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之中,鼾声如雷,荆云平躺在卧,似乎在熟睡。
半夜无事,突然一人起身,急匆匆走出营帐,荆云双眼突然睁开,原来他一直在装睡。
荆云冒险表明身份也是无奈之举,早晚会被人发觉,还不如直接说白,考验众人。不然,荆云重伤在身,若是不经意露出现代人的习惯引起他们的怀疑,背地里告知魏军,荆云恐怕啥都不知道就光荣扑街了。
亮明身份,暗地里观察众人的反应如何,晓之以理动之以利,化被动为主动。就算自己做出可疑的事也能让他们理解,大大降低威胁,就算暴露也可以有一套说法。
这个世界,世家代表权利与地位,这些地位卑贱的士兵大多对世家充满敬畏的。
但是,如果发现有人不顾一切要告密,荆云一定得跑。荆云可不认为司马懿会把自己当座上客,不阶下囚就不错了。派人到北地一查荆家,就知道身份是真是假,那么……
还好,此人只是半夜尿急,出去方便一下,很快就回来继续打鼾,说着梦话“我要吃鸡屁股,别跟我抢……”
荆云叹了口气,同样是穿越,为何差距这么大,别人穿越变成大公子大小姐一句失忆了了事,荆云可不能装失忆,你恐怕不是失忆而是失去头啊!
荆云,荆云,冷静思考,生存认为的第一步已经完成,至少不会饿死了。现在的任务是不被发现身份,逃出司马懿的军营。如果没记错,白羽说过今天是234年八月十日,而孔明死于28日。
如果历史不会改变,荆云要用十八天,不,今日已经过去了,十七天逃出去。还要闯入汉军阵营,不被汉军怀疑的情况下救下诸葛亮!
我的天,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新手村任务啊。开局0级,一身烂衣,防御为零,小刀都没有。15滴血被坑成1滴,全身是伤加重伤效果,移速减缓50,技能被封印。没蓝,装备没有全靠捡,一根木棍也被人掰断了。
荆云有一句p不知当不当讲,白羽表示,不当讲的不要说了,爱玩就玩,不玩抬走下一个。
哎,一步步来吧,这几天我要搜集足够的情报,逃出魏营。首先要把伤养好,现在的状态连个兵都打不过。想到这,荆云闭上双眼,仍保留着一丝警惕,宝宝心里委屈,难受想哭,但宝宝不哭。路是自己选的就算再难也要走完它,谁叫我们是男人呢!
次日清晨,众人清醒过来,荆云也是一个跟头翻起来,伸了个懒腰,跟随众人出帐。
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好不舒服。悄悄摸了下臀部,已经不算太疼了,看来快速恢复伤势的体质还在。情况还不算太糟,这是好的开头啊,计划也许能提前实施,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荆云当年习武可没少受伤,被武师揍得鼻青脸肿是经常的事,严重的时候肋骨断了五根根,差点被揍得全身瘫痪,内脏都打出血了。
别人以为他要躺床上养个整月,结果接好骨头五六天后,荆云又蹦蹦跳跳的去挑衅了,结果又被揍床上去了。
李澜斥重金请的武师哪有简单的角色,最低的都是先天初期存在。这些人表示最喜欢荆云了,耐揍,打不死,恢复能力强,抗打击能力强。用他们的话说,“我最喜欢那些自以为有实力的小朋友了。”荆云先天实力就是在反复的痛苦中磨砺出来的。
荆云眯着眼看向太阳,心中暗道,有什么度不过的难关,不就是逃出军营吗,大不了当上巡逻兵,趁外出找机会逃跑。
跟着秦河派来的传令兵去李都伯哪里报道,李都伯四十多岁人,肥胖的身材,油亮的皮肤。
在简单的询问两句后,连看都不看荆云一眼,写下了叶乞儿三个字,随后丢给了荆云一块木牌。上面是刀刻出来的“叶乞儿”,荆云好奇的看着这个东西。
“归根牌,关键时刻有可能帮到你,你死了好知道尸体是你。”
李都伯嘲讽的冷笑,“你是马夫也许一辈子也用不上吧,就算用上了也没啥用,你是个乞丐无父无母谁来帮你收尸?把席子一裹,谁知道你是谁,谁想知道你是谁?”
李都伯的话刺耳,但却是事实,如果荆云真的就是一乞丐,恐怕这就是他的结局了。小人物永远是小人物,一个大人物的成功谁知道他踩了多少小人物的鲜血?没人会记得,也不想去记。
你还想分辨一下,我叫叶乞儿,对方摆摆手,不用说了,我懒得记没用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你只是个马夫,普普通通明明有名字却无名的万千马夫之一,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想知道。
叶乞儿,自然是荆云随口编的,小小的木牌,千千万万块木牌中会有几人记住你的名字?让历史记住你的名字?归根牌,落叶归根,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哪里才是我这片零落辗转叶子的归处呢?这是小人物的无奈,但我荆云,绝不会是小人物!
简单的洗漱一遍,把那些异物脏物不爽的东西全都洗掉,感觉轻松了不少。换上马夫的服饰,嗯,梳成古人的发髻,幸亏荆云一直留着长发,在燕大时人们就常说荆云像古典美男子。
如果是短的太厉害,在这个奉承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的时代,实在是叛经离道,不好解释。荆云上下打量一下,感觉已经很像个古人了。
回头的一瞬,却是把众人惊艳了一把,没错就是惊艳。昨日荆云一副灰头土脸,加上灯光昏暗,还真没注意到荆云到底长啥样,今早一洗漱,才注意到荆云的俊俏,哪怕是一身布衣也无法破坏美感。
荆云在二十一世纪就被某些人(如剑鸿)认为娘,俗称“小白脸”。在这个时代更是不得了,尽管穿的是不怎么样的杂役服装,但那白皙的皮肤,唇红齿白,剑眉星目,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五官如鬼斧神工般精巧,纤长身材,长发墨玉如瀑。
如果不是众人早已知道他是男子,加上脖子上的喉结,简直就是一个美女。让人发狂的是这个男人有着让大多数美女汗颜的容貌,可惜是个男的。
荆云先是不知所谓,看了看双手立刻就明白了,自己长的太招摇了,哪里符合一个马夫的形象。
碰巧秦河有任务在身没来,否则再次见面,二话不说,先绑了问个究竟。荆云用手指抚了抚眉头,一脸发愁,难道再蹭点土上去?晚上糊弄人还行,大白天的你糊弄鬼呢!
荆云很苦恼,老马上前打了招呼,“小哥,小哥长的真是太好看了,老头子活了半辈子没见过这么俊的人过,您一定是荆家的嫡系公子吧!”
这容颜,谈吐,气质绝非常人,确实震撼了一把众人。连李应都有些惊讶,对于这些几乎从没见过也不可能见过达官贵族的他们,荆云完全符合想象中的世家子弟,由半信半疑到坚信不疑。
他们不知道荆云是华而不实,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问点别的动西恐怕就要露马脚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荆云虽然苦恼容颜,但让他们更信任自己也是意外收获。这些人被荆云唬住了,坚信自己傍上了大腿,态度更加殷勤。
老马见多识广,一眼就看出荆云的难处,这容貌在军营中反而是累赘。“公子无忧,我知道一种草的汁液可以暂时让皮肤变的暗淡无彩,我可以让浪儿采一些来。这种草无毒无害,常被人当作喂养战马的饲料,很少人知道,我也是听以前的老郎中说知道的。”
“长者真是帮了我的大忙!”
“应当的应当的……”
荆云在脸上,脖子上,手腕上露出肌肤的都用草汁抹上。不到三刻,众人再看,果然黑了不少,虽然还是比别人白但总算不那么显眼了。
“公子谨记,这草汁遇水就会化掉,不要干太重的活,不要流太多汗。”
“在下记得了。”
众人只能一脸羡慕的看着老马,有些嫉妒,帮了荆云这么多,还故意让马浪去采草药。攀上世家嫡系公子这条线,浪儿前途无忧啊,不由得对荆云更加热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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