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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妻的幸福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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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母子尬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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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父李喜和养母春儿,是绝对的好人,善良、耐心,尤其对我最好。

    在改革的春风中,我渐渐长大了。

    在我三岁的时候,已经成为了桃花乡街上的名人了。

    原因有二:

    第一,我的名字,不死!几乎大部分人都知道,有个叫不死的小孩,吃百家的母乳长大的,是真正的桃花乡人民群众的“儿子”!

    第二,我到底是谁的孩子,养父见谁给谁说,我的爸爸是王八蛋,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这是大家好奇的,都想通过关注我,想找到那个披着人皮的“王八蛋”。

    几乎谁见了我,或同情,或喜欢,故意逗我,很多人会给我买吃的。几乎每个人,见了我,都会大骂我的“王八蛋”爸爸妈妈。

    也就是在这种舆论环境下,爸爸妈妈更不敢认我了,准确地讲是怕我了。

    由于养父家里的有五个孩子,养父的退伍军人,什么情况下都喜欢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排队成了我的习惯。于是,我只要看见有队伍的情况,都会自觉地排队,要么站在最前面,要么站在最后面,成为大家的开心果。

    能快乐别人,愉悦自己的自信,就是从排队中得来的。

    在桃花乡的街上,还有一个家庭同样实施着准军事化的管理,就是我爸爸妈妈家。

    爸爸曾经是仪仗队的兵,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退伍了。

    我的家里,更需要排队,不然的话的三姐和三哥就是被忽略的情况下,也就饿死了。

    我们都在街上住,其实,我和哥哥姐姐们非常的熟悉,也经常的在一起玩。

    妈妈在傍晚的时候,喜欢带着哥哥姐姐们,在街上转着玩,尤其是走到故道的小河边,去看桃花。

    有一次,我也跟着他们的队伍去了。我太小了,站在他们的队伍后面,他们一开始根本没有注意到我。

    等我们到了河边的时候,都蹲在小河边玩水的时候,妈妈才发现多了一个孩子,他仔细地数了几次,“一二三四······”

    听到这几个数字,哥哥姐姐们突然站起来,大声叫喊着:“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ex){}&/  这时大姐看着不对,急忙跳进了水里,一把就抓起了在水中扑腾的我,笑着对他们说:“看看,我抓的鱼大不,哈哈哈!”

    大哥和二哥大笑着,快笑死了,指着大姐说:“没有淹死,也被你弄死啦!”

    大姐一看,是提着的我双腿,我的头还在水里呢,她害怕了,一下就把我扔到了河边松软的岸边泥土上。

    我躺在泥土上,痛苦地咳嗽着,水从我的鼻孔和嘴里被喷出来了,妈妈却一咕噜爬起来哭着:“我的儿呀,我的儿呀······”,妈妈不知道是什么想法,却跑了。

    大姐拽了一下二姐也走了,三姐和三哥跟在后面,他们不时地扭头看着我,还有在水中继续往我身上泼水的大哥和二哥。

    妈妈一路哭着“我的儿呀”回家了,引起了路人、街坊和邻居的好奇,有人拽住她问:“咋啦,咋啦,你看看你一身湿的。”

    妈妈大哭着,哆嗦着嘴唇,颤抖着身子,指着河的方向,“淹死啦,淹死啦,淹死啦,啊——我的儿呀,淹死啦······”

    有人焦急了,“你哪个儿又死啦,快说啊,我们好去救啊!”

    妈妈大哭着:“不死,淹死啦,不死,死啦,不死,死啦,我的儿呀······”她非常悲痛地走了。

    很快,“不死死啦”的消息,传到了养父养母的那里,他们几乎疯了一样的跑到了河边。

    看到,我正笑眯眯地全身湿漉漉地,坐在一堆干树枝上面,大哥和二哥正努力地划火柴呢。

    “常高,常中,你们两个干啥呢!”养父非常严厉地说,说着就拽着他们两个耳朵了,他们两个疼坏了,龇牙咧嘴地。

    “叔啊,叔啊,大爷,大爷,我们怕不死冷,准备给他烤烤,烤烤,烤烤暖和,叔,叔,大爷,大爷,疼,疼!”他们两个还跟着养父的手的节奏,不时地往上蹦着,以减少被拧耳朵的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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