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白墨从昏死中醒来,双手捂着头,因为此时头还隐隐作痛。缓了一下后,他掀起衣服查看心脏位置,却什么都没有发现,完好如初,连一小小的痕迹也没有。“不对啊,我不是被东西直接刺穿了心脏吗?怎么一点事都没有的?就连疤痕都没有?我x咧,这么神奇?我该不会是那个天命之子吧,毕竟以我20年的老书虫来看,如此世道,不是系统就是老爷爷帮我修复身体了!”“嘿!系统,在吗?系统,系统?嗯?没有?那是老爷爷了,是不是有哪位前辈在我体内呀?前辈,前辈?”如果旁边有人肯定会说:“啧啧啧,你看看又傻了一个,这样的世界,他们这些中二病肯定第一个死”不过嘛这么不是没人么?只有白墨在那里自言自语着。
“前辈,系统,系统前辈。”“真没有啊,可为什么我的身体会自动修复的?”白墨还在用自己看小说的经验来推测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觉醒异能,传说中最牛掰的也是最弱鸡的自愈能力。他狠下心来咬破了自己的手指,然后,一分钟过去了,血还在流。5分钟过去了,血止了,血止住这是正常的现象啊,可是伤口并没有愈合啊。白墨爆了句粗口说道:“这什么情况啊,很痛的耶,哎,不管了,先想想怎么下去找吃的吧。不然就要饿死在这里了。”
白墨在天台四处找寻,看看有什么可以充当武器的东西,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就手的东西,唯有拿着一条差不多两米长的铁管。这铁管是楼下寝室的学生用来晾衣服的,白墨拿着这么长的铁管,行动非常不便,毕竟屌丝一枚,也不爱运动,可以说是手无搏鸡之力。他隐隐觉得,自己这样下去是不是在自寻死路。不过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不下去也会饿死在天台的了。
白墨小心翼翼地搬开天台门前的杂物,生怕弄出声响吸引丧尸大军过来。首先,他要回到自己的寝室,因为里面有吃的,还有老三留下来的棒球棍。毕竟还是棒球棍顺手,反正白墨心中所想的肯定不会是拿着两米长的铁棍去闯荡江湖的?呸,不对,是对抗丧尸。
白墨刚打开门,一阵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差点就忍不住吐了。心想着赶紧回到寝室,连忙下楼梯,刚到寝室所在楼层。突然!转角遇到爱!迎面撞上了一只身形肥胖的丧尸,慌乱中白墨拿起手中的长铁棍想给丧尸当头一棒。不料,铁棍一头刺破了楼梯口正对着的窗户玻璃,另一头则是在楼梯口,就这样卡住了。不过幸好的是,也把那只肥胖的丧尸拦住了。周围的丧尸听到声响全都跑出来了,白墨慌了,情急之下把肥胖丧尸一脚踹到在地,然后闪进了最近的一间寝室,连忙把门锁上。
这寝室里没有丧尸,也没有活人。劫后余生的白墨在这寝室里找到了一些饼干半瓶矿泉水,也不管那么多了,直接啃了起来。毕竟,已经很久没吃过东西了,太饿了。吃饱喝足后,拿着别人的背包,整理着刚刚在寝室找到的武器。同时还在自言自语:“嗯,15厘米长的水果刀一把,作用不大,聊胜于无。吃鸡界的神器平底锅一只,这简直跟做梦一样,最好的武器有了。咦,这是?警用手电筒?我靠,这种好东西也有?该不会是某宝10来块买回来的吧?算了,不管了,收了再说。嗯~充电宝也要,然后,然后,然后没了?一间寝室就这么点东西?看来天要亡我啊!!!”
感慨一番后,白墨来到阳台,看到对面寝室的阳台也有一个人,他把自己反锁在阳台,而丧尸则是在不断地拍打着窗户。不过,窗户有防盗网,那人也不太担心丧尸能把他怎么样。同时那人也看到了白墨,便喊到:“兄弟,救命啊!你有没有办法帮忙把这些丧尸引开啊?”
白墨看着外面狼藉的校园,还有四处游荡的丧尸,喃喃地说道:“这是最坏的时代,这也是最好的时代。自古乱世出英雄,不过嘛,我还是安于一角,静静地装逼就好了,英雄还是留给大佬们去当吧。”随后朝着那人喊道:“兄弟保重啊,小弟能力有限,自顾不暇。你还是自求多福吧。我会为你祈祷的!加油!坚持!希望在明天!”
两人相隔不算太远,大概就十米的样子,那人捡起一个硬物使劲朝着白墨一扔:“去死吧!混蛋”
那硬物速度极快,白墨赶紧闪开。情急之下,白墨脚下生风,一闪而过。这脚下生风是真的生风了,只是他自己并不知道罢了。白墨突然感到一阵疼痛,原来是刚刚躲闪的时候,不小心被铁线划破了手臂,他拿出纸巾准备止血,发现伤口竟然已经结痂了!白墨连忙看向之前咬破的手指,发现没有一丝痕迹,手指已经完好如初了。
“我就说嘛,以我看小说这么多年的经验,我这样的经历怎么可能没有点特殊咧。啧啧啧,自愈能力。有个屁用啊!”白墨虽是这样说,但是他很清楚,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手无搏鸡之力的白墨了,他回想到之前一脚就可以踹飞肥胖丧尸,还有刚才的闪避。无疑已经证明了他的力气和反应速度都提高了很多。
这时,学校广播响起:“各位同胞,这里是帝都生存基地,这里是帝都生存基地,我们位于帝都东南方向30公里处的山脉中,我们根据首长指示,在此建立生存基地并接收幸存者。另海岛市也建立了海岛生存基地,也在接收幸存者。重复…”
“帝都?你敢不敢再远点?海岛也不近啊!估计还没走出滨海就凉凉了”白墨虽然这样想,但是他已经做好出发的准备了。在末世想要生存下去,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武器!没武器寸步难行!他已经拟好计划了,第一步就是去隔壁街的古玩店,因为他在那里兼职过,店里头有镇店之宝,一把绝世名刀:寒月刀,又或者叫毒匕寒月刃,相传,此刀为荆轲刺秦王所用之刃。白墨曾经见过此刀出鞘,寒气逼人,绝对是一把好刀。但是它是正品还是山寨,还有待研究,拿到手再说。冷兵器有了,接着就是热武了,哪里有热武?那肯定是警察局啦!
白墨也不管外面有没有动静了,直接背起背包,拿着平底锅出门了。因为他在阳台观察到,现在的丧尸都是很低级的,行动很缓慢。只要小心点不让突然出现的丧尸扑倒就行了。
刚一出门就有两只丧尸跑过来,额好吧!在丧尸的眼中是跑,在白墨眼中只是比走快了一点。白墨迎面走去,手起锅落,一锅一个爆头。在他看向这两只丧尸时,看着那腐烂的大脑,白墨非但没有感到恶心,还感觉它在吸引着自己,很想把它吃掉。白墨拍了拍自己的脸蛋:“我他丫的又不是丧尸,我才不会吃这鬼东西咧”
白墨走出宿舍楼,就发现了寝室那三位兄弟的尸体,虽然已经被丧尸啃的面目全非。但是,还是可以从他们的衣着方面辨认出来。
看到几十只丧尸正朝着他走来,白墨撒腿就跑。这不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嘛,虽然它们走的慢,到架不住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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