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分东西南北四个区域。
东西皆为集市,北面是皇城和高官府邸,南面多是寻常百姓的宅子。
这几天,洪绫走街串巷,总算把京城的地形摸熟了。
京城果然比林泉郡大了好几倍。
她想起她被洪姨妈派人接到林泉郡那天。
那个时候她以为,林泉郡就是天下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方。
洪绫在京城漂泊了好几天,白天饿了就去最近的饭馆吃饭,晚上累了就去最近的客栈睡觉。
京城人来人往,没有人在意她的来历。
她只管走进饭庄客栈,掌柜和伙计自会笑脸相迎。
在这个地方,没人指责她礼数不周,没人嘲笑她出身商贾。
洪绫如鱼得水,混迹在各家茶楼酒肆,看戏,听说书,打赏唱曲的歌伎。
她在人群中跟着旁人一起拍手叫好,一起捧腹大笑。
有时候,她几乎以为,她真的一点都不难过。
但洪绫最怕说书先生说“且听下回分解”,最怕唱曲的歌伎盈盈一拜转身下台。
她怕冷清,怕曲终人散。
只剩她一个人的时候,她满脑子就只剩裴之旸。
所以,一到晚上,她就溜进城南的酒肆里,要一小碟花生和一壶酒,稀里糊涂地听酒客聊一整宿。
城南多为平民,码头上搬货的糙汉们时常聚在小酒馆里。
他们都没有恶意,只是一喝上头了就吆五喝六,大声吹嘘自己的见闻。
洪绫偶尔听了一耳朵,觉得新奇得很。
今晚,他们说的是刚从码头上听来的新消息。
“今儿个,我可是听说,平西侯宁家丢了天大的颜面,以后怕是头都抬不起来。”
“我也听说了,”一个汉子打着醉嗝道,“没想到裴家那小公子够有种的,居然去宁家退婚。”
洪绫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
酒肆里嘈杂不休,那几个汉子的声音被别人划拳吆喝盖了下去。
她端着花生跑到另一桌坐下,连酒壶都忘了拿,只听到自己心跳如鼓。
“嚯,那公子哥是个狠角色啊,听说他一进去就提退婚,差点没把平西侯给气昏过去。”
“可不是嘛,他还掏出把匕首威胁人家宁侯爷。”
洪绫的心咯噔一下,筷子夹着的花生米直直地往下掉。
(ex){}&/ 今天他闹这一出,在京城里早就传开了,他们都说裴小公子在外面有相好的了。
有人插嘴道:“裴小公子那个相好的姑娘肯定是个窑姐儿。为了个窑姐,不娶宁小姐,怕是没长脑子。”
洪绫又担心又不快,瞪了那人一眼。
疯子道:“你管他的相好是谁呢,哪怕是个窑姐,是个老太婆,是个男人,是只猴儿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我觉着,这才像个男人,不然他好意思让那姑娘白白跟他好一场么?”
另一个人不服道:“闹成现在这样,裴家宁家都丢尽颜面,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丢脸怎么了?”疯子振振有词地说道,“丢脸总好过丢了喜欢的姑娘。”
“疯子,”同伴取笑他道,“你那个瓶子姑娘呢,你不是还要给她打对瓶子吗?”
疯子拍着胸脯道:“等我攒够银子,我就给她打对银瓶子。”
洪绫在旁边呆呆地听着,隐约觉得“银瓶子”听起来有些耳熟。
裴之旸……
他真是个大蠢货!
洪绫鼻子酸楚,勉力忍住眼泪,在心里暗骂,他要是把自己捅死了,谁来赔她只羊呢?
她正想着,疯子倒了碗酒给她说:“小姑娘,你来这里,又不喝酒又不吹牛皮,不觉着闷么?”
“喝!”
她痛痛快快地接过碗,一脚踩着条凳,大声道:“来来来,我们吹牛皮!”
众人惊得不轻,很快有人带头起哄,欢呼着要请洪绫喝酒聊天。
酒肆老板在柜台后摆手道:“你们都赊了几顿酒钱了?哪来那么大的脸请人家姑娘喝酒?”
洪绫取下发髻上插着的金钗往桌上一拍。
“我请客,你们放开了喝!”
疯子愣道:“姑娘,你比我还像个疯子。”
洪绫一口喝干碗里的劣酒,将碗摔到一旁,瞪着他道:“你叫什么名字?”
“封绍宇,”那人挠了挠后脑勺道,“你叫我‘疯子’就好,大当家就是那样叫我的。”
洪绫哈哈笑着,压低声音道:“雇你一天多少钱?”
这类人混迹市井久了,自然有的是门路,什么消息也瞒不过他们。
她连裴府的大门都靠近不了。
但他们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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