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比尔缓缓的睁开眼睛,挣扎着坐了起来,浑身无处不疼,尤其是胸口、小腹和右腿,不过幸好小命还在。“小兔崽子,你最好老实别动,伤口再崩开,老子只能背你回去了。”老比尔叼着烟卷费力的切割着牛头,准备切下牛角带走。
“老瘸子,你的弩准头越来越差了,为了这头蛮牛,我们整整跟它跑了两个星期,你要不是射空了三次,五天前我们就该回去了。怎么样,这东西可是这片地方的头,狼群都不敢招惹它,有没有进化核心,是不是很大一块,这次赚大了,回去我要喝上一大杯请青果酒,哈莉小姐不止一次和我说过,优秀的猎人才配喝这东西,大麦酒和它比起来就像是泔水。”
“离那个掉进钱眼里的女人远一点,她会榨干你的每一分钱,老子喝了一辈子大麦酒,照样是这块荒野最好的猎人。”老比尔放下手中的短刀,擦掉了手上的血迹,从怀里掏出一个油布包,取出里边眼球大小、缓缓蠕动的圆形肉块,递给小比尔,“现在吃了它,你的伤也会好的快点。”
“快算了吧,没用的,兽医说过,除非我们有黄金,剔除腐肉把金粉敷到伤口上,不然那只该死的行尸留下的伤会一直烂下去。带回去换钱,在我死之前,我得给你留下一大笔遗产,我答应过老妈,会好好照顾你。记得把我埋在老妈边上,埋深点,我可不想死了变成腐狗的屎。”
“快吃,这件事没得商量,出来前老诺德答应我,只要带给他足够的猎物,他会给我一条关于黄金的消息,我答应过邦妮,会把你抚养成整个荒野最好的猎人,我对她从不失言。”
“我从不相信那个黑心兽医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老比尔盯着儿子吃下进化核心,再次开始了手头的工作,在其他野兽到来之前,他要切下牛角和心脏,这是他要带回聚居地的东西,用来换回一个消息,拯救他儿子的命,
烈日下,一位中年父亲背着背囊,带着年轻高大的儿子,一瘸一拐的走在荒野上,返回他们生活的聚居地,诺德镇。
西部荒野之上,除了寥寥数座城市,散乱分布着大大小小的人类聚居地。作为最荒凉的地区,西部荒野只有7座城市,全部位于荒野的东侧,每座城市周围都修建有军事要塞,拱卫城市的安全。越向西,辐射越强,人烟越发稀少,也更越发危险,遍布着致命的存在。比尔父子生活在荒野的中部,这里有广阔的荒漠草原和无尽的野兽,再向西草原之外的模样没人知道,因为去过的人从来没有回来过。诺德镇是比尔父子通常的落脚点,除狩猎外的大部分时间,父子俩都在这里生活。诺德镇的由来源自一位叫诺德的医生,他在在水源充沛的这里居住,不善狩猎和耕种的他依靠为人看病生活,挣扎求生的人们为了活命,心甘情愿的聚集在他的周围,因为方圆几十公里只有这么一位医生,久而久之,这里形成了一座城镇,被诺德家族掌控的城镇。小镇有大约有四五千人,大多数人靠种植小镇周围的土地为生,只有少数强者能够成为荒野猎人,比尔父子是这些猎人中的佼佼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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