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仙人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进化论”的正确部分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现在的人们爱走极端,非此即彼。

    对于“进化论”,很多人过去一概接受,现在则全盘否定。

    这都是不理性,不成熟的表现。

    我们说,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在“规律”(真理)之下诞生的产物。

    “规律”(真理)的源头不可能是一团混乱。

    这些“规律”(真理)必然出自完全理性、万能、最高的“造物主”(或称为“系统”)。

    但在世界的发展演变中,“进化”也确实真实存在。

    虽然“造物主”制定了“规律”(真理),但同时也赋予了人与万物以“自由选择的权利”。

    这种“自由选择权”,对于人类社会而言,归根结底就是人对“善恶”、“对错”的选择。

    而对于其他生物,则是适应生存法则的“自然选择”,就是所谓的“进化”---------适者生存,优胜劣汰。

    其实,人的“善”、“恶”选择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优胜劣汰”的规则。

    佛教里的“因果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就是这个意思。

    只不过这种“优胜劣汰”往往不是一生一世的时间周期就能被裁决的。

    而是“累世”(六道轮回)后才能被裁定。

    这种“累世”的理论,其实就是佛教、基督教和教都认同的“轮回”理论。

    而基督教和教中都提到的所谓“末日审判”,也不过是“优胜劣汰”的一个“最终裁决”而已。

    故,不能全面否定达尔文的“进化”理论的科学性。

    因为“自由选择权”确实是“造物主”赋予所有生命的基本权利。

    达尔文将“自由选择权”所对应的“被选择权”(选择对了“系统”给予通过,选择错了“系统”不予通过)称为“自然选择”。

    当然,不同的生物其“自由选择权”的权限和能力是不同的。

    作为智力最高的万物之灵的人类比其他动物具有更高的“自由选择权”。

    所以,人类比其他动物有更大的“自由”----------适应环境、改造自然、改善自身的能力。

    但同时,人类也承担着更大的责任,要爱护其他生命,保护地球以及宇宙的生态环境。

    但达尔文并没有从根本上解释“规则”(真理)是如何产生的。

    或者后人按其观点反推或曲解成--------“规则”(真理)是在“混乱”(道家所谓的“混沌”)中产生的。

    这种观点其实就是“无神论”的起点。

    其实,混乱是永远不可能产生“规律”(真理)的。

    混乱只能是延续混乱而已。

    故达尔文的“进化论”被某些人利用,用来推销“无神论”,这是这个理论的最害人之处。

    “无神论”往往认为“人定胜天”。

    认为人没有约束,甚至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可以“无法无天”。

    故所有“无神论者”的潜意识里都存在“暴徒思维”,是秩序的破坏者,而不是秩序的维护者。

    他们是一群没有底线思维的人。

    而纵观“无神论”者国家的历史,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种“暴徒思维”的痕迹。

    可悲的是,这些“暴徒思维”携带者往往也最终毁灭于各种暴力。

    由于无神论者认同宇宙诞生于“混沌”之中,故他们的思维也永远在“混沌”之中,看不到光明和秩序,永远也逃不出“暴徒---”这个恶性循环。

    这仿佛是一个永远也挥之不去的诅咒。

    但我们也不能机械地认为“一切都是造物主安排好的,人只能听之任之,而无所作为”,从而否定生命的“自由选择权”,否定“进化”在自然演变“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作用。

    因为“自由选择权”就是生命的“主观能动性”,是各种生命(主要指人类)认识自然、适应自然、改造自然以及提升人类自身的基本能力和权利。

    可以想像,丧失了“自由选择权”的人类,必将会变成象机器人一样,从而成为失去自由、想像力和创造力的奴隶和工具。

    这种下场也是极其可悲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上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