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飞了好长一段时间,觉得体内的魔力又要耗光了,前面是一片小树林,旁边还有一个湖,刚好可以歇歇脚。
现在已经是傍晚,如果要继续往家里飞的话,应该明早就能飞到家,但今晚是月圆之夜,夜间飞行有些危险,说不定会被某些喜欢夜晚狩猎的骑士当做弓箭的目标——艾斯说,每年都有好几个魔法师因此而丧命,金牢牢地记住了这点。
况且,他的确也很累了。
魔法师释放魔法的过程,其实就是使用魔力去控制元素,将其转换为自己所需形态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魔力其实就是精神力的一种体现,尽管他们不完全等同。
持续消耗魔力会使人感到疲倦,导致精神无法集中,也就更加难以控制元素,因此,在这种时候,魔法师就会需要进入长时间的冥想,以恢复自己的魔力和精神力。
也正因为这样,魔法师们不会轻易浪费自己的魔力,能够动手完成的东西,一般都不会用魔法去解决。
金在树丛中找到一片空地,恰好是在湖畔,地上还算干燥,野草看起来也没那么扎人。
“完美。”金这么想着,拔出腰间的魔杖,在周围施放了一个“岗哨警戒”,又在身上施加了一个魔力护盾以后,才坐在地上,开始进行冥想。
魔法师本身十分脆弱,尤其是在冥想的时候,更是毫不设防。
所以,必要的警戒措施一定要做好,这是每一个魔法师的必修课,也是终身都需要保持的一个良好习惯。
只要有任何威胁进入岗哨警戒的范围,立刻就会响起刺耳的噪音,在提醒魔法师的同时,也能够对敌人造成出其不意的威慑——当然,各种昆虫和小型动物是不会触发警报的。
还好,一切风平浪静。
当金从冥想状态中恢复过来的时候,圆月已经悄悄地挂上了树梢,小树林披上了一层银纱,湖面银光闪烁,波光粼粼,偶尔还有一条鱼在湖面猛地翻身,漾起一圈大大的波纹。
他精神饱满,却肚子空空,从随身包袱里拿出冷硬的干粮和铁制的口杯,他决定生点火来把它煮一煮,好下口一些,顺便让自己睡得暖和点。
金在四处找了一些枯枝落叶,将它们堆到一起,又折断几根粗大的树枝,将它们搭成一个架子,好放置自己的铁杯,然后他走到湖边,打算盛一些水。
湖水很清澈,金打了满满一杯上来,抬起头的时候,刚好看到一尾银色的大鱼跃出水面。
“要不,钓个鱼来改善一下生活?”
金玩心顿起,再加上连吃了几天干粮,的确已经腻得不行。
要说他为什么不在途经的城市歇脚,是因为城市的上方一般都架设了防空结界,防止魔法师毫无顾忌地在上空飞来飞去——这对城市安全不利。
于是思乡心切的他都是绕过城市飞行,总是从早上飞到傍晚,落脚处又都是荒无人烟的地方,所以也就只能以干粮充饥了。
从包袱里翻出来一根缝衣针,金用魔杖点了点,让它弯曲成一根鱼钩的形状,又拿了几根线,搓成一股,将鱼钩拴在一根枯枝上。
“好嘞!”金从干粮上掰下一小块,穿到鱼钩上,手一甩,鱼钩就乖乖地沉到了水面之下。
自从离开家乡以后,金就再也没有钓过鱼,手里拿着鱼竿,感觉像是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孩童时代。他兴致勃勃地盯着线的位置,耐心地等待着。
不一会儿,线突然绷紧了,金尝试着提了一下,一股大力立刻往外拽去。
“看来是个大家伙。”金心里一喜,手里一放一收,不慌不忙地消耗着猎物的体力,直到挣扎的力道变得微弱,他才将它拉到岸边,一把提上来。
这是一条足有五十公分长的大鱼,还在线上做着最后的挣扎,金喜笑颜开,这么一条大鱼,就算不吃干粮也足够对付一顿了。
他愉快地哼着小曲,从包袱里拿出小刀。这可是长途旅行的必备品,既可以用来切割各种东西,还可以在魔力耗尽的时候用以防身。
更何况,这是一把他亲自附魔的小刀,上面带着一个小小的木系法术,在令小刀更锋利之余,也能够突破一定程度的魔法屏障。
金蹲在湖边,麻利地将鱼开肠破肚、去鳞去腮,正要把那堆腌臜物用手扫进湖里,掌背却传来了坚硬的触感。他好奇地翻了一下,发现在鱼肠里面竟有一个环状物,将鱼肠剖开,一枚黝黑的指环正在里面静静地躺着,他拿起戒指,在水里将污物涮干净。
一种熟悉的感觉从心底升起,似乎这枚戒指一直都是属于他的一般。
这种感觉只持续了短暂的一小会,金就向肚子突然响起的咕咕声屈服了,他一手拿着戒指和小刀,一手拎着鱼尾巴在湖水里漂了几下,转身就上岸了。
突然,魔法岗哨发出了尖锐的叫声,声音划过夜空,惊得树林里的鸟儿扑簌簌地飞起,也吓了金一大跳,他条件反射地往后退了一步,警报声立刻消失了。
奇怪。
金又尝试着往前走了一步,警报声再次响起,他一后退,警报声又停了下来。
魔法岗哨除了监视大型物体以外,还有着识别魔力的功能,若有与设立者不同的魔力进入其中,就会引发警报。
很明显,问题就出在这枚戒指的身上。
可是,金并没有从这一枚戒指上感觉到一丝一毫的魔力波动,他在月色下端详着这枚戒指,发现它其实并不是全黑的,而是青铜色,上面没有锈迹,只有一些古怪的符号,看起来像是某种文字。
他犹豫了一下,尝试着将它戴在左手中指上——戒环看起来有点小,却非常顺利地戴了进去——然后再往前踏出一步。
四周静悄悄的,警报没响。
很好。
他高高兴兴地走到架子旁边,将鱼用树枝穿了,魔杖一指,一道细细的火焰点燃了下面的枝叶,温暖的篝火升了起来,不久,烤鱼的喷香就溢满了整个树林。
美美地享用了自己的劳动成果之后,金开始认真地研究起手上的戒指,先是把它脱下来,对着它念各种各样的咒语——一些是从魔法书里看来的,另一些是金自己胡乱想出来的,比如“菠萝苹果橘子梨、还有一个菠萝蜜”、“西瓜西瓜大西瓜、冰镇吃了笑哈哈”之类。
折腾了一番,戒指还是没有什么变化,金悻悻地将它戴回手上,突发奇想,打算给它输一点魔力进去试试。
普通的金属无法承受太多的魔力,不小心输入过头,金属就会出现断裂的情况。不知为何,金对这枚戒指抱有莫名的好感,所以他十分小心地输入了一点点。
那戒指上亮起一丝微光,转瞬即逝。
有变化!
金再尝试着输入了一点,又出现了同样的情况,同时,他感觉自己似乎跟戒指产生了奇妙的联系,他心念一动,戒指一亮,刚刚输入的魔力又流入了他的身体!
难道这枚戒指有着和储魔水晶一样的功效?!金欣喜若狂,立刻缓缓向其中输入着魔力,一边仔细地观察着戒指的变化,只见那戒指依然是闪着微光,将金的魔力全数收入。
太强大了!
金对它的容量震惊不已,要知道,在评定魔法师等级的时候,使用的标准制式的储魔水晶,要想完全储满金的魔力也需要六颗半才行,而每一颗标准的储魔水晶,都有一个成人的拇指那么大!
顺带一提,金是六级魔法师。
“这次可真是捡到宝了!”金开开心心地抚摸着手上的戒指,笑歪了嘴角。
疲劳突然袭来,金一阵头晕,才想起自己的魔力已经全部灌入了戒指,又得重新冥想了。
金却没有去做,而是取出一张布毯,铺在地上,闲闲地躺下来,仰望着夜空。
赶了三天的路,明天就要到家了,今晚好好享受一下夜色也不要紧。
望着皎洁的月轮,金蓦然想起,离家已经三年了。
三年前,艾斯因为寻找制作魔药的汨罗草,在塔斯丁郡的乡下遇到十四岁的金,发现了他身上的魔法天赋,与父母说明之后,便将他带到中部的卡罗尔城去研修魔法。
从此,他就成了一名魔法学徒。
想起老师,金不禁露出会心的微笑。艾斯是一个亲切和蔼的人,从不摆架子,碰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时总是会叽叽喳喳说个大半天,对细节有着超乎寻常的要求,金从他那里听到最多的教训就是“击中的位置比设定好的偏了05公分”、“你这个药的味道不对,一定是曼德拉草少加了03公克”……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老师才能够成为当今世上不多的几名八级魔法师之一吧,但精益求精的他还一直在苦恼着迟迟不能突破九级,在金看来只是瞎操心,艾斯才不过五十多岁而已,其他的那几名八级魔法师可都已经七老八十了,假以时日,艾斯一定能够超越他们的。
魔法师多数都是潜心于研究的人,行事低调,深居简出,艾斯也不例外,即使已经在卡罗尔城定居多年,但周围的人似乎还不知道他是一位魔法师。
所以,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是金和艾斯两人相互作伴,冬夜里一同喝热气腾腾的浓汤,夏夜在院子里一同乘凉,魔法研究的间隙,金会帮艾斯卷上一支烟,艾斯就一边悠悠地抽着烟,一边跟他说着那些古老的魔法师传说。
他开始想念艾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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