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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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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犯罪形态之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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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丶

    注意点:

    着手是临界点

    未遂成立条件:因意志外原因而未得逞

    着手的判断:行为对法益是否造成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主客观相统一)

    行为危险性判断公式:

    客观角度行为时辩证观点行为有无危险

    一定不能孤立的判断!!!!!!!

    案例对比:

    1男子欲强奸女子,开铲车将其铲到车斗中,开到僻静处,准备强奸,发现女子太丑,放弃。

    答案:是实行阶段的中止

    分析:强奸罪要求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其他方法压制被害人反抗,铲走到僻静处已经是采取了强制手段,此时对法益已经产生了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

    男子电话联系女子谎称手中有女子裸照,要求女子到宾馆内发生性行为,否则散播裸照,女子到宾馆后(已报警)为拖延时间让男子去洗澡,男子洗完后被抓。

    答案:仅是犯罪预备

    分析:强奸罪要求采取强制手段以压制对方反抗,着手(一定要有对法益的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的点应该是上床。

    打电话威胁不打钱就散播裸照

    此时是已经着手

    分析:行为人想犯的敲诈勒索罪,当要求打钱时已经对财产产生了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

    4电话诈骗谈及钱时的欺骗内容

    属于预备行为,要钱时是着手。

    分析:所谓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施犯罪服务,电话诈骗的前面欺骗内容仅是为着手作准备,对法益无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

    特殊的着手问题:

    1不作为犯:不履行义务导致对法益产生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时

    间接正犯:被控制人着手时

    隔空犯: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发生时(邮寄病毒,邮寄时着手)

    。。。。

    二丶未遂犯与不能犯

    不能犯作无罪处理

    处罚:可以减轻或从轻

    主观主义学派:重视主观恶性

    客观主义学派:客观主观

    分类:对象错误(不存在犯罪对象)与手段错误(手段不可能产生任何危险)

    判断标准:

    客观(危险是客观存在的)行为时辩证角度行为有无危险

    危险可以分:空间和时间

    但空间上发展时间

    空间:

    案例:

    1杀手追杀目标到大街上,瞄准目标开枪,未击中,事后查明两人相距100米,手枪射程90米。

    答案:不是不能犯而是既遂

    分析:要辩证的去看,两人虽相距100米但两人是会移动的,危险存在并非手段不能

    机场附近村庄,一男子用石头扔向空中飞机,另一男子拿着气枪开枪。

    答案:石头男手段不能犯,气枪男未遂

    分析:关键看是否制造了危险

    甲欲杀乙,于是打听好乙的作息规律,强潜伏到床外,向床上连开十枪

    答案:未遂犯,

    分析:要辩证的看,此时男子在家中未击中的原因是男子临时有事,行为的对象并非不存在。

    4男子欲强奸一女,看到床边有一双绣花鞋,便扑上去,对方反抗,发现是男子。

    答案:强奸罪的未遂

    分析:辩证的去看,绣花鞋的存在证明该屋内有女子,强奸之所以不成功是因为女子临时不在,危险存在。

    。。。

    时间错误:

    一杀手欲杀一病人,来到病房用枕头捂死,后查明,病人在杀手捂之前1分钟前乙死亡。

    答案:故意杀人去既遂

    分析:辩证的去看待危险,1分钟前死亡,我们认定为危险对人还存在,如果是0分钟前这种就认为是对象错误。(急救时,即使人死亡也要抢救0分钟)

    。。。。。

    空间推测时间:

    一女子带女儿出门,上厕所时把女儿放在厕所,出来后发现一男孩正在欺负女儿,于是推了一把,以为男孩已死拖到山洞,发现男孩好像没死,于是用巨石爆头,后查明,在厕所前男子就已经死亡。

    答案:只定过失致人死亡后罪,后为对象错误。

    分析:从厕所拖到山洞这段距离,虽是空间距离,但从中可以推算出时间距离,认定为已死亡,对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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