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每到一桌,在座的人都站了起来,举起酒杯向这位美丽的老板娘祝贺。从人们那流连忘返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欢欢确实吸人眼球,不论是同性还是异性。有一位朋友,听口音是来自东北的,憨憨的一个小伙子,在华为驻赞比亚分公司上班,他举着一个啤酒瓶,十分亢奋地说:“有卢萨卡第一美女在,餐厅的生意绝对会好到爆!美丽的老板娘,以后我只要出去吃饭,绝对来这里吃!我干了,你随意!”说完,他果真将瓶里的酒喝尽了,酒量和性情一样豪爽。
这一幕,欢欢自是万分感动,她只是浅浅地抿了一口杯中的香槟。她笑吟吟地望着那个小伙子,眼神里的真诚也如瓶中的酒,使他感到了几分醉意。
还有一个不知姓名的朋友,开玩笑说,欢欢看起来怎么一点不像一个有五岁孩子的妈妈,倒像是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说熊威真是好福气!欢欢听了也忍不住要笑,而她清楚哪些话是恭维,哪些话是虚情,哪些话是实意,她脸上那充满生气的活泼的微笑其实是一面自我保护的盾牌,将恭维的,虚情的那一部分统统都挡了回去,丝毫没有留在心里。欢欢始终是谦卑的,温婉的,有礼貌的。因着这份谦卑和温婉,欢欢身上的知性和教养又完全显露出来了。
熊威这时才向她走来。欢欢瞪了一眼熊威,埋怨了一句就不再提了。
他们手挽着手朝靠墙的一桌走去。熊威交友甚广,这一桌全是熊威的朋友,有做家具加工的,有开养殖场的,还有生产各种塑料制品的,都有自己大大小小的产业经营着。既是朋友就无需过多客套,熊威和他们集体喝了一杯就想换下一桌的。正要走的时候,被一声叫唤拉住了:“熊总,别走啊!大伙儿还是第一次见过嫂子呢,怎么也不给大家介绍介绍?你还想金屋藏娇啊!”熊威无奈,只得装模作样地要开始介绍。说了半天,也只说了名字,籍贯,爱好等呆板的信息。大家哄堂一笑,非得要欢欢做个自我介绍。欢欢于是开口道:“大家既是熊威的兄弟,那也是我的兄弟。身在异国他乡,相识也是缘分,大家如果不介意,就甭管我姓谁名啥了,直接喊我一声‘嫂子’得了。”说话时的神情既活泼又灵动,还不失一种身份的。话一说完,大家就‘嫂子嫂子’的喊起来了。
有一个坐在最里面的人,欢欢在说话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他了。他没有随着其他人喊她嫂子,但是却在她靠近这张桌子的时候起,目光就没有从她身上移开过。欢欢在说这一番话时,目光也是游离的状态,她眼角的余光一直有意或无意扫到这个人。她在思索,她在打量,她在想象,她在回忆,许多复杂不可名状的感情一下子充斥在她的眸子里……
她和熊威走开时,她忍不住回过头来,又看了一眼那人,然后很是惊慌,很是胆怯地收回了自己的目光。这惊慌并不是来得无缘由的,因为在她回头的刹那,那个人也在凝视着她。两人刹那间的目光交汇,一直要望到对方的眼里,望到对方的内心深处,仿佛是一个飘忽的契约,一种忽然间就达成了的共识,使两个人的心灵瞬间就靠近了。虽然欢欢还不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从事什么行业,与熊威是什么关系。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个眼神能说明一切,也能暴露一切。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好让自己变得淡定从容一点。她还得跟着熊威去应酬余下的客人。
饭桌上的几句玩笑话不胫而走,成了卢萨卡华人圈里的一个美谈。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欢欢莫名其妙就成了卢萨卡公认的“第一美女”。
忙碌的半天终于要结束了。一点钟刚过,餐厅的大院里嘈杂声渐渐褪去,午后的阳光还是那样烈,炙烤着院门口的两座石像,阳光打在光滑的石像表面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芒。院子里的花草树木也经历了一场热闹的宴会,它们参与其中,等到人群散去后,它们也困了,乏了,枯萎了,枝叶斜斜地倒在了地面上。
这个人是谁呢?虽然是第一次见面,竟然熟悉得像是久别重逢。
久别重逢。
乐乐人生地不熟的,并没有过多地参与其中。登门的客人她是一个也不认识的,但她也不想坐在那儿什么事都不干。她忙着倒茶,递酒水,收拾桌面,成了一个服务员的角色。一天下来,她是没有闲过,也累得直不起腰。
回到了家里,欢欢说累了,要去睡一觉。熊威笑说:“都一两点了,在沙发上稍微躺一会了就行了,你还想去卧室睡多久?不要现在睡足了,晚上又睡不着了。”欢欢不理会他,头都没有回一下,就进了卧室。她换了睡衣,闭着眼睛侧身躺在床上,好长时间都无法入睡。
她想起了那个人,那个画面在她脑海里重复着,画面里的人对着她微笑。反反复复,像电影的画面,闪过,又重来,她感到很疲倦,却怎么也睡不着。直到四点多,安安突然跑进来,站在床边使劲摇着她的胳膊,她不情愿地睁开了双眼,问安安今天乖不乖,吃了什么,平平也跟进来了,两人在她床前跑来跑去,还不时翻腾房间里的东西。欢欢把他们弄出了房间,自己赶紧换好衣服,也出去了。
乐乐正在厨房里和grace一起弄晚饭。熊威卷着裤脚,手里拿着一根粗圆的水管在给花草浇水。平平和安安跟在他的身后,弯着小身躯一前一后拖着那根笨重的水管,非常吃力的样子。欢欢站在窗前望着这个场景,感到心里平静多了。她努力让自己思想集中在安安和熊威的身上,努力使自己不再去想那个仅仅有过一面之缘的人。刚才在迷迷糊糊中,她还有一个想法,她想去询问熊威,问他那个人是谁。现在看来,那真是一个荒唐而又可怕的想法!她把那个想法压下去了。她看着平平和安安在喷泉一样的水花里玩耍时,她平静地笑了。
乐乐总是惊讶于一个当地的黑皮肤女人能做出一桌地道的中国菜,在厨房里不停夸奖grace的手艺。乐乐会一点点英语,grace会一点点汉语,他们的交谈总是中英混杂的,不过于理解无碍。
吃饭时,欢欢提到了让乐乐住下来的事。她说:“姐姐,我和熊威都商量过了,想让你留下来。你就不要走了。你一个人带着平平回去,我们实在是不放心。要是我们也在国内,那也还好的,总有个照应。我们隔得这么远,要是有点事情,赶过去都来不及。你一个人生活,丈夫是靠不住的了,好歹还有我这个妹妹。你们就留下来吧!你看,平平和安安两兄弟刚玩到一起了,他们也不想分开的。”
乐乐顿了顿,有些为难地说:“留下来,也不是个办法。平平还得上学,总是要回去的。”
“上学也不一定要回去啊!这里也可以上学的,不会耽误平平的学业。”欢欢说。
“在这里上学,教的都是英语,以后连汉语都要不会说了!也不能一辈子都呆在这里的,总要回去的。”乐乐还是有些不放心。
欢欢接着说:“怎么会呢!卢萨卡除了有英国国际学校,美国国际学校,还有中国人办的中文国际学校,里面是以中文为主的,当然也会教英语的。安安就在那里上的学,老师还教她们学拼音,练毛笔字。”
乐乐不说话了,似乎是被他们说动了。熊威旁敲侧击道:“你就不要见外了,欢欢只有你这一个姐姐,手足情深。你和平平要是这么回去了,欢欢估计连觉都要睡不好了。”≈ot;
在他们的挽留下,乐乐终于决定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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