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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梦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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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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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去岁十一月十六,县令王仲接报,言城北平曲坊修灵渠内发现一少年男尸,身着锦服,腰间系有一蓝田玉,玉上篆有“聚贤”二字,面目肿胀,似乎并非附近人士,至于死因,尚且不明,遂请示王仲,该具男尸作何处理。

    王仲接报,不敢耽搁,当机令下属不良人依照唐律,把尸首先行抬至洛阳县县衙后堂停尸房,由仵作验明尸首死因,同时遣下属不良人先凭尸首身形,样貌,衣着服饰,于发现尸首的平曲坊及临近的几个坊间四处查访,先查清楚尸首身份。待仵作验尸完毕,判定死因,然后第一时间要将案件经过上书于刑部和大理寺,由刑部与大理寺决定此命案于朝廷而言是否重要,是否需要将案件移交至大理寺,如无必要移交大理寺,则有本地县令自行处置,后刑部敕令,此案乃寻常命案,可有王仲自行办理。

    王仲依本县类似案件的惯例处置办法,先由仵作确定死因,如仵作验的尸首死于自然之祸,便将尸首交于其家人自行处理,如仵作验的尸首乃是死于凶杀,便先行放置于县衙后堂,待寻得真凶之后有凶手辨认,再由尸首家人处理,但是前提是先要查清亡者之身份,如果七日以后,任未能查清亡者身份,只得先把尸首埋葬,案件搁置一旁。至于尸首只能放置七日是因为朝廷怕尸首放久了会腐烂融化,再生瘟变所定下的严律。

    二、

    当然这些都只是王仲依惯例而作的眼前处置之法。其实,他早在接报中听到“聚贤”二字之时,心里就已明白,此次溺亡之人很可能跟洛阳城北市的聚贤会馆大有干系,旁人不知道聚贤会馆的情况,可他却多少有些耳闻,于是不敢擅做主张的处理,左思右想了几天,终于拿定注意,又另写了两份密函遣自己的三弟县丞王季分别呈与河南府尹杨炎和刑部侍郎黎干,请他们决断此间尸首该如何处置。

    河南府尹杨炎很快便回信,言明其不知什么聚贤会馆,亦不知会馆里都有些何人,所以由王仲自己依律该怎么办理就怎么办理便是。反而是刑部侍郎黎干对此事较为上心,回信嘱咐王仲,要其先秘密查询亡者的真实身份,另外他亦会安排人密查此事,让王仲先勿声张,正常办理此案即可。

    事已至此,本来也没有多大事,王仲也就没在把此事太放在心上,只是暗中遣魏匡前去洛阳城北市聚贤会馆打探消息,以免刑部的人日后再问起此事,自己无法交代。可事就坏在回茫自己身上,腊月初五卯时左右,王仲正在县衙书房批阅案件,回茫找到王仲说自己身体不适,想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回茫在洛阳县衙已经干了十几年,一直尽职尽责,不敢有半点怠慢,再加上他因常年接触尸首,身体确实早已染病,所以王仲看他可伶就准了。

    结果回茫在临走之时又告诉王仲,自己在上次勘验那具无名尸首之时,发现尸首喉咙处有一小块尚未吞下的动物外皮,外皮上有两个黑团,回茫当时没把那块外皮当回事,以为是亡尸死之前吃了什么动物的肉没吃完,就顺手把它丢在污水盆里倒掉了,现在想起来那两个黑团似乎是两个快要融掉的字,也不知道能不能当成查找亡尸的线索,所以刚才看见王仲在写字,才想起来,遂告诉了王仲。

    王仲开始也不太在意,但是想着既然这有可能就是线索,不妨就让王仲把它画出来看看,回茫虽不识字,但是由于常年接触尸首,时常需要画下人体各个部位的草图,以便自己观摩查看,所以对于丹青之术也略为通晓,于是王仲便取过纸笔,让回茫把发现的那个动物皮上那两个黑团临摹了下来,回茫凭着记忆把那两个黑团画下来,然后给王仲看,王仲拿过纸认真看了许久,然后沉思了一下,猛然间大惊失色,这分明就是“屠龙”二字,屠的意思不用想就知道是什么,“龙”字就不同了,这世间哪有龙这种动物,要非说有,也倒是有那么一个,就是当朝圣人,屠龙的意思明显就是要杀当朝圣人啊!王仲怎么不惊,一旁的回茫看着王仲的样子,不明白怎么回事,于是就叫醒了还再吃惊发呆的王仲,王仲被回茫叫的回过神来,赶紧嘱咐回茫此事关系重大,对任何人都不要提起,然后让他先回去静心休养,有事会在通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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