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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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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帛书、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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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这两年,方尘喜欢上了喝酒,稍微喝点儿,身上的一些老毛病就不会犯,喝的多了,连着心里都舒坦。

    虽然这酒,味道有些怪,可喝着喝着,也就适应了。

    三两下,一瓶黄酒就见底了,屠夫望着青年:“你子去,把我柜子里的几瓶烧刀子拿来。”

    青年照办,一顿饭的功夫,桌上歪七扭八的倒着七八瓶烧刀子,方尘酒量只能说一般,三人中喝的最少,醉的最凶。

    他此刻舌头都直了,青年看上去也有三分醉意,屠户却只是眯着眼笑,酒肉不停。

    在外混迹的这两年,方尘也没这般毫无防备之心过,今儿不知是着了什么道了。

    大汉望着已经醉成一滩烂泥的方尘,又瞅了眼青年,嘿嘿怪笑两声:“庄家子,你不是想得到那东西吗?今天我就给你个机会!”

    青年一个激灵,醉意也消了大半,脸上泛着红光,不知是酒劲儿还是激动:“真的?”

    “嘿嘿,你和这子比比,谁赢了,那书就归谁…”

    青年眉头一挑:“叔,您没开玩笑吧,您知道我现在的实力的。”

    “怎么?以为自己赢定了?”大汉揶揄的一笑。

    青年见屠夫这模样,似乎另有玄机,但那帛书,他是志在必得,当即开口:“您说比什么吧!”

    他心里其实还是有底的,别提方尘醉了,就是不醉,他也不会输他什么。

    大汉难得的露出了狡黠的表情:“就比喝酒,你子要是能喝过他,就算你赢!”

    青年面露诧异:“赵叔,他已经快倒了,这么个比法儿,还不如直接把书送给我。”

    “不是还没倒么!”大汉转身进屋,又拿了两坛酒。

    “仙人醉!”青年的确是惊着了,“您在开玩笑吗?这酒就是给他喝上一口,怕是也能醉到下个月去吧!”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这酒可不是什么常见的货色。

    屠户一拧眉:“子,怕了?”

    青年一梗脖子:“还能怕了他?”

    说着倒上半碗,大饮一口。没法子,这酒太烈了,要是照烧刀子那么喝,他也受不了。

    大汉把酒坛递给韩修,方尘闻着酒味儿,抱个坛子就往肚子里灌,足有十几秒才放下,嗫喏了声:“好酒!”便一头栽在桌上,再没了动静。

    屠户见了,先是一愣,旋即放声大笑,坛子里的酒都见底了!

    可吓坏青年了,这么多!他要想赢,得喝上四碗多,这怎么可能?

    自认是输了,他倒是担心起方尘来:“叔,这么玩,他会出事儿的!”

    “不会,子,你输了!”屠户心情大好,青年却是郁闷之极,庄家为了这帛书已经等了三年了,今天屠户好不容易松口,却被一个家伙搅了局,该如何向家中长辈们交待呢?

    “叔,这书给他,他也用不了,也保不住啊。”

    屠夫一绞眉,冲声道:“我赵凤声保的人,我看他们谁敢动试试!”

    青年一愣,随即苦笑,大汉这么说了,那分量可谓足够,圈里人鲜有敢跟这疯子翻脸的。

    再看看方尘,即便他有些醉了,脑子不太灵光,也看得出赵叔的态度有些反常,便好奇的问:“赵叔,他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您认识?”

    听到这话,赵凤声突然咧嘴一笑:“特殊?太他娘特殊了!”

    只是具体特殊在哪儿,他却又不言语了。

    青年没能得偿所愿,心里的疑惑又得不到解答,也不愿再多待。

    无奈中却又有几分释然,就那么云淡风轻的离开了。

    这是他们这一脉千年来传承在根骨里的性子!

    留下屠户望着烂醉的方尘,心里也是百感交集,他没有什么察人血脉的本事,也未曾见过方尘这么个娃娃,但那眉眼,他却识得。

    最重要的是,方尘体内,有那股子炙热的灵气,那绝对是他送给老爷子的那朵火莲,这世间,断不会再有第二朵!

    二者这么一结合,这家伙的身份,他已经不需要其他证明了。

    物是人非,世殊事异,这火莲原是他用来报恩的,可看这孩子一身显然烧伤的疤痕,事情的始末,已经可以猜出个大概了。

    好心报恩不成,反而又结了一段因果,心下不由叹息……

    方尘从赵叔那里离开时,脑袋还昏昏沉沉的,感觉像一场梦一样。

    在那儿醉了三五天,也就多待了三五天。

    他平时少言寡语,可赵叔却是个急脾气,就因为这性子,时不时能咽着赵叔,反而有趣,仿佛有一种未知的亲切。

    当赵叔问到他家人时,方尘神情黯淡,没有多说。

    赵叔没再多问,但落寞了不少,塞给他一卷古黄色的帛书。

    展开来,也不过是薄薄的一张纸,上面寥寥百十个字,他却一个都不认得,似是篆,却又大不相同。

    一看就是上了年头的老物件儿,居然还有墨香残存。

    长者赐,不敢辞!

    而赵叔显然也没打算给他说明什么,只在他离开时,瓮声瓮气的念了句:“崽子,有空回来陪我吃酒。”

    方尘这几年,几乎没感受到多少来自亲人的关怀,但在赵叔这儿,他感受到了,也便应下了。

    人与人之间相处,有些时候不必时间垒砌,便可至纯至真。

    缘分二字,当真妙不可言。

    在镇里又一连兜兜转转了两天,到了快要离开的时候,上天又送给他一份礼物——一场可遇不可求的古镇秋雨,濯净了眼底的光景,也驱散了残存的暑气。

    于是不留遗憾的踏上最后一段旅程——九华山………

    爬完九华,也是时候回去了!

    说起来,又有一年了吧。

    如果一切正常的话,他现在也应该是一名高三的学生了。

    只不过高一上了三、四个月就没再去过了,这两年一直在外面漂泊。

    至于“家”这个概念,他的记忆并不多,因为那场大火……

    那年他六岁,当时还是个智力有点障碍的哑巴。

    父母进城打工,把他和四岁的弟弟交给了爷爷。那天,弟弟调皮,在老屋的柜子里翻出了一朵红花,家伙贪食,看着好看就想往嘴里塞。

    方尘毕竟大了些,虽然当时显得不很聪明,但也懂事不少,知道东西不能乱吃,立刻就去阻止。

    只可惜慢了一步,家伙还是尝了一下,但是立刻便从嘴巴里拿了出来,脸皱成一团,想来味道是决计不怎么样。

    方尘见了这场景,被逗乐了,矮着身子想拿有走弟弟手中的大红花,家伙不让,兄弟俩挣来抢去,自然还是的占不着什么便宜,结果脾气一上来,直接把花塞进了方尘的嘴里。

    方尘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把东西吐出来,可是连吐了几口,只是吐出了带着点儿碎红花瓣的口水,接着就只感受到一股恐怖的辣,那种程度的刺激根本不是六岁的他所能承受的,很快他整个人都懵了,然后干脆的晕了过去……

    再之后,他醒来就是在医院里了。

    后来他才知道,那天他晕了之后,老屋起了大火,弟弟吓坏了,哭着跑出去,躲过了一劫,而他却重度烧伤。

    爷爷拼了命把他从火海中抢了出来,背着他跑了五六里山路去医院,才吊住他一口气。

    起火原因并不清楚,但他昏迷四天,高烧四十四度不退,性命垂危。

    医生对父母说,“烧成这样,八成是救不了了,就算勉强捡回一条命,脑子也烧坏了,这辈子怕是不成了,还是把心思放在的身上吧……”

    那时,亭城农村的情况大抵就是这样吧,本来养活两个孩子就有不压力,何况其中一个已经注定是一辈子的负担了……

    他听到这样的对话时,还没办法醒过来,只是刚恢复意识。

    最让他难过的,是父母沉默之后对爷爷说的话:

    “……哑巴……”

    “……脑子不好……”

    “……这辈子废了……”

    “……确实没必要了……”

    他记的不完全,因为其中的刺激太大了………

    最后,爷爷含泪发了火,让父母带着弟弟去城里,把方尘留在他身边。

    父亲照做了,没有再敢看方尘一眼,只留下一地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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