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的人丁勤并不认识。
他年过五十穿着一身淡青色的土布衣服,身形削瘦,但走起路来看着似乎挺精神,腰挺得笔直。
他的头发虽然经过了梳理,但是扎到头顶时显得有些凌乱,部分局部已经散落。
他的面色并不好,黄中带黑,有如生过重病一般。但是他的眼睛却很有神,像是带着一股不服于世间的骜傲。
从带他来的治安人员的态度,可以看得出,他有不低的威望。治安人员领他到丁勤的门口时,一边指示,还一边半弯了腰,表示恭谦。
丁勤向来不差礼数。虽然他不认识此人,但也是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作出向前迎接状。
那人大步跨入,上下看了看丁勤,“你就是那个嫌犯?”
丁勤点点头,“没错。”
“你杀没杀他们?”这人倒也直接,没有废话,直奔主题。
丁勤摇了摇头,“没有。我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死了。”
“你坐下。”那人示意丁勤坐回桌边,自己也坐到丁勤的对面。“把你的左手伸出来。”
丁勤照做。虽然说,他还不知道这个人要干什么,但是莫明地,他对这个人有隐约的好感。
那人先是把手搭在丁勤的脉门,摸了一会儿,皱着眉头从怀中拿出了四根银针,依次刺入丁勤的小臂。
银针随着丁勤的脉搏微微跳动。那人又摸了一会儿脉,在丁勤的手腕处一捏,四根银针一起跳出皮肉。
四滴血立即渗了出来,像是四颗珠子。
那人从衣服之中取出一张纸片,将四滴血依次收于其上。然后,他又拿出一种绿色的粉末,小心地倒在血上。
片刻之后,血液已经被粉末吸附,整体变成了暗红的颜色。
“应该不是他。”那人摇了摇头,“你并没有服用过醉仙丹。而且,你体力不佳,想要一起制服六个人,你没有这么强的体力。那六个人之中,孟兴的体力极好,而且练过武。以你现在的身体状态,根本不可能将六个人顺利擒住,并且将他们杀死。”
丁勤一听,心下微喜。这个人不仅排除了自己的嫌疑,而且似乎还看出了自己的病。他略带急切地问了一句,“敢问前辈尊姓大名?”
那人站起来,很认真地道,“尊姓大名不敢当,小郎中一个。我姓余,名百锁。”
一听这个名字,丁勤大喜。他立即起身道,“前辈,在下丁勤,从黑头山伍正事处听得您的大命,此行也是特意来找前辈为我医治顽疾的。”
余百锁摇了摇头,“我刚刚已经发现你的病了。只不过,你的这病,我医不好。”
丁勤感觉像是被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冷水一般。本来,他对余百锁心怀重望,谁知道一见面,居然一点儿口子都没有留。
见丁勤如此沉默,余百锁知道他是心事过重,深吸了口气,又坐下道,“你跟我说说你是怎么病的。”
丁勤苦笑着坐下,“这个……我,忘了。我失忆了,全都记不起来了。”
(ex){}&/ 结果,这恰恰如了丁勤的愿。
中心广场。
按照余百锁的要求,六名与受害郎中相仿的人,整齐地坐在了那里。为了逼真,他们甚至穿上了郎中的衣服。余百锁到了之后,让这些人生人脖子上都绑上了一大块猪肉,肉皮朝外。
因为这个结论事关重大,顾红炎也来了。见到丁勤之后,他先是询问了丁勤的身体状况,然后让丁勤放心,应该很快就能真相大白。
余百锁让几个模拟郎中按照一定的次序做好,这就是他们日常工作时的位置。之后,他叫过丁勤,让他从第一个位置起,去把这些人一一束缚。
同时,他也告诉那些人,可以随机抵抗。
结果,以丁勤目前的体力,虽然可以制住前面三个人,可是到第四个人时,由于后三个人已有戒备,并且有准备时间,他已经没有机会。
在后三人的夹攻之下,他很快被困。
对第一个结果,人们很意外。因为这其中,并没有多少人试过同时去击倒或击晕六个人。
为了让人们理解,余百锁特意从围观的群众里找出了一个人来试。结果,他和丁勤差不多。
再之后,余百锁将那把剪刀给了丁勤。这是和现场发现的凶器一样的同款剪刀。丁勤的任务很简单,以和猪肉上画出的同样的角度和长度,在这些人脖子上的猪肉上切出口子。
实际上,这种剪刀并不锋利。丁勤在第一个人的时候,一切之下,居然连皮都没有切透!
这个结果同样出乎人们预料。而若真是将剪刀刺入,再划出那么长的口子,所耗废的力气绝对不小。
余百锁同样也找了围观者来印证,结果如初。
在此之后,余百锁走到这些人之前,平静地道,“大家都看见了。这起凶案,不可能是一个普通人所为。虽然说,丁勤出现在了现场,可是他并不具备杀死这些人的能力和体力。因为他还患有重病。这一点,我可以作证。凶手必然另有其人。”
余百锁在滨湖镇的威望也极高,他这么一说,人们心中便信了多半。何况,丁勤只是一个外来客,加上据说还是新镇长顾红炎的贵客,所以更是没有人再提出什么异议。
顾红炎也是趁热打铁,上前把丁勤的英勇事迹说了一遍。之后,他更是以人格担保丁勤不可能是凶手。
在滨湖镇两大权威人物面前,群众当然没有谁再提出什么异议。更何况,这些郎中,自从进入医馆,多是以敛财为目标,当时碍于卜皆的淫威,人们只是敢怒不敢言,现在倒是他们死了,不少人心中出了一口恶气。
余百锁征求过治安官的意见之后,与顾红炎也商议了一下,最后转向丁勤,“你跟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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