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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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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脆里带着回音一声“巨响”,不禁惊得我抬起头来看向发出声音的法官台。我没想到法官手里的法槌发出的声音竟然如此响亮,想必比金老评书《六扇门里好修行》讲述的古代公堂之上惊堂木发出的声音要大得多。

    “现在开庭!”法官台上的男法官刘捷威严地说道。

    2015年8月19日,开庭如期进行。

    说“如期”,咱们就得倒回到商军黄理“绑架”父亲那天当晚小付记录员那通电话。

    “您先别着急!听我说。”尹雯的记录员付锦说道,“尹雯法官虽然歇了产假,但是庭审的日子已经定了,就在大约两周后的8月19日,我已经按地址给商军发了开庭时间及出庭通知的公告。”

    “那么法官呢?”我问,“谁来庭审?”

    “这个您不用担心,自然有别的法官来替班。最近尹雯法官的开庭都是其他法官来代替她开庭的。”

    “哦,明白了。”我拿着电话点点头,“您这样说我们就放心了。成,我们这边您不用担心,届时律师、我父母和我都会准时到庭。但我想多问一句,假如商军没有到庭可怎么办?比如故意不去。”

    “她如果不来照样开庭!”付锦说,“那叫做被告缺席审判,她要不来,对您家更有利,那庭审过程会非常快速,大概几分钟就宣判了,一般来说,被告如果缺席审判不到庭,那么原告基本都是直接就胜诉了。也就是说,她那儿您甭管了,我们的公函发去她只要签字了就必须得来,没签字那算藐视法庭,对她极其不利。只要您这边作为原告的一行人按时来就行了。”

    ……

    8月19日我和家人起了个大早,吃了点早饭,出门打了辆出租车就直奔了法院。吴律师头天电话里说他会单独去,不用接他,一定准时甚至提前到达。

    按照约定,我们在法院门口碰了头,一起走进了法院。我国的法院开庭并不像西方国家硬性规定的那样所有参加者必须正装出席,所以我和父母,甚至吴律师,都是一身比较平常的衣着。

    到了尹雯法官的三层11法庭门口我们才知道,里面正进行着一场庭审,想必也是替班法官在审理歇产假的尹雯法官的案子。我们没有进去,坐在外面楼道内的长椅上等待。

    “除了我这里有的,你那里相关的东西都带了吧?”吴律师小声问我。

    “放心吧,都带了,”我拍拍我的双肩背书包,也轻声答道,“除了起诉后的那些文件,我把商军去年7月签订的借据和今年2月的保证书都带来了。”

    “挺好。”吴律师说,“你一提这个我想起来了,有个事我一直没说呢,就是:幸亏你们当初签订的纯民间借据,要是真按你所说签订的是跟商军母子的合作投资协议、甚至黄峰拿出来的那份他所谓的公司投资单据,那还麻烦了!一来,如果向法庭出示的是投资单据,那你们可能就不会顺利胜诉了,那就不是单纯的借贷关系了,而是跟商军合作经营关系,那样的话,赔了赚了你们都得承担风险责任!二来,如果签的黄峰那个单子,一旦查实他那公司倒闭破产了或根本不存在,那这事儿就更麻烦了,这案件一下就复杂了,估计光开庭就得好多次,甚至长达几个月也是它!所以小刘,你当初留了个心眼儿,很对!”

    “这不是留心眼的事儿,吴律师,”我笑道,“如果是后边这些我们也不可能签订啊。是,这事儿上我家三口子是犯傻了,但是倒不至于傻到分不清借贷或非借贷这关系。”

    吴律师无声地笑了。正这时,里面几声清脆的法槌声响,想必是上一场庭审结束了。

    我们又等了一会儿,里面原被告双方鱼贯走出,于是我们一行走了进去。

    法官台正中,一位三十多岁、年轻英俊的男法官正在收拾材料,旁边的小付记录员一眼认出了我们这群人,说道:“哦!你们来了?”我们点点头。

    付锦扭头朝旁边的年轻男法官微笑道:“不好意思,刘法官,您还得替一个!”

    刘法官也抬头望了望我们一行,点点头,笑道:“还一个?好嘞,那我就再来一轮儿!原告被告就坐吧!”

    原告台上就三把椅子,于是我把母亲安置在下面旁听席上,同吴律师、父亲一道坐到了原告席。

    趁上面男法官还在忙,我特别小声地问吴律师:“这还有替班的?靠谱么?”

    吴律师笑笑,小声说:“这你放心,对于有经验的法官来说,简单的民事庭审早就轻车熟路了,都一个审判套路,像你们这种案子对于咱们是天大的事,对于法院来说就是特别简单的了。所以对于一个成熟的法官,现场听取双方陈述、现场判断定夺,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明白。”我小声说。心里又想起了那两个词——砸现挂、起飞智。而说起飞智,一会就会有一段精彩的诠释。

    “哎?”上面的刘法官看了看被告席,“被告没来吗?”

    “唔……”

    吴律师刚要回答,只听见法庭门口一个声音:“来啦……,这儿呢……”

    这是吴律师第一次见到商军。走进法庭的商军虽然一身夏装,但裹得很严实,而且戴着墨镜、口罩和一顶特别大的遮阳帽。

    “这就是那商军啊?”吴律师歪头问我,我点点头,吴律师笑道:“老太太裹得还真严实,知道为什么吗?她好歹在机关时是个头脸人物,她怕到了这儿被人认出来!”

    我冷笑了一下,低声说:“她还知道有皮有脸啊?”

    根据法官要求,吴律师向法官出示了律师证,我和父亲以及对面的商军向法官出示了身份证。

    刘法官看罢大家的证件,没有看原被告,却抬头望向了比自己年长不少的吴律师,然后很客气地问了一句:“您是鹏龙律所的吴律师?”

    “是我是我,法官您好!”吴律师半起身点点头。

    二人并非认识,但这简单的一来一往的对话,形成了一种心照不宣。据后来吴律师说:无论年纪大小,在一个成熟的法官眼里,好人、坏人,甚至可以和庭上的哪位配合一起进行下面的工作,他都一眼便知!——这就是法官的“老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这也成为我后来作为吴律师和法官们的“高徒”能够独自和商军周旋、斗下去的不二法宝。

    法槌敲响过后,开庭。

    “请原告陈诉诉讼理由!”刘法官说。

    “《起诉书》,……”

    于是吴律师开始宣读起诉书,其内容前半部分,包括原告姓名地址身份、被告姓名地址身份与案件的起因、经过,都与先前给过尹雯法官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大致相同,只是后面的小部分变为了:“在此,我们请求东阳区法院,判定商军立即归还于2014年7月12日以书面方式承诺的本金850000元人民币及利息85000元人民币,合计为人民币935000元整!”后面还附有简单的陈述,类似我父母为重度残疾人、弱势群体、需要此钱养老看病等等稍加“煽情”的话语云云,最后读到的是原告起诉人——我的父亲刘玉的名字及时间。

    篇幅并不长,吴律师读了大约4分钟左右。其实当时的我都看出来了:这宣读起诉书只是个程序,因为当众人给刘法官出示证件的时候,刘法官已经在法官台上审阅小付记录员递交给他的我们先前提交过的起诉书了。

    刘法官点点头,看向被告商军,问:“商军,对原告起诉所说,你有疑义吗?”

    本想着是商军会在庭上进行一系列的狡辩,却没想到她今天却格外老实配合,她摇摇头:“没有。”

    “那好,”刘法官说,“咱们就来个简易程序吧!也就是走法庭调解程序,最后开具法庭调解书,原告被告双方认为可以吗?”

    “可以,”商军率先答道,“怎么都行。”

    “可以!”吴律师也答道,声音肯定而有力。

    我心里反倒“咯噔”一下,连忙以最小声的语调扭头问吴律师:“吴律师,调解?这不好吧?”

    没想到吴律师连忙冲我做了个不要说话的手势,并且朝我肯定地点点头,我不言语了,但是心里依然忐忑。毕竟那时在我心里,“调解”一词的概念就相当于派出所居委会调解民事纠纷、邻里吵架、两口子不合这类事,但这针尖麦芒相碰、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法庭上,怎么能够“调解”呢?

    当然,后来我才知道,也是刘法官“玩儿”了一个“计”。

    “关于被告需要偿还原告的本金加利息,本庭现在……”看着起诉书的刘法官说到这里顿住了,一抬眼看向吴律师说:“原告,不对呀,你们这利息可高了啊!按照百分之十算,可是国家法律不允许法庭支持的!虽然不算高利贷,但远远高于国家法律支持的民间借贷利息基准啊!”

    “是,法官,这个我们承认!”吴律师向刘法官微笑道,“关键是您得知道,如果按照商军先前承诺的三个月就还,那么对于三个月的期限,这利息确实是高,但您要知道,一来,这利息不是我们定的,是商军自己主动说出来并跟刘玉夫妇签订的,等于说是无论出于给其本金,还是利息,商军都是主动方,而刘玉属于被动方!这二来,您看,如今可不是去年商军承诺的到期日10月了,现在可是2015年的8月了,据借款的日子到现在已经一年零一个月整,这样算来,我们现在依然要的只是85000元利息,这非但不多,是不是还少了呢?”

    “唔唔。”刘法官沉思着点点头,扭头看向商军,问道:“被告,对原告陈述有疑义吗?”

    “没有。”商军答。

    “那好,本庭既然要判定,就得本着对双方都公平公正的原则,被告支付利息部分不能多给,但原告也不能亏损少拿,所以,我的建议,按照国家法定的、也就是法庭贯用的利息支付方式兑现利息,原被告双方有意见吗?”

    “没意见!同意!”吴律师立刻答道。

    但商军这时却不再立刻表示同意,而是犹豫了起来,“什么呀?法官?我怎么搞不懂了呢?”

    刘法官笑了笑,说:“详细的计算方式我不详说了,比较复杂,一会儿打出的民事调解书上会有,到时你们再看。但我可以告诉您,这样的利息计算方式是国家法律赋予的对原被告双方最公平的方式,既不让哪方吃亏,也不会让哪方多占便宜。您同意吗?”

    商军长叹了一下,有气无力地说:“好吧,那……那我也同意!”

    “好!既然双方都同意,利息这个事就解决了,那刚才双方的言词就算数了!”说罢,刘法官第二次敲响了法槌——这代表着:每完成一次三方共识后就需要“敲定”一下,代表“已不可更改反悔”。

    “但是这个时候,我就得问问你商军了,被告——”刘法官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啊?”商军一惊,抬头问道,“您要问什么?法官。”

    “这八十余万元,对于你们同为一般百姓家庭的双方来说都不是个小数字,你一下子找刘玉一家借走这样多,你拿这些钱干吗去了?请向法庭如实回答!”刘法官问。

    “我也有买卖,我儿子也有生意,”商军说道,“我拿了一部分做冬虫夏草的投资,我儿子拿另一部分投资了旅游业。”

    “那为什么没有及时归还?”

    “这投资和生意上的事,您也知道,谁能说的清呢?大财团还有个破产的时候呢,何况我和我儿子这小老百姓做买卖。早知道如此,我们还不如踏踏实实过日子呢,早知道如此,我何必向刘玉亚红两口子借。现在后悔也晚了!”商军又拿出她的哭腔拉调。

    “我可告诉你,商军,”刘法官威严地说,“你也看到了,现在法庭内有六个摄像头在同时录像录音,你对法庭陈述的每句话都有法律责任,假如今后查实你们被告方存在非法占有或非法投资等事实存在,你们可还得负刑事上的责任呢!”

    “她……”父亲抑制不住激动想起身向法官说什么,被吴律师及时地按住,并向父亲摇摇头,我知道父亲想说“请法庭明查她和她儿子拿这么多钱走并且血本无归到底是做什么去了?”但吴律师的举动很明显,是在表示:您什么也不需要说,让商军尽情表演。

    庭审阶段结束后,我曾请教过吴律师,为什么咱们不申请让法庭查商军母子到底拿钱干什么去了?吴律师说道:“这就是刘法官的高明之处,他可能心里知道商军母子拿钱没干好事,但只是吓唬吓唬她,并不多问,因为一旦审出了被告拿钱有涉及违法的行为,那么就必须走刑事程序了,也就是通知公安机关的介入,那样的话一切就变得复杂起来。甚至于法院的查封都要移交到公安部门,一旦落实了被告有涉嫌诈骗原告及非法投资、集资、传销一类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那么这个官司就牵一发而动全身般遥遥无期了,咱们的钱可能会在漫长的岁月中回不来。——这也是为什么诸多民事案件中,原告明知被告‘有问题’,但却没有提出‘民事附带刑事诉讼’的申请之原因。”

    “既然这样,那么我再问被告,你打算怎么还刘玉家的这笔钱?”刘法官继续问。

    “现金是真的没有了,只有那一套房子了,您也知道,法官,东阳区法院也给刘玉做了财产保全查封,我只有卖房子卖地还他们了。”商军说到此处呜呜哭了起来。

    法庭上也敢落你的鳄鱼泪!我鄙夷地想到。

    “然而,法官……”商军擦了把眼泪,说道,“能不能宽限我一些时候,我自己把房子卖了,另外,能不能把我那查封给……”

    “商军,停止你的陈述。”刘法官阻止道,“你刚说的不是本法庭庭审阶段所涉及的范围!至于你说的那些,只有到了执行阶段,你去跟执行局法官说去。本庭这里自有本法庭的判决,你明白了吗?”

    “明白了……”商军被“怼”了回去,不再说话。

    “好!既然如此,本法庭本次调解成立,现在宣读本庭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宣读后请双方上来签字。”穿着黑色法官袍的刘法官说罢,再次敲响了那又响亮的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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