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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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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在住院的沈宇法官倒是在我去看他时,针对您家这案子有了个计划。”助理法官汪策看着我说,“我说说,小刘,你听听。”

    “您说您说。”我洗耳恭听,心想:只要别是“想当初,后汉三国年间……”就好。

    虽然有爱情突然而至,但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以及“该干什么正事”,在汪策和商军交锋之前,我还是来到了东阳区法院执行局跟他商讨一下计划,也期向吴律师汇报。

    “计划就是:你跟吴律师跑一趟北昌区法院,看看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北昌区来拍卖!”汪策说道。

    我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的汪法官哎,这可万万使不得,要知道,咱们是首封法院,咱们有绝对的拍卖权和分配权,而北昌区法院虽然也有商军的案件在庭,但之所以他们一直按兵不动没有和咱们这边取得联系,不就是知道咱们是唯一有拍卖权的法院吗?再说了,这权利一移交,我家这边的父母官儿可就移换了位置了,人家北昌区可不管你是哪儿来的,回头就算真卖了,说句难听点的,分配的时候还不‘任人宰任人割’?那儿可就没人给我们作主喽!”

    “小刘你言重了。”汪策笑道,“首先,法律里规定,案件是可以有整案跨院移交的,你看啊……”他敲击面前的电脑,随后指指屏幕,给我念道:“这是2016年4月13日,也就是大约半年多前颁布的,《最高法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2015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2次会议通过,2016年4月14日起施行的。里面写道:一、执行过程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冻结(以下简称查封)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但已进入其他法院执行程序的债权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该债权以下简称优先债权),自首先查封之日起已超过60日,且首先查封法院就该查封财产尚未发布拍卖公告或者进入变卖程序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可以要求将该查封财产移送执行。二、优先债权执行法院要求首先查封法院将查封财产移送执行的,应当出具商请移送执行函,并附确认优先债权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案件情况说明。首先查封法院应当在收到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商请移送执行函之日起15日内出具移送执行函,将查封财产移送优先债权执行法院执行,并告知当事人。移送执行函应当载明将查封财产移送执行及首先查封债权的相关情况等内容。三、财产移送执行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在处分或继续查封该财产时,可以持首先查封法院移送执行函办理相关手续。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对移送的财产变价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分配,并将相关情况告知首先查封法院。首先查封债权尚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应当按照首先查封债权的清偿顺位,预留相应份额。四、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就移送查封财产发生争议的,可以逐级报请双方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该财产的执行法院。共同的上级法院根据首先查封债权所处的诉讼阶段、查封财产的种类及所在地、各债权数额与查封财产价值之间的关系等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由首先查封法院执行更为妥当的,也可以决定由首先查封法院继续执行,但应当督促其在指定期限内处分查封财产。”

    念完条文后,汪策见我听得如坠云里雾里的表情,笑了,说:“没关系,一会我可以给你整个儿打印一份儿,但是总结开来,其实就两句:一是,案件是可以移交的,由我们来开具移交函,但是得经过北昌区法院同意;二是,移交后,你们的……哦,或者索性说,咱们的权益和权利是不变的。”汪策顿了顿又补充到:“甚至一点不变。”

    事已如此,我不太情愿地点点头,心里又想起那句话:死马当活马医吧。我问汪策:“那如果我和吴律师去北昌区法院执行局的话,我们找谁呢?”

    “我看了一下你家案件的卷宗,小刘,你还记得那‘第三家’么?就是轮候的那家,叫赵颖的原告当事人,她那案子的查封法官是北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庭的法官郝坤,当然,我和沈宇法官不是让你们去找他,而是去找他们的二庭庭长。”汪策说。

    “那总得知道人家叫什么吧?”我问,“而且,还有什么时候能见到他?”

    “这个我们为你们铺平道路了。”汪策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份盖着法院公章的介绍信,我一看似曾相识——这又是一把“上方宝剑”,只不过这次的开头署名是“北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季昌庭长”,我往下读了读,大概意思便是“兹有我院执行局派去吴鲲鹏律师及刘笑笑赴你处商讨商军房屋由你院拍卖事宜”云云,当然,理由是把沈宇住院将达半年、一时顾及不上等写得很清楚。

    “这倒是可以,只是……”我还有疑虑,“汪法官,只是,这介绍信虽好,我们什么时候去见这庭长呢?叫什么来的?”我看看信函,“哦,季昌庭长。”

    “这我们也替你打听好了,这个季庭长,周一到周五都在,由于他不负责执行案件,所以上班时间都会在办公室坐镇。你们应该是周一到周五上下午的工作时间都能找到他!”

    “那您说,我们什么时候去?”

    “越快越好。”汪策说,抬眼看了一下桌上的日历,“今天是……2016年11月21日周一,我的建议啊,你跟吴律师本周就去!为什么呢?下周我就得约商军了!咱们双管齐下,北昌区那儿你们谈着,下周商军来了我会会她,也吓唬吓唬她,看看她有什么‘端详’,到时候你和吴律师当然也得过来。所以,北昌区那边有什么想法,你们去后赶紧告诉我。”

    “明白。”我点头道,“还一事儿,汪法官,上次见您时,我申请您给商军拉入‘失信人员黑名单’,不知道您给她拉黑了没有?”

    汪策笑了笑,“放心吧,我还真查了一下,根本不用我做了,早在庭审刚结束没多久,卷宗还没到我们这里时,立案庭就先行给她拉黑了——其实也不能说先行,这是我们院的规矩,只要进入执行程序一批准,立案厅就先行进行拉入黑名单程序!”

    “哦?”我微微一愣,“原来不一定到了执行局才能拉黑?”

    “当然不是!”汪策说,“由于到了庭审阶段,被告已经拖欠了很久了——要不你们干吗告她啊?——所以立案庭已经可以进行网络拉黑了。”

    汪策说着敲击了几下电脑,把法院系统内的“失信人员黑名单”调了出来,然后叫我走到屏幕那里看,我望过去,只见上面赫然写着——

    被执行人:商军

    身份证号:……

    执行法院:本市东阳区人民法院

    案件号:(2015)东民(商)初字第20252号,(并)(2015)东执字第14999号

    执行标的:850000元(本金)及裁判文书判定之利息

    列入名单理由:拒不还款、拒不配合执行判决

    日期:2015年10月31日

    我看罢笑了笑说:“这其实对商军这样的老太太作用也不大,顶多是不能高消费了——她还能有什么高消费呢?还有就是火车飞机不能坐了——她还能去哪儿呢?”

    汪策听了笑笑说:“你还别这么说,哥们儿,首先,就冲沈宇法官跟我形容的,她商军就不是省油的灯,她什么事干不出来啊?岁数再大也有跑了的!她要是真跑了,别说出国,去了外地咱们也没地方找去啊!虽然案件还是可以进行,但是会有一系列的麻烦事儿,被告——被执行人失踪,对推进执行有很大阻碍。二呢,就是给她可以造成心理压力,她好歹也是干部出身,这网上千人万人一查,身上有这样一个东西背着,对她的心灵也是个折磨。”

    “折磨不到哪儿去,”我苦笑着说,“因为她就没有心!——何况,就咱们这一个。”

    “还真不是咱们独一份儿!”汪策说着又敲了敲键盘,他指指屏幕,“这就仨了!那俩原告是谁想必你也知道。”

    “无怪呢。”我说,“这才是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了。”

    “所以你和吴律师得加紧去北昌区。”汪策说,“我怕夜长梦多,后面的黑名单会越积越多,而一个黑名单就意味着一个案子。”

    后来证明,还真让汪策说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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