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东城警局搜查一课和搜查三课成为被告。
因为案件已经全部移交给搜查一课,在临时预审中,法官认同警方律师的看法,由搜查一课单独成为被告,原本的第二被告搜查三课将不会受到本案影响。
罪名是,控告警方玩忽职守,在无法确定上泉百分百死亡的情况下,贸然做出上泉已经死亡的书面报告。这份报告将导致保险公司损失高达七千万元。要求,警方立刻撤回死亡报告书,对上泉是否死亡进行重新调查,并且由律师跟进调查进度。
这个办法业内有讨论过,但是很偏门,搜查三课和搜查一课并不想证明上泉已死,只不过因为证据的原因必须证明上泉已死。业内很关注庭审的进展,关注高山律师所和令狐律师所能不能联合打掉警方的铁证。
作为被告,警方是最难受的。一方面是舆论对于他们的谩骂,键盘侠们认为野子肆无忌惮的骗保险金,是因为警方无能,并且警方还助纣为虐。另外一方面,铁证如山。最要命的是,警方从正义和职业角度来说,并不希望自己和两家律师所的官司能胜,同时也不希望自己在官司中输了。无论输赢以警方的立场来说,都非常难受。
警方公关关系科联系曹云,大概意思是,如果曹云这边有什么有利推翻上泉死亡的证据,那警方也会考虑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毕竟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在警方看来,最好是自己推翻自己的结论。
曹云肯定不答应,警方现在是对手,自己不仅只是线索,证据,而是要全方位的对对手进行攻击,怎么可能妥协?向警方妥协,一点意义都没有。反过来说,警方也不能妥协,他们是严格按照刑侦手续查验上泉的生死。从法理和医理上,上泉已经死了。
……
上泉真实还是诈死?
这问题也是联合律师要面对的问题,令狐兰口中的老五很能干,不过一周时间搜集了无数的信息到律师所,接下去就要由两家律师所开会研究这些信息。
{}/ 按照估算,最多三到四次开庭,司徒岩就能全胜。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这个时间长吗?不,一点都不长,因为保险公司提不出上诉的理由,上级法院就不会受理上诉。诸如刑事案,都可以以量刑过重为缘由上诉,民事案,白纸黑字写了七千万,不存在赔款太重的说法。
法院在诸多考虑之下,首先给了保险公司一巴掌,要求保险公司不得非客观的拖延案件的审理。其次,又给曹云这边一颗甜枣,曹云代表保险公司告警局,法院将无条件的安排庭审。也就是说,只要警方和曹云方提前4时申请就可以开庭。这肯定符合曹云方的利益,最主要是警局方面的态度,如果警局要拖时间,那就没办法了。
曹云告警局案比司徒岩告保险公司案要复杂一百倍,民事诉讼虽然没有规定开庭次数,但是通常一次到两次开庭就结束了。在高岩市开庭几次是法官说的算,在东唐也是法官说的算,不过律师可以反对,只要能拿出再次开庭的理由,法官必须批准。
这里又要说下东唐警方的性质,高岩市的警察隶属警察部,和地方是没有关系的。而东唐所在国家分国家警察和地方警察,相当于美国的联邦调查局和州警的关系。地方警察听命部门是市政厅,其局长由市政厅任免,地方警察只接受警察厅的间接监督。
这种事市政厅是扛不住的,和警方立场相似,市政厅不希望官司赢也不希望官司输,干脆顺其自然,给了警察本部配合开庭的命令。
最少在舆论上,必须给保险公司一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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