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海的大法官夫人,说我违法了。快递费?我没看见,我以为发快递是起点报销的。也没人说我。等到有一天别人拒绝了,我找哪里出了问题。才发现要自费。是的。总共才十多块钱。构不成违法犯罪。至于你说赵丽颖违法。我们是朋友我们可以探讨书本剧情,是否适合登上电视。而且她一分钱还没给。我写剧情,没把露野写成女主。没按照她的指挥。我怕她不给我钱。所以也拖剧情。都没谈妥。钱给了再说。我直接卖。我和起点没签约。起点如果不给我一碗饭吃。不准我去其他地方找饭吃?
收到违法举报?谁有毛病?举报我们。水电费?我没有得到钱,亲爱的。你就坑我?硬要坑我违法。如果我的账户,我亲人账户多了十多万。你可以说我违法。没交税。但是我们都没谈妥。初略的谈了谈。和赵丽颖。
剧情分手就十多万给我?她的要求是男主和露野睡了,给十多万。然后通书敲定的女主就是露野。但是我并没有这样写,里面留有很大的余地。我都没得到钱,分你们,起点,上海工作组。能分空气?说实话我很想赚钱。要么扶持我,大家赚钱,签约,拿低保,版权费,电视改编费。另签也可以。我占据多少。或者你起点给我买断。至于我和朋友就不谈钱了。你们代替我谈。难道你们没有渠道?赵丽颖只是随口一言。
首先我自己名誉也是总秘书长呢。至于我和赵丽颖,周冬雨,江疏影等人,是三年的老熟人。冯绍峰我又没有计算进去。年纪是大了点,小鲜肉才合适。作家的话,只是玩笑。第二段。因为赵丽颖说,露野不错,她想这个人是主角。
男主是木雨年,没敲定、倒是有人给我谈他要。鹿晗。但是我觉得鹿晗哥哥。不太理想。黑料多了点。呆了点,没奸的感觉。可能让周星驰先生调教几下会好很多吧。
我也没许诺谁,你们就数落我吧。如果我不把书叫给起点全权代理,一样的一分都没有,大家。可能赵丽颖,以及一些朋友需要合作对象。
上海卫视?专属剧?好像我收到消息,上海市委说这种剧可以播。我也希望我的出现能养活一大批人,包括我自己。
不过我这个人没学过法律,很多地方都不是太懂,但是还是懂构成违法犯罪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利益链条我并没有想越过。真的能赚钱,大家赚呗。而我自己,如果真的养活了一大批人,你只给我个饭钱?这对于我来说也不太公平吧。想买件衣服考虑很久很久,都特么的成中流砥柱了,还那么潦倒,这没道理。
我不是一个自私的人。上海市委也就代表了上海。什么地方给饭吃,我也不会把名声搞臭的。那还怎么混?我还没到古龙那种坑蒙拐骗的地步,人家是大文豪,骗人都有市场,
但是如果真的有不懂的地方提点一下。我傻,可能吧。但是如果要活得安稳,傻可能是一种好的方式吧。偷税,被抓住了。也混不下去了。总秘书长偷税?你们是准备把我往窑子里塞。
当然我对金钱的欲望不是太大,但是要合理。你们觉得应该什么价位。如果觉得不合适又不好开口,别的地方要我。可能我有所选择。
但是我可能很久的时间都会写书,正如你们所见到的那样,我擅长电视剧形式的创作。都好谈。。
我并不是说签订了什么对赌协议,什么期限协议。反正,我还是希望光明正大的出现在每一个地方,脸不红心不跳,大大方方。
就这样吧,祝大家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