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推测的没错,法恩寺收留秦起风,果然是为了讨好某人,既然此人已经挑明,那说明老禅师要讨好的,该是眼前这位“大人物”了,是他要见我?我与此人素不相识,他见我作么?莫非和百花洲上那些人的心思一样?想到这里,佩恩的心里生出了莫大的疑问。
佩恩兄弟莫要胡乱猜测了,的确如在下方才所说,今日你我相见,既是因缘,也是必然,因为愚兄也有疑问需要佩恩兄弟解惑,所以才在此地恭候多时,至于你口中的那位秦……秦……见此人在名字这里卡了壳,如露禅师连忙低声提醒道:秦起风。那人尴尬的笑了几声,这才继续说道:至于佩恩兄弟口中的秦起风,不过只是因罢了,即便你我兄弟不在此地相见,也会在别处相见,方才愚兄说过,愚兄对贤弟你一见如故,所以可以坦诚以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知贤弟你可否做到?能否也为愚兄解了心中的几个困惑?
佩恩一楞,没想到这人留了如此多的伏笔,原来把话留到这里等着,当即犹豫了一下后,说道:金兄但问无妨,该说的,在下自然也会坦诚以待。
哈哈哈……这男子仰天大笑了一番后,说道:没想到堂堂的长生门主竟会如此不爽快!
对于这样的讥讽,佩恩并不以为意,只是淡淡说道:金兄不必以言语相激,设身处地,金兄不也是有所保留么?
那男子点了点头,说道:确实如此,所以我才说,见到贤弟你,竟让我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亲近感,言归正传,我的第一问是:假设我将秦起风交予贤弟,贤弟将作何处置?
金兄希望我如何处置?佩恩反问道。
哈哈哈哈,贤弟你打太极的手段也是颇为高明,只是此为你长生门内务,我一个外人如何能置喙?
既然如此,国有国法,门有门规,虽然我恨不得将此人千刀万剐,但门规所限,我也不会逾此规矩,一切照长生门的规矩处置!佩恩不急不缓的说道。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此人虽手握生杀大权,却不恣意妄为,门户规矩虽算不得国法,倒也算是能公私分明,如此看来,此人也算是一号人物。男子不由得点了点头,心中暗暗赞叹道。
在下第二问:贤弟可识得此女子?话锋一转,男子将手指向了身旁枯坐如木的年轻女子,佩恩对这女子审视了一番后,摇了摇头,说了三个字:不认识。
男子一拍脑袋,忽然想起了来之前,男子见这女子是以魂魄的形态,不便于在世间行走,所以便将女子寄宿在一个新亡于路旁的姑娘身上,如此形态,佩恩自然无法看穿这姑娘是何人,当即以手在姑娘眼前自上而下一抹,露出了真容。
佩恩见到这个姑娘的真容,当即如五雷轰顶一般震惊的脸色顿时变得更加苍白,眼中更是激动万分。多少年了!自己几乎踏遍了众生六道,走遍了天涯海角,苦苦寻觅的那个人,不正是她吗?
看到她的那一刻,佩恩瞬间失了神,眼中热泪如瀑布一般不停落下。
那女子见到佩恩如此作态,虽然有些好奇,但脑海中依旧空空荡荡,想不起自己是谁,更想不起眼前这个见到自己便激动的掉眼泪的男人又是谁?
她只是好奇的看着他,总觉得有些好奇,可偏偏想不起他是谁?
他却死死的看着她,一刻都不愿意将目光挪开,生怕错过这一眼后,她又消失无踪。
她只是好奇的看着他,总觉得有些好奇,可偏偏想不起他是谁?
他却一刻都不愿意将目光挪开,生怕错过这一眼后,她又消失无踪。
男子看到佩恩如此神态,心里大致明白了这二人该是旧识,否则以佩恩从不肯轻易流露感情的个性,该不会如此失态,男子回想起在鬼蜮内关于这名拥有轮回眼的男子的传言,这才明白了当初手下说他入鬼蜮很可能是为了寻人的说法,
很可能是真的,只是尚不确定,男子于是问道:贤弟,这菇凉你可认识?
认识,认识的不能再认识!
当初贤弟入鬼蜮可是为了寻这菇凉?
佩恩点了点头,心翼翼的擦去眼角激动的泪花说道,正是!
贤弟好生糊涂,既然是去寻人,当改头换面才对,只是当他看到佩恩的那双轮回眼时,猛然惊醒道:哦,也是,贤弟生了这样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睛,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的,不过既然贤弟既然是旧识,那愚兄就有些好奇了,这菇凉究竟是何身份,为何又能入得神域?又是为何竟能得罪了神域圣君,被其打散了三魂七魄而灵魂不灭?
这番话一出口,惹来在场所有人无不震惊得哑口无言。
金兄说什么?神域,金兄是说你是在神域发现的她?佩恩心中惊骇无比的问道。
此事说来话长,想必贤弟已经看穿了愚兄的身份,那愚兄也就不再隐瞒了,愚兄乃鬼蜮人士,一日得鬼王召见,说神域遣使者送来一修罗女,被人打散了魂魄,说是神域有命,将其打入无间地狱,鬼王命我前去度化此女,我见这菇凉不只没了三魂七魄,还被封印了神识,此番前来,正为此事!
原来是地藏王菩萨,晚辈之前多有冒犯,还望恕罪。佩恩一听此人来自鬼蜮,且在鬼蜮之中度鬼之人,再加上这年轻人说他姓金,想来想去,只有法恩寺里供奉的这位地藏菩萨了,地藏菩萨圆寂入地府之前乃是金姓,入地府后又居于幽冥之地,又被称作幽冥教主,地位尊崇,所以佩恩对其施礼表示恭敬并不过分。
你是说,她是被神使遣送到地府的?这不可能啊!我曾遍寻地府十八层地狱,并未寻得她的下落!佩恩喃喃自语道。
贤弟,这世上的事,又岂是你我日日时时都能料到的?男子依旧声色如常,只是眉宇之间却多了一丝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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