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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妃娇妻:殿下是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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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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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傀儡的有效时间,是两个时辰。风灵潇估算着时间,却让傀儡在飞了半个时辰之后降低了高度,就近找了一处有人烟的地方,在一个小镇上的僻静位置降落了。蓝泉有些懵了,问道:“这些傀儡只能飞这么一段时间?”

    “要按照他们能使用的最长时间来算的话,应该是两个时辰。按照这样的速度,如果我们一直换傀儡,日夜兼程,你说,多久能到剑神神尊那里?”风灵潇反问。

    “……大概……半个月吧。”蓝泉想了想,皱眉道。

    “那么,如果琳琅那厮料想到我们会去投奔剑神神尊,那他能不能在半个月之内,追上我们?”

    蓝泉一时间反应了过来。

    琳琅肯定很快就会发现他们已经跑了,而且,也不会想不到,在危机四伏的情况下,蓝泉肯定会带着风灵潇去找唯一一个信得过,靠得住,又住得安全隐蔽距离不远的人——那就是剑神。

    在这样的情况下,琳琅肯定会全力追击,他们就算真的拼命去跑,也逃不出琳琅的掌心。

    还不如就让琳琅追去,他追得越快,也就离他们越远。

    而这时,风灵潇已经不再理会他,只是自顾自地往前走,一边走一边传音道:“我们先去找个地方休息休息,你老老实实把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告诉我。有一点不尽不实的……”

    蓝泉呆呆地看着她的背影,忽然心里一横,叫出了声:“灵潇!”

    “嗯?”风灵潇有些疑惑地回头,“什么事情?”

    “我不会告诉你那些事情的。”

    风灵潇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转过了身,死死地盯着他:“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灵潇,我是不会告诉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因为我不希望你回到宗主身边。”蓝泉死死咬着下唇,都已经咬破出血,“因为我喜欢你。”

    这……胆子肥了啊?

    风灵潇死死地盯着他:“你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是什么身份,我都已经大概知道了,灵刹门宗主,魔界七皇子灵刹的嫡王妃;虽然宗主什么的,可能对你来说也没有什么特别重大的意义。但是琳琅也是说了的,我的夫婿救过你。你就这样,落井下石地威胁他落难的妻子?”

    “我……我……”蓝泉一时也无法回应,是为什么呢,真的是,连自己也……丧心病狂起来了吗?

    风灵潇看着蓝泉那恍恍惚惚的神情,到底还是叹了一口气。

    “这几天你是太紧张了,又和那神神经经的琳琅呆在一起,所以有些糊涂,我不怪你。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再慢慢说吧。”

    风灵潇说着,又继续向前走去。

    虽然她依旧平静地不得了的样子,但是鬼知道她心里那个气啊——

    如果不是自己失忆了,根本没办法一下子就辨认出碰到的人是敌是友,而且脑子里面残余的常识看起来也不够用,对于这人间的版图什么的也不了解,她真想直接把蓝泉直接丢下了,一个人逍遥。

    蓝泉到底还是跟着她过来了。风灵潇走到小镇热闹的地方上,却犯难了。

    这种小镇上应该是有集豪驿的吧?其实以修士的身家,只要不是为了修炼拼命花钱耗费精力搞得一文不名的那种,基本上也都能住进最好的酒店,花点钱多享受,才是人生正道。

    但是,很多修士到底还是会选择集豪驿的——很简单,不为省钱,就是能结交到一起修炼的道友,能在演武场里切磋一番,甚至能入了集豪驿后面的人的青眼,都是极好的机缘。

    至于,这集豪驿背后到底还有什么猫腻,风灵潇就完全不知道了——集豪驿毕竟是人间的东西,她残留的常识能有这些都不错了。不过,自从她忽然知道这集豪驿肯定和哥哥、千情他们脱不开关系之后,她就觉得这集豪驿,背后绝对不简单。

    而按理说,她现在的情况其实并不适合去集豪驿。因为她现在可以说是在逃亡。不能太明目张胆了。最好是以一个凡人的身份,低调再低调地偷偷摸摸去临风国;然而……

    她都不会讲通用语啊!怎么装凡人啊!

    她再度发现,自己居然是这么需要一个人,给她当导游,当翻译……

    蓝泉,便宜你了。

    “蓝泉,过来一下。”

    “唉?”

    “你去弄两套普通的衣服过来,扮成凡人的样子。我不会通用语,就当你的聋哑姐姐好了。”

    “……”

    好吧,他们的实际年龄,也确实是……风灵潇比他还年长些。

    他们降落的地方,是水荫国的小分镇;这水荫国不大不小,却尤其富庶。不仅仅是因为水荫国水土好,还因为他们信仰的是天界的农神和雨神,自然经常是五谷丰登风调雨顺了。

    这样的国家,自然整个社会风气都显得比较淳朴安定。

    而接下来的几天,从小分镇到北方临风国的路上,就出现了一对姐弟,看起来也并不算多穷,但是也不算很富裕的样子;弟弟倒是模样清秀正常,只是那姐姐,又聋又哑,而且瘦小伶仃的样子,乍一看还以为她会是妹妹;这倒也罢了,她脸上还有好几道紫红色的胎记,狰狞得很,叫人都不敢盯着她的脸看太久了。

    他们是跟着一队商队走的,付了足够的钱,包了一辆大一点的马车,专门给姐姐的,弟弟则是跟着商队的其他男人骑马。弟弟说是送姐姐回临风国的爹娘家去,此外就不再说什么了。姐姐既然又聋又哑,自然也是个老实的,除了必要的吃饭活动之外,就是呆在车里不出来。倒是弟弟,每到一个什么地方,只要商队停下来的,都要跑出去买些吃的用的,都送到了姐姐那里。

    既然这两姐弟都不是什么喜欢说话的,那些商队的人自然也不会多问什么。

    只是,这临风国和水荫国之间的距离,也真的是,在他们这些凡人看来,太远太远了——毕竟几万里路,他们都已经准备好了,要走足足一年半。

    而且在这一路上,也少不了倒买倒卖路上各地的特产。

    蓝泉刚开始还有些隐隐约约地担心,担心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什么人追了上来。但是一连过了几个月都没有什么动静,他也就慢慢放下了心。

    他现在唯一的烦恼是,风灵潇依旧时不时地传音问他一遍,那些事情的细节,以及,到底是谁,要拆散了她和她的丈夫。

    无奈之下,蓝泉到底还是想到了,一个风灵潇最能接受的理由。

    “你是巫族后人,只能活二百岁。如果你在他面前死去,他肯定会万劫不复,如果你就此消失,他还心存一丝念想,会永远抱着希望找你。所以,我们这些人才合伙把你弄了出来。”

    看似没毛病,真的没毛病。就算是风灵潇自己想,也很可能会因为这个原因,在某个晚上神不知鬼不觉地自己离开了灵刹。

    但是这里面唯一的破绽是,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理由,蓝泉一开始不说?而且,他们为什么要害她重伤失忆?

    风灵潇顿时头疼了。看来蓝泉真的就是见色忘义了啊。

    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她只得继续装聋作哑,不再理会蓝泉。

    只是,这一个商队里,未免渐渐的,有人看出了什么。

    原本她到底是抱着财不露白的原则,所以吃用什么的,都并不讲究。但是估计是过惯了高端的生活,她和蓝泉的不讲究,在这些商队的人的眼里,就没那么简单了。

    这么一对姐弟,看起来也没带多少东西,穿的也不是太好的衣服,吃的东西也和大家都差不多,队里吃啥就是啥,但是问题就忽然慢慢地被大家发现了——那个弟弟总是在大家停留休息的时候,去弄点东西给姐姐,虽然都是些当地的小吃什么的,在大家看来还在接受范围之内,但是。

    这每一处地方都要买一些来,这钱累加起来,可就多了呀。

    而且,他们还隐约发现了一些不对的苗头。

    姐姐似乎爱喝茶,而且是非常爱喝茶,每逢有了条件,就一定要喝茶——这简直是大户人家的习惯了。而弟弟也是,每次买了吃的,还不忘给姐姐带来一壶茶,哪怕是冷的;而且,这位姐姐,似乎并不真的是聋哑人。有时候,她似乎听得到什么。

    当然了,穷家富路,而且,能这样做长途跋涉,离国别家的人,身上的钱,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不过,这个事情,倒也不会有太久的悬念的。再过几天,就是水荫国的边防了。他们和这对姐弟签的是个人合作协议,也就是说,除了承担对方饮食、安全之外,其他的东西,他们不问,边关过防也是独立的。但是,这商队的老板,也是这一行的老人了,只要是心存疑虑,想查,都能查得出来。

    抱着这样的想法,商队的人,都沉住了气。

    不过,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到了边防小镇那里,那对姐弟忽然间决定,不和他们一起走了。弟弟甚至拿出了当初约好的三倍赔偿金,眼睛眨也不眨地,给了老板,带了姐姐,就走了。

    看着这对姐弟的背影,商队的人们都有点目瞪口呆——看来,是一对很有钱的富家子弟么?

    “胡大先生,他们走了。”大老板的小舅子,管账的小胡子拿着那张两千两的大额银票顿时是目瞪口呆,“我看着他们居然是眼睛眨也不眨就给钱了。”

    “……给钱了就好,这样还省了我们多少事呢,白赚一笔。”大老板是个四十几岁的中年人,姓胡,队里的人都尊称他一声胡大先生,路子野,出身深,行事可靠,对于蓝泉和风灵潇就这样中途毁约的事情,似乎根本没有放在心上,“走吧,我们也在镇上修整修整,明天再走。”

    小胡子眼里忽然闪过一丝凶狠的精光:“胡大先生,您没有发现,他们似乎走得特别快吗。”

    “你的意思是……”胡大先生也忽然反应了过来,出手阔绰,神神秘秘,弱年姐弟却独身上路,是有些苗头啊!

    小胡子低声道:“老办法,派个人跟过去,看看到底是不是修士,是了,今晚就请蛤蟆喝酒。反正,我们是收货立刻收钱,输了概不负责的,赢了却还有大砖头的。”

    胡大先生闻言,眼睛不由得眯了眯:“你说得对。”

    说着,招手叫道:“吴棠!”

    “在。”一个短小精悍的男人从队里走了出来,眼底是一抹了然,“胡大先生,买东西吗?”

    “是,你去镇上看看,有什么上好的补品,买一些来来,我给那位大老板送礼。”

    商队立刻就去到了镇上的驿站,胡大先生照例在出国门前请队里的兄弟们喝酒。他们也是早已习惯了,也知道这驿站站长是胡大先生的老朋友,喝起来也没有客气什么。

    只是,在没喝多久,吴棠就回来了,递给了胡大先生一盒东西。胡大先生离开了酒席,避着人,偷偷走到了一个偏僻的房间。

    推门进去,里面照例有个人,坐在榻上打坐。只是这人却长了一对白色的鸟喙,就在应该是嘴巴的地方,完全破坏了他英俊有神的面貌。

    因为,他是个半魔人。他的母亲在年轻的时候,受了一个魔族人的引诱,怀上了他,却又被那个魔族人抛弃,导致他现在都不知道,他的父亲到底是谁。

    但是在神魔大陆的人间,都是以神魔为尊,哪怕是身上有半魔或者半神血统的人类,就算是长得再寒碜,那也是精贵的孩子。他那便宜老爹是丢下他跑了,但是他的母亲和外祖家却还是视他如珍宝,丫鬟婆子地伺候着,到了年纪马上送去神祠鉴定资质,学习修道。

    但是他的命运,就此急转直下。

    他的资质被验出来,是下下资质;这样的资质,在人类中都算差,如果是魔族的标准,那是废了,彻底废了。

    虽然家族里面,到底还是没有人敢说什么话,但是,,他总感觉,在那些人的目光里,都是鄙弃。

    于是,他连宗门都没有拜,离家出走了。

    他的出身算是很好的,根本没有吃过什么苦。这一出走,真的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不要说血统,那些纯正的人类修士修为比你高,就敢欺负你;不要说家财,修士的世界,根本没把那些凡人的钱放在眼里;更不要说,自己没有宗门,没有强大的宗族后盾……

    但是很快,他找到了一门非常适合自己的修行法门——血骨锻体。

    这法门看字面意思就懂,搜罗血骨,以来增进自己的修为,实在是不折不扣的邪道。

    但是,邪道往往是最快的捷径。

    而且,这法门,其实很少有人用。

    因为这法门,如果是用吸收凡人的血肉当做途径的话,非得动辄杀上几十万人不可。这个动静就太大了,闹不起,说不定还没成圣当贤,就被神魔两界给弄死了,比如前段时间的连铸国的小皇子;如果是吸收修士的血肉,倒是比用凡人要好,而且低调;问题就在于——你要是能捕捉修士了,那你的境地,也差不多了吧?

    所以,要是没点手段,这法门简直是一块鸡肋,嗯,还是带毒的鸡肋。

    不过,之所以说这法门适合他,就是因为,他有点手段。

    对于胡大先生的进入,他仿佛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打坐着;胡大先生也已经习惯了,只是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道:“桓彝先生,今晚有货。”

    “哦?是什么货?”

    胡大先生顿了顿,才道:“男的是高级货,女的是大师货。”

    这时候,桓彝才蓦然睁开了眼睛。

    “这么好的货?你确定吗?”

    “小的已经验过了。”那个胡大先生也是眼睛发亮,“他们姐弟相称,姐姐是个装聋作哑的毁容女,想来聋哑是假的,毁容也是假的;而弟弟也是一副沉默寡言的样子。想必也是得罪了什么不能得罪的人……”

    “坠上了吗?”桓彝似乎不想多听废话,只是直接问道。

    “坠上去了。两只蓝皮,是四号和五号。”胡大先生小心翼翼地看了桓彝一眼,“落脚点是福林客栈。”

    风灵潇此刻确实在客栈里,而且终于卸下了自己的那一付毁容妆——鬼知道整天顶着一张别人看都不愿意看的脸是何感受。也难为蓝泉了,对着这样一张那么讨厌的脸,还能每天柔情似水,无微不至地照顾了她这么几个月。

    看来真的是魔障了,或者说,动了真情了。

    风灵潇心里真的不是滋味。但是她尽量不去想。卸了妆恢复了容貌之后,也只是丢给小二哥一块二两的银子,叫他给她弄了一大盆水来洗浴——这凡人的赶路方式,真的是,好难容忍啊……

    难怪那些古代人,都安土重迁的,离开了家长途跋涉,就是活生生地找罪受啊。

    只是,洗着洗着,完全放松的她,忽然感到了一丝不对。

    是什么东西,在这个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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