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搞钱有很多种办法。
体力劳动,脑力劳动,或者出卖色相……
嗯,只要有手有脚,一般来说怎么都不至于饿死。
后世的陈曠,父母的遗产本来刚好支撑到陈洛希和陈曠两人从高中到大学的所有学费。
然后陈洛希走了,陈曠剩下的那笔钱差不多也够他大学一两年的生活费。
当然坐吃山空不是长久之计,而偏偏他是一个懒人。
一个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甚至于一般都不愿意出门的懒……
所以当时的他,分析了自身情况以后给自己找了俩方法,要么自学绘画,要么自学写作。
但是,绘画需要耗费的精力,对于他而言,没点天赋只靠刻苦,那得是起码好几年的时光。
所以他放弃了,转投入写作行业,从开始的无人问津,爆死,再到稍微好些。
有批稳定读者以后,获得的稿酬就足够支撑他日常的开销了。
毕竟网络小说的门槛,几乎就等于没有门槛,区别只是在于天赋与努力。
十万字扑街了,那就再写一百万字练笔。
如果到一百万字还扑街,这就是你的方法问题了,所谓的教程,门路,网络上一大堆,慢慢练慢慢学,只要能熬过一段时间,总有个出头的机会。
陈曠算是熟练掌握了写作这一项生存技能,这些东西是记在脑子里的……
但抄是不可能抄的,这辈子都不会抄的,顶多借鉴那些大火的作品,但这个比较麻烦,很可能只是得其形而不得其神,简单来说就是他容易写崩,白白浪费一个极好的创意。
创作其实也没那么玄乎,无非就是加减乘除,但有的人加减法都用不好,还老是算错看错。
别看到别人算出来的数字是101,就以为别人是靠10加1得出来的这个数字,人家其实是用100加1得到的,当你还自以为看透了人家的把戏,沾沾自喜,打算用22加2得出一个222的数字,这不是傻还能是什么……
所以他选择抄他自己的,毕竟曾经的大纲,剧情,都记在脑子里,再写一遍,重新修改一次,其实也蛮有趣。
而他写的这个故事要从主角发布的一条帖子和一条回复说起: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
也浇不熄我对你那如火的爱情。
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部倒出吗?
不能。
所以我并不爱你。”
………………
“如果我还有一天的寿命,那天我要做你的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寿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
也浇不熄我对你那如火的爱情。
整个浴缸的水能全部倒出来吗?
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
小说开头发布的这条帖子是主角在玩梗,很老的梗了,老到都没有人记得了,梗的来源是发布于199八年的一本网络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当主角在发牢骚时遇到了跟他对上电波的女主……
故事——就此开始。
所以,这其实是一本披着各种皮的青春恋爱小说。(确信的眼神jpg)
书名就叫《重生就想攻略我试问少女你配吗》
主要讲一个渣男重生,女主们也陆续重生的故事,这是一场届不到的爱恋,虐主(可怜的女主),白学胃药都有,偶尔发糖。
说起来这也算是达到抄袭的最高境界了。
“我抄我自己jpg ”(滑稽脸)
恐怖如斯~
嘶~
吓得我倒吸一口凉皮。
说到抄袭的最高境界。
其中佼佼者便是老牌作家“雨下的好大”还有“土土士”的新书。
《我家师姐可能要杀我》
《直播之狩猎荒野》
至于他们抄的是哪两本……相信看过的都懂。
作者:我要证明炒冷饭是无敌的jpg
读者:“这饭真香”
保证不会扑街爆死,至于能不能大红大紫,这就不是他能够预料到的了。
实际上,不说职业作家,业余作家的时速,基本都是有着时速三千左右的。
不过这样子,就得有读者抱怨了,你一小时就能更三千,一天怎么就更那么点?
日更三千的前提是,作者有写好大纲,细纲,还有存稿,小说设定,角色人设什么的都是提前准备好的,所以有些作家小说完结后才会要求休息几个月的时间来准备新书,你们不会真以为他们几个月的时间里是一直在玩吧……
陈曠花了四五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坐在电脑前,敲出了大纲,投好了稿,也做好了十万字以前都是单机游戏的准备。
那么接下来,只要等待就好了。
紧接着,陈曠去洗漱,准备睡觉了,明天是周四,还要上课。
短时间内陈曠不会放弃学业,读书并不是唯一出路,只是它能够带给你更多出路……
知识会提高你未来的上限。
读书无用论那是忽悠人的,上课无用论才是真的。
再说了……
有关于苏雨曦,他还没有探究清楚呢。
未来,我会拯救你,如果我没能做到的话,那我也尽力了。
拜托,拜托不要再缠着我了……
我不想再扮演那个温柔的角色……
会,很烦躁啊。
而且这一次,我又没有对你怎么样,所以……
我也不需要负责了。
(渣男语录(?︶?)。:?)
陈曠在床上侧躺着,透过窗户能看见外面的夜空。
夏天的星空总是绚烂的,不像冬天,凄凄切切的样子。
窗户边上的风铃在叮咚作响。
这个风铃,貌似是三年前陈洛希送陈曠的生日礼物,包括后世,都陪伴了他很久。
这个声音那么熟悉,伴随着他进入梦中。
……………………
清晨,陈曠在手机闹钟声醒来。
他是那种一旦习惯了什么东西就不愿意换的人,包括那个闹钟铃声,他用了大概得有六七年。
醒来以后,炫目的阳光刺的他睁不开眼睛,他先半坐着从睡梦中清醒了五分钟。
然后终于清醒过来,踩着拖鞋跑去洗漱。
以前一般这个时候,陈洛希已经坐在沙发上,在换鞋子准备出门了。
他一般都能看见妹妹从裸足到穿上白色蕾丝边短袜的小脚丫……
好像有点变态。
一般这个时候,而陈曠则刚起来,陈洛希当然不会等他……
不过偶尔会做早饭留在锅里。
所以每次陈曠打开锅,都有一种类似摸奖的心情。
别万一她今天心情好做了饭呢?
是吧。
可惜现在的概率已经变成零了。
陈曠洗漱好了以后,来到了厨房。
他是必吃早饭的这一理念坚实拥护者,敲了一个冰箱里的鸡蛋,就着昨晚的剩饭和葱花,炒了个蛋炒饭。
之前就有说过,他是个习惯了什么东西就懒的换的人,蛋炒饭这个东西,他做了大概有四五年之久,这手艺已臻化境,整个厨房弥漫着鸡蛋和米饭的香气。
吃过早饭,他洗了个头就出门了,吹头发太浪费时间。
学校离家很近,也就十几分钟的距离,陈曠的时间掐的刚刚好,不会来的太早,也不会迟到。
他来到了自己的位置,说起来……
从他高一到高三,愣是没有一个同桌。
那时的他开开心心的用着两张桌子,一本装书,一本装一些小零食或者漫画小说。
这个位置唯一的缺点就是靠窗,不拉上窗帘的话,炫目的阳光会把桌面渲染的一片金黄。
他趴在了桌子上,开始思考乱七八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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