服,完了朝我们走了过来,说道:“你们两个也是?”
嘉栋笑道:“难道我们看起来像观光客吗?”
出于礼貌,我站起来朝他伸出右手,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杨伟,他是嘉栋。”
汉子穿着一身休闲装,个子很高,约莫三十出头,比我大几岁。戴副眼镜,嘴唇有点厚,娃娃脸,还有点婴儿肥,跟他壮硕的身躯似乎很不协调。
他并未跟我握手,而是一手摸着脑袋坐在了石头上:“等会,我现在脑子有点乱。”
我尴尬地收回手坐了下来,和嘉栋互望了一眼,微微一笑,他刚刚找回了所有的记忆,脑子乱也是正常的。他呆呆地坐着,半响才回过神来,看了看我们说道:“不好意思,我叫沈珂。你们是早就认识吗?”
嘉栋笑着说道:“也没有多早,也就昨天这个时候认识的。”
沈珂点了点头:“有点意外,我还是头一回在这里碰到人,要不然刚才我也不会没发现你们。”
这家伙似乎在为他不太好的洞察力做解释,我说道:“我也是,也是好奇,想看看还会不会有人过来,没想到还真有。”
沈珂笑了:“你们这是姜太公钓鱼啊。”
嘉栋递给他一瓶可乐,得意地说道:“难得放个长假,当然要出来好好玩玩,这不把你们都逮到了吗?”
“没想到你这么小就”沈柯接过可乐坐下来,“你们刚才在聊什么?以前的事情吗?”
嘉栋说道:“听他讲故事喽。”
“好累啊,坐了一晚上火车,没睡安稳。”沈珂说着躺在草地上,“我先眯会,你们接着聊,就当我不存在。”
一晚上火车赶过来的?看样子是个边远城市啊。我没想太多,继续了下面的故事。)
一阵阵晨钟声传来,睁开惺忪的睡眼,天已经微微亮了。我敏锐地察觉到,我的裤子湿了,哎,好不容易换上新裤子。
我下了床,在屋里走了几圈,抚摸着家具摆设,才确信昨天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死刑犯居然可以住在皇宫,这种事情说出来都叫人不敢相信。
一个侍女进来给我送了早点,我趁机向她了解一下情况。
“小娘子,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姓韦,唤团儿。”她毫不怯生地说道。
“团儿,真是好名字。”我打量了一下她,约莫十五六岁,个子不高,皮肤麦色,眼睛大大的,嘴唇厚厚的。这个韦团儿长得倒也是挺可人的,前凸后翘,就是年纪小了点。我在想些什么?赶紧让我出宫找家妓院去,要不然晚上裤子又得湿了。
我继续问道,“你进宫多长时间了?”
“两个月了。”
“太后殿下身边的那名女官是谁?”
“你说的是才人上官婉儿吗?婉儿姐姐人很好,又有文才长得又好看,太后殿下非常喜爱她。”
“哦……”我点了点头,原来她叫上官婉儿。早就听说有个女官深得太后喜欢,常随侍左右,辅助太后处理朝廷政务。虽说名义上只是个小小的才人,却是最接近权力中心的人,这个婉儿深得太后信赖和重用,论实权,恐怕一般朝臣都不及她,看来我得找机会巴结一下啊。我夸赞韦团儿道,“我觉得你人也很好啊,你看你一大早就为我送吃的来。”
听我这么说,她咯咯笑了起来:“这不是奴婢应该做的么,有什么的。”
“这个后宫里住了多少人呢?”我又好奇地问道。
“后宫?”韦团儿眨着她的大眼睛,有点纳闷的样子,“这里很多宫殿都是空着的,没住什么人。除了太后殿下和尚宫局的人,还有就是我们宫俾和内官喽。”
我更纳闷了:“皇帝陛下难道不住这里吗?”
她答道:“皇帝陛下依然住在东宫啊。”
这倒让我觉得很意外,这么说来李旦和太子也没什么区别吧。
我又接着问道:“我何时去司刑寺报到呢?”
“这个奴婢不知。”
早膳完毕之后,我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胸中澎湃着为国效力的激情。我抚摸着房里的每一件摆设,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很新奇。
现在首先是要在这里站住脚,我必须先向上司们靠拢;然后争取掌握实质性的权力,到那个时候我才能实现我的复仇大计;太后是我真正的靠山,一定要获得她的信任,这个女人绝对不可小看;还得想办法尽快把臭蛋救出来;另一方面,永生之泉的影子依然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退朝的钟声传来,天已经大亮了,看样子今天又是个好天气。洛阳和长安降水都不多,冬天不太冷,风雪较少,体质好的人穿个两层布即可出门。长安由于处于关中盆地,夏天要比洛阳闷热一些,据说这就是太后为什么不喜欢长安而喜欢呆在神都洛阳的原因,长得太胖的人好像都怕热吧。确实,冷还好办一点,大不了多穿点衣服,生个暖炉。热就不好办了,在炎热的三伏天,就算找个人在身边一直扇扇子,也很难入睡。
就在我思索着什么时候去司刑寺报到的时候,上官婉儿来了,她穿着女官的朝服,显得英姿飒爽。发髻上坠着步摇,一步一摇,灵动可爱,摇曳生姿,令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来评事,这里的饭菜可合你的口味?”
我作了个揖:“多谢上官才人关心,饭菜挺可口的。”
上官婉儿贵为太后的贴身女官,居然只封了一个才人,是太后怀念自己当才人时候的时光?还是觉得才人这个官阶比较适合婉儿呢?
只见她微微笑了一下,雪白的脸颊透出一点红晕:“来评事今天的气色比昨天可是好看多了,想必晚上一定睡得很好吧。”
“很好,很舒服,被褥又软又香,来某一觉睡到天亮。”我隐约觉得她话中有话,但一时又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就好,太后特意命我来看你,顺便带你去你的住处。”她依然微笑着说道。
“来某谢太后殿下赏识,谢上官才人抬举,太后对微臣的再造之恩,必当永世不忘。”我说着一些恭维顺从的话。
“来评事对太后的衷心,婉儿会代为转告,你现在就跟我走一趟吧。”
“有劳上官才人带路。”
宫城内是群臣早朝、举行仪式以及皇帝下朝之后理政之所。出了应天门便是皇城了,向西走了一会,停在了皇城东面一所朝北的宅子前。婉儿走在前头进了宅子,我则屁颠屁颠跟在后面。这是一座典型的四合院,进大门便是一个大院子,里面种着花花草草,还有一个石桌,门边是个马厩,院子三周环绕着三座大小相同的屋宇。
“这里就是你和两位同僚的宅院,就请你在这里安顿下来吧。”婉儿转过头对随从说道,“你们帮来评事把太后赏赐的东西搬进去。”
他们小心翼翼地问道:“搬到哪间?”
我指着朝西的那间说道:“搬到那。”
婉儿问道:“来评事如何知晓这间屋尚未有人居住?”
“这很好判断。”我解释道,“因为它的门前远不如其他两间屋子干净。”
婉儿笑着说道:“那你们顺便帮来评事打扫一下屋子。”
“来某多谢太后殿下赏赐,多谢上官才人细心。”我赶忙答谢,说道,“来某以前常听人说,太后身边有个聪明漂亮的女官,朝中的宰相都不及她。看来所言非虚。”
婉儿微微一笑,并未接话,只说道:“那两间屋住的都是司刑寺评事,现在这里又热闹了,你们在一起也好相互讨教。”
“一定会的。”我点了点头说道,“这地方真不错,没想到皇城内还有这样的住所。”
“嗯,待会你想要添点什么东西就自行去西市吧,明天辰时之前别忘了去司刑寺报到就行了,知道怎么走吗?”
“这……还真不知道。”我尴尬地说道。
“没关系,你跟着同住的两个同僚去就行了。”
我楞了一下,原本我想着让婉儿带我去,不曾料到她居然是让我跟着他们。我笑了笑只得道:“如此也好。”
太阳斜挂在半空,暖暖的光芒映照着婉儿甜美的脸庞,透出诱人的光彩,我就这样默默地在一旁注视着她,享受着许久以来都没有过的恬静。这个世界居然也有如此美丽可爱的一面,竟从未用心体会,我再次庆幸自己逃出生天,不然的话,我将会错过多少感动。
“好了,都收拾好了。” 婉儿有点恼怒地看着我说道,“我们回去了。来评事你自便吧。”
我赶紧收回我的目光,不免显得有些狼狈,不知道刚才有没有傻笑出来,真是太失礼了,怎么看着看着就发呆了。我尴尬地说道:“好,好。请慢走。”
我跟在她们后面,站在门口目送着婉儿的马车渐行渐远。心里喊道:“有空常来玩。”
回到屋子,我清点了一下太后的赏赐,东西还真不少,有绸缎、绢帛、文房四宝、一套精致的茶具、一些生活用品、足够一个月的口粮,当然还有一些铜钱。屋内的摆设也还算齐全,基本上必要的家具都有,我随便整理摆放了一下,就揣着钱背着绢帛绸缎出去了。
离这里最近的是西市,占有两坊之地,热闹非凡,老远便能听到嘈杂的声音。头顶上经幡飘扬,店铺前锦旗飞舞,街道上人声鼎沸。多久没有这么愉快地逛街了,多久没有揣着这么多钱愉快地逛街了,想想心里都激动。西市的商铺五花八门,商品货物更是琳琅满目,令我目不暇接。我游荡在繁忙的街市中,不知是该先吃点东西,还是先做一身衣裳。
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被一匹马给吸引住了。
这是一匹一看就不错的好马,通身乌黑,就额头有一撮白毛,四肢健壮修长,是上好的北方草原马。
唐代鼓励民间养马,因为深知马匹和骑兵对于战争的重要性。朝廷每年定期会向民间购买优等马匹,也允许民间私下交易,一来可以挑选上好的战马,二来上流社会的马球比赛也需要用马。再加上驿道的发展,为车马出行提供了便利。街道上骑马的人也慢慢多了起来,要是能拥有一匹自己的马骑着,也是一件畅快的事情。
我忍不住说道:“这马不错。”
卖马的汉子止了吆喝,操着浓重的地方口音说道:“郎君真是好眼力,我这马毛色纯正,无病无痛,健健壮壮。怎么样,买吗?”
这时有人围拢过来,我倒真有意想买,问道:“怎么卖的?”
他张开五个手指说道:“不贵,五十贯钱。”
我吸了一口气,这价格有点超出我的承受范围啊。我仔细看了一下马的牙齿,已经齐口,下切齿黑窝也还未磨灭,应该才七八岁的样子。我说道:“马倒是好马,也还年轻,就是价格太贵了。”
“五十贯还贵,你上哪找这么纯的马?”汉子拍了拍马背,想要卖个好价钱。
我一边打量着这匹马,一边说道:“这隔壁的骡马行可是便宜得多,只要三十贯一匹。”
“骡马行卖的都是普通货色,怎能与我的‘夜叉’相比?二十贯的也有人卖,老得牙都掉光了,你还想骑它?它骑你还差不多。”卖马的汉子嘟嘟囔囔,见围观的有人离开,赶紧又加了一句,“这是匹好马,昭陵六骏,白蹄乌。”
昭陵六骏我是知道的,李世民打江山的时候骑过的六匹战马,每一匹都立下过赫赫战功,后来命阎立德阎立本兄弟将它们雕刻描绘在了陵墓前,所以现在叫“昭陵六骏”。白蹄乌是其中的一匹,纯黑色,四蹄俱白。
“瞎掰,这哪是白蹄乌。”一旁的看客甩下一句,又走了两个。
我知道卖马人的意思是说这匹马像“白蹄乌”,看客们肯定理解错了,我注意到这马的蹄子果然是白色的,就像踏雪乌骓一样,漂亮极了。卖马的汉子说它叫“夜叉”?倒也是个不错的名字,我说道:“诚心买,便宜点呗。”
“还请郎君说说看,能给多少?”那汉子眼瞅着客人都跑了,内心焦急,口气也明显软了下来。
“十贯。”我说道。
他脸一下子耷拉下来,说道:“哪有这么还价的,郎君你也太狠了,不买就不要胡闹,瞧瞧把我生意都搅黄了。”
我摸了摸“夜叉”的鬃毛,笑了笑没说话。
他皱着眉头说道:“十贯不行,刚打了马掌的,最少四十贯卖你了。”
“老实说,出门在外,还真没带钱。”听他口气有松动,我边说边将背上的包裹解下来,顿时感到如释重负,“不过呢,还有两匹绢帛和绸缎,你看一下。”
“绸缎?”他探着头问道。
我扯出一角给他看看:“瞧见没,上等的料子。”
一匹绸缎怎么滴也值个二十贯铜钱,绢帛一匹也至少值五贯,汉子点点头,心里在盘算着。
“再加两贯铜钱,全部给你了。”我催促道,“快点决定吧,你在这里抢骡马行的生意,小心他们向金吾卫告发你。”
他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我,似乎在说,“兄弟你不要吓我”。
我继续威胁他:“到时候你的马有没有出去我不知道,你的人很可能会进去。”
他把马鞭塞到我手里:“都拿来,马归你了。”
我接过鞭子,将包裹给了他。汉子说道:“便宜你了,要不是着急用钱,我也舍不得卖它。”
我笑笑,除了军中,极少能看到这样的高头大马,这次算是捡了漏了。
一出西市,一跃上马,一路向东,一骑绝尘。留下大道上烟土飞扬,鸡鸣狗叫。狂奔出了东门,耳边所闻只有风声,双目所及尽是远方。我放纵大喊,尽情释放。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没有规则,没有禁忌。
(“你还真是败家,太后的赏赐,就这样被你花掉啦。”嘉栋好像对我乱花钱有点意见。
我嘿嘿一笑:“呵呵呵,那匹马太漂亮了,一时没忍住。”
“一匹普通的家养黑马,有什么漂亮的,你被坑了,钱白花了。”嘉栋说道。
我知道他故意埋汰我,只顾说道:“这马速度很快,而且耐力也是极好的,跑上半天都不带停的,说不定是匹汗血宝马呢。”
嘉栋若无其事地道:“马肯定是好马,你都骑上了能不好么?可是你的巧儿还等着你呢?”
我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不一高兴,把她给忘了么。”
“哈哈哈,典型的暴发户。”我们两个笑起来。
“你说的这匹马可能是西域马,说不定还真有汗血马的血统。”沈珂醒来插了一嘴。
“这你都能看出来?”嘉栋的语气很是不屑。
沈珂说道:“那边的马长腿小腹,公马神骏悍威,体大协调,筋腱强健,肌肉较丰满,能长时间奔驰而不乏累。”
我说道:“你这么一说,倒确实是这样。”
沈珂喝了口可乐,说道:“马场里的马也并不是单一品种,很多马其实早就杂交了,有蒙古草原马,突厥马,中亚马。不过黑毛白蹄的马也是我最喜欢的。”
看来沈珂也是爱马之人,嘉栋问道:“你们说,这历史上最好的马是哪一匹呢?”
我抢着说道:“自然是赤兔马了,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嘉栋道:“不见得,的卢才是好马,额头一抹白色,凶相毕露,生人勿进。”
沈珂补充道:“踏雪乌骓,这才是难得一见的好马。”
“没错,就跟我的‘夜叉’一样,黑马都是好马。”我改了口。
嘉栋不服:“什么呀,三国时期的卢三次易主,曾驮着刘备越过三丈檀溪,此等战绩,天下罕有。”
我有点不屑:“那赵云七进七出,他的坐骑照夜玉狮子,不是更厉害?”
嘉栋道:“那是赵云本身也厉害,可刘备无论战力还是骑术都不及寻常武将,这才能看出的卢的能耐。”
他这么一说我竟无法反驳。
沈珂说道:“其实好马还得看主人得好,不然也会变得平庸。”
我们点点头停止了争论,嘉栋对我说道:“你说你房子也分配了,马也买了,也算是有房有车一族了,后来又做了什么?”
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后来的事情,才是这个故事真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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