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警局,鲁斯才慢条斯理的和我解释邱里的案件为啥咬定是梅森。“糊糊,我们这些探员实在很容易受所谓的证物的误导,比如你们对于一个脚印,一辆停在门口的汽车,或者一个指纹争论不休,难道你不明白这个案件如果这样去破是多余吗?”
“你看,我只是告诉梅森邱里死了,他立马就说出是被马踏死的,这就是漏洞,因为邱里的死外界并不知道,即使和马有关当时也是不能一口咬定是马踩死的。”
“另外,我观察了邱里的伤口,他全身淤青,嘴巴里面有好多血迹,你想马在马厩里范围小,并没有把他甩出马厩,唯一可能是踩踏而死,可是你们对动物了解的太少了,特别是马这种如果没有外力去侵犯它,它不是牛并没有攻击性,所以不可能对倒地的人继续攻击。而且死者全身都是伤痕,马要不正面要不反面,怎么可能两面踩踏,而且即使邱里吃了人事不省,遇到这样的攻击他也可以躲开,不至于死去。所以我认定是梅森的问题,邱里是被人打死的,然后丢在马厩,马在正面是有过踩踏,但是力量绝对没有构成死亡。”
我佩服的竖起拇指,感觉我这个小舅子确实非常厉害。
鲁斯受到我的鼓舞继续给我上课,他平静的说:“有些证据非但丝毫无益,还有可能惹来麻烦。我们干警察的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调查一起案件的时候,已经有一套固定的模式定格在脑海之中,觉得疑犯要了超级聪明,要不就是大盗,难道你从来都没有想过,警探能够发现的线索,疑犯不一样也能够看到,他就不会毁灭证据掩人耳目吗?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高手在作案的时候可能会有意留下一些线索引你们上当,这些警探不愿承认表面证据经过设计的可能性,其实就是掉入真凶为了误导办案精心设计的陷阱。”
我非常赞同,人作案一定有动机,梅森一句话露出的马脚暴露了所有的破绽,我相信邱里九泉之下一定会为开心的。
当然从梅森那里让他认罪是有个过程的,犯罪如同艺术品,没有人可以看到犯罪的过程,这就像是人们无法亲眼目睹艺术品创作过程一样,一位可怜的歌手遭受虐待致死,我们一定可以找到他被虐待的凶器,也能够找到梅森作案的地点,没有哪个凶手面面俱到,在案件发生的前后都会留下蛛形马迹,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无论凶手在作案前花费了多长时间,经过多少周密的计划,都会留下很多疑点,而这些疑点往往在关键时刻出卖他。
“恶有恶报仅仅是一个荒谬的迷信,一般人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传统观念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是要和他们斗智斗勇的,好多案件破不了确实是运气不够,跟犯罪技巧高低没有直接关系。”鲁斯自信的说。
“运气不好———”我提高嗓音。“那是一个借口吧……聪明人是不会把一切归咎于运气不好的。”
我拍拍鲁斯的肩膀:“不过我承认,你的运气一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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