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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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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夜半奸杀案 06 案件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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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现场的周围没有发现受害人,那么,扩大搜索范围会不会有所发现?于是,文卫便叫在场的公安扩大范围进行搜索,撒开去,仍旧没有发现受害人的踪迹。

    少妇到底是不是遇害了?在没有找到人之前,谁也不敢做出一个结论。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这也是刑事案件能够得以侦破的关键。

    眼见暗夜中难有更多的发现,文卫决定除留下个别保护现场的公安外,其他人先行回去,待天亮后再进行更大一轮的搜索。

    他对留下保护现场的公安交待了一下特别注意的事宜,便与蒋东明与王会州打了个招呼自行去了。他还记挂着在等他回去睡觉的女友,一路急驶返回到新郎赵洪云的住处。

    到了门口,他停好摩托车轻轻叫醒了汪红颜,汪红颜听得他回来,也懒得穿衣服,裹着被单就起身开了门。文卫进屋后,迅速脱了衣服裤子,就一把搂住被窝里的女友亲吻摸了几把,拥抱着她继续入睡。

    第二天,天刚一蒙蒙亮,他准备翻身起床,汪红颜却抱着他不放手,她还想再抱着他睡一会儿。文卫吻了吻她,又吻了吻她的身体,便把昨天夜里路遇的那个女摩托车手出了事的情况说一遍。汪红颜没想到昨晚那个漂亮的少妇会遭遇到不测,心里不觉有些不好受。

    文卫一边穿衣服,一边告诉女友,等她们起床后,就让罗青送她们二人回去。到时有时间了,自己会去找她,会去接她过来。

    汪红颜心里有些不舍,却也只能坐在那里使劲的点着头。

    抵达案发现场,已经有一些局里的公安早早地到场,他们知道今天要进行大范围的搜索。

    所有人员到齐后,大家便安事先分配好的区域分别在四下里展开搜索。可是,经过一轮大范围的仔细搜索,仍旧没有任何新的发现,也没有发现可能遇害的少妇。

    这样的结果,让所有参与搜索的公安都非常伤脑筋。在这个城乡结合部根本就没有监控探头,此地在白天过往的人都很少,晚上就更不用说了。也就是说,在这里出了什么意外情况,很可能连目击证人都没有。

    这个受害人陈丽芳在经过此地,扔下了摩托车,流下几滴血迹之后,好象是就此神秘的消失无踪了。

    这样的情况,非常的离奇!

    整个上午,搜索工作都是一无所获,眼见到中午时分,只能草草收队。不得不说,找不到受害人,此案就是一个死局。

    文卫叫上王会州与蒋东明,三人一起去赴新郎赵洪云的婚宴。

    在去婚宴的路上,罗青打来了电话,告诉文卫说他已经把女友与汪红颜两人都安全的送了回去,并问他什么时候有时再过去找她们?

    文卫便说等有时间了,就一起过去接她们过来,二个人在电话里又随便聊了一会儿,才把电话挂了。

    吃完了赵洪云的喜酒,文卫与王会州和蒋东明又回到了局里。

    由于这个案子没能搜索到有用的线索,文卫便召集刑侦队里所有刑事公安召开案情探讨会,希望大家能集思广益,发表对此案的看法,分析受害人的去向,作案的又是什么人?以及作案动机又是什么?

    大家各自有各自的看法。

    有人认为作案人可能是流窜犯,有人认为作案动机是抢劫,有人说受害人可能已经被害。也有人说作案动机可能是强奸,毕竟受害人是个长相漂亮的女人,在晚上偏僻的路段很容易让犯罪分子临时起意。

    王会州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此案的作案人很可能就是附近的当地人,也只有当地人才有可能熟悉案发地的地理环境,才能进行半路设伏拦劫。否则,不是当地人,又怎么能清楚的知道受害人必经的路段?另一个,又怎么解释受害人消失不见了?

    对于大家的疑问,王会州又道:如果不是本地人,就会由于对地形不熟悉,受害人被害之后一般就会被丢弃到原地,不太可能会象现在这样连个人影都找不到!毕竟,案发地点受限于交通工具的制约,作案人不可能有条件把受害人带离现场。所以,这个案件必是当地人所为,他熟悉现场的地理环境,把人杀害之后,可以就近把尸体藏到不为人所知的地方。

    蒋东明本身是个愣子,虽然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但是,还是表示了置疑,说道:按照你的这个推断来看,我觉得尸体被隐藏的地点,应当不会超过案发现场500米的范围,超过这个距离,任何人都难以做到。可是,我们在二公里的范围内都进行了搜索,并没有发现什么。所以,你说的这个推断也不一定对!

    不得不说,王会州的这个推断还是符合目前的案件情况。

    试想,受害人如果已经死亡了的话,当地人确实有条件把尸体藏在附近不为人所知的地方。按照常理来推测,如果是被藏尸,不会超过案发现场500米范围内。如果受害人没有被害,就很有可能被劫持。至于作案动机是什么?这对破案来说是个关键性的问题,也只有这个问题弄清楚了,才能确定下一步的侦查方向。

    此案是抢劫,还是劫持,或者拦路强奸,亦或是情感纠葛?最后,大家一致认为强奸与抢劫的可能性最大。

    若是定性为强奸案件,就比较好入手,可以从有前科的人那里进行排查,有前科的人再次犯下罪行的可能性不说最高,但是,查起来却比较靠谱。

    若是定性为抢劫案件,工作量就相当的大,就需要对所有可能的涉案人进行一一排查。当然,也不排除只是偶发性的抢劫案件,如果属于偶发性的案件,困难就会更大。

    到底是哪一种情况?

    经过反复的分析,还是认定此案发生的情况与熟人抢劫作案的情形不太符合。若是熟人作案,他完全没有必要进行半路拦截,只要把受害人约到一个地点便可以作案,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冒着风险半路打劫。但是,如果不是熟人作案?犯罪分子又怎么知道她身上有借来的现金,从而在半路设伏?

    到底该怎么定性这起案件,抢劫还是强奸?作为刑侦队长的文卫也拿不准。

    这时,蒋东明却是有了看法,说道:我觉得不是抢劫案,而是强奸案!

    在场所有的人不由都望向蒋东明,不知他何出此言?

    蒋东明道:这个案发现场比较偏僻,又是狭窄的路,摩托车刚好车速不快,受害人又长相漂亮,可以很方便的实施拦路强奸!

    文卫闻言不觉眉头一展,说道:这个倒是有可能,是拦路强奸的话,我认为很可能案犯是有预谋的在此设伏,也就是他知道受害人必定会从此经过!

    大家听他这么说,不由你看我看着你,有队员就道:案犯是预谋在此设伏的话,他又是怎么知道受害人必定从此经过?

    文卫解释道:这个很简单,如果不是设伏,而是临时起意?那么,我请问一下大家一个问题,在黑夜里,又有车灯在车前面照射的情况下,有谁能看清楚车上人是什么人?

    对呀!说得也是,如果都不知车上的人长得什么样?案犯又怎么可能临时起意拦车进行强奸,而长相不漂亮的女人,是无法诱发强奸犯的原始兽欲。更何况,在黑夜里在车灯的照射下,谁又会知道车上的人是男是女?

    王会州道:照这么说,如果真是强奸的话,这个案犯又会是什么样的人?

    文卫想了又想,说道:就象之前分析的一样,必定就是附近的人!所以,我们的重点就是先排查附近符合作案条件的人!

    王会州又问:这样的一个人,大致在什么年龄段?有什么特征?具备一些什么具体的条件?

    他说的这些问题,也正是所有在场的公安都想明确知道的问题。

    文卫扫了一眼在场所有的人,说道:这个人我现在只能简单勾勒一下,此人应当是个单身汉,头脑方面应当比较慎密,他的体格应当在中等左右,年龄在5岁上下。

    蒋东明忍不住道:你说嫌犯又是单身又是5岁,城郊农村的人家哪有5岁还没有结婚的人。另外,你又怎么断定他在5岁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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