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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糊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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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谁的文章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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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应该公布一下这群孩子的文章内容,满足一下观众的需求,也安慰一下伯克探究的心。随着第三天的到来后,伯克该用多少紧张的神态面对我,对于他来说,吉他离开视线一分钟都是煎熬,现在失踪整整一个星期了。

    约翰的文章是:这几天每天下午,我都来乐器店进行仔细观察,终于发现后院是最理想的下手地方,周六晚上,片区通知停电,我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决定单独行动,我带上手电,打碎一扇边门的玻璃窗,爬了进去,我先拿了一些钱,然后来到店里最值钱的那把吉他面前,毫不犹豫的撬开橱窗,拿起吉他溜出了商店。我知道吉他太大,我不能留在宿舍,所以我给了前来接应的弟弟手上,让他马上带回家。

    丽娜的文章是:我一直认为女孩子力气是不够的,对于撬开玻璃窗的事情干不了,所以我请了一个帮手,我没有告诉他我为什么要偷东西,我只是问他:“爱不爱我?为了爱愿不愿意帮我干任何事情。如果他说可以,我想我是会当他女朋友的,如果他是个胆小鬼,我会看不起他,哪里谈得上爱不爱?撬开玻璃后,我会直接去偷吉他,因为它是店里最值钱的东西。偷了之后我也不知道咋办,我希望我的爱人把它藏起来,用来见证我们的冒险。

    克利尔的文章是:我是吉米的忠实粉丝,我知道有一场纪念他逝世十周年演唱会将在他的家乡西雅图举行,我不能亲自参加,可是吉米用过的吉他却被千万粉丝牵挂,我知道老板是绝对不会让吉他拿出去的,但是我可以偷出来,我趁着停电撬开玻璃门,直接拿了吉他给接应的粉丝,让他们不要耽误演出。

    吉姆的文章是:我知道我学吉他是为了像吉米一样,成为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可是我觉得差距是那么的大,我太向往吉米那把音质绝佳的吉他,可是老板盯得那么紧,好在星期六终于有了机会,我撬开玻璃门,非常顺利的拿到了吉他,我不知道吉他放哪里才能不被发现,我只好寄存在一个我认为安全的地方,我现在天天都想着它。

    最后汉森的文章是:我是店里的学徒,来店里的时间不长,但是我的胆子最大,小时候我就梦想成为一个江湖大盗,能够识别各种密码机关,终于机会来了,星期六停电,我穿上黑色隐身衣,带上金刚刀(一种硬质合金制成),我轻松的撬开玻璃门,我首先看到钱箱,我看到只有200美元,非常失望,但是也足够我一个月的零花钱了,我又用金刚刀轻松的撬开装吉他的橱柜,我拿走了吉他,为了避开别人的怀疑,我随手用黑色的桌布把它包起来,我知道它很值钱,我是穷人家的孩子,我希望能把它卖掉,我想变成很多的钱,但是我只能给一个可靠的朋友,让他快速的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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