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搭档你说得在理,六爷我也是这个意见。那么在这几天里,你可想出一个头绪来?”
“没什么确实的想法,不过倒有一个很不成熟亟需实验证明的猜测,你要不要听听看?”
“东西煮不熟不要紧,六爷的肠胃那是好得很,夹生也照样吃,搭档你但讲无妨。”
“你……六子你怎么又说到吃上去了?打住!我不和你说这个……是这么回事儿,你听说过‘人体自燃’么?”
“孜然嘛,六爷我认得,是洒在羊肉上除膻的调料。可‘人体孜然’又是什么东东?难道世间竟有如此丧心病狂的恶徒,居然要蘸着调料吃人肉么?”
“我……六子你住嘴,听我说!”
听了小六子的问题,我差点儿一脑袋磕在前排的椅背上,赶紧挥手拦住他的话头,告诉他此“自燃”非彼“孜然”,指的是可燃物在没有外来明火作用的条件下,仅依靠自身热量或者因外部辐射而燃烧的现象。
顾名思义,“人体自燃”乃是人体在并未接触到明火的前提下突然燃烧起来,导致部分甚至全部人体组织化为灰烬,但周围的可燃物却未燃烧的超常现象。
从十七世纪中叶开始,一些医学报告开始记录这种匪夷所思的现象。
一份非官方统计报告显示,迄今为止,全球拥有文献记录的自燃事件合计四百多起,大多是一些独自生活的人被发现烧死在自家的床或者沙发躺椅上。
这些事故均在现场留下一堆类人型的灰烬,有些还留有手脚之类的残肢,而且周围的环境并无起火燃烧的迹象。
自从“人体自燃”现象被观测记录开始,这一现象就伴随着很大的争议,不少学者认为,这其实是一些歹徒行凶害人之后故意设置的烟雾弹。
然而这些阴谋论者在死者周围环境为何不起火这一点上,却一直无法自圆其说,只是一味地质疑相关资料的准确性。
说实话,我一直很厌恶这种因为神秘所以反对的论调,这和小孩子捂上耳朵说“不听不听,和尚念经”又有什么区别?
(ex){}&/ 在局部受热的情况下,人体体内的脂肪因受热而融化,成为了流动的可燃物,从而促使“烛芯效应”不断循环,直至将所有包裹衣服的人体部位烧成灰烬。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事发现场有时会遗留有手脚之类的残肢,如果现场室温较高,受害者生前就不会用衣物包裹自己的手脚,从而使得裸露在外的手脚部位无法触发“烛芯效应”。
“听上去似乎很厉害的样子,那么有证据能够佐证搭档你的说法吗?”
“有!”
一九九八年四月,加州理工大学犯罪学学院的约翰德哈安博士就做了这样一个实验。
首先,他从屠宰场买回一头死猪……
为什么要买猪?
因为猪是自然界体脂率与人类最接近的动物。当然了,即便是猪,其体脂率实际上也比人类的低,所以不要笑话别人胖得像头猪,实际上猪可比人瘦多了!
说到哪里了?
噢,哈安博士用一条毛毯裹住死猪的躯干部分,再把这具尸体放入一间备有大量可燃物,比如挂毯、报纸和木质家具的实验室里,然后用几滴汽油引燃了毛毯。
这场实验持续了整整七个小时。
哈安博士和他的团队最后发现,被毛毯包裹的尸体部分被彻底烧化成了灰烬,甚至连骨骼也碎成了细小的碎块,说明这些骨头曾经历过至少一千度的高温灼烧。
然而没有被毛毯覆盖的猪蹄,以及室内的纸张家具都完好无损,只有一台塑料电视的外壳部分因受热而软化了。
哈安博士这一实验有力地验证了“烛芯效应”的猜想,证明了“人体自燃”现象并非什么超自然玄学,而是一种十分罕见的物理现象。
哈安博士及其团队进一步推测,那些在人体自燃现象中殒命的受害者都是在酒醉或者被麻醉的条件下,不慎将火种跌落在自己的衣服上从而引发了“烛芯效应”,进而导致人体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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