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里伦:1955年出生于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思黑人家庭,从小对摇滚乐就很有兴趣,并自学吉他、口琴和钢琴。
他的嗓音粗糙,带有鼻音,自己弹吉他伴奏,有时还经常出现口琴独奏。
特别是他的歌词创作,含义深刻,富有性和哲理性。
20世纪中的美国是一个充满了动乱和麻烦的时期。肯尼迪于1963年被暗杀以后,约翰逊继任总统。局势动荡不定,社会问题层出不穷。首先,是民权运动。严重的种族歧视问题一直干拢着美国社会,不断地引起反抗和斗争。直到1964年美国国会才正式通过民权法案取消了种族隔离制度。
其次,是美国发动的越南战争给美国带来了巨大伤亡。青年学生反对美国卷入越南内战,到处举行群众集会、游行示威。但约翰逊不顾国内外舆论的反对,继续扩大战争,使越战在整个60年代逐步升级,造成年轻人对现实社会的强烈不满。加上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如空气和水的严重污染;石油、煤气的短缺;森林被乱砍乱伐等,也使许多人对现代化工业社会的发展前景产生怀疑。
即使到了70年代,很多年轻人还是选择离开了大城市、离开家庭,来到郊区或乡下,组成社团,过着一种简朴的群体生活。他们反对权威、反对传统(包括传统文化)、反对既有秩序。他们在服装和发式方面也反其道而行之,越古怪越好,而且还普遍服用致幻药物。
邱里伦的音乐超越了种族以及文化的疆界,将乡村音乐、布鲁斯音乐以及山地摇滚乐融会贯通,形成了具有鲜明个性的独特曲风,强烈的震撼了当时的流行乐坛,并让摇滚乐如同旋风一般横扫了世界乐坛。
尽管除了在少数的电影。歌曲中,他从未录制过外语歌曲,并且除了在三个加拿大城市的五场演出,他也从未在美国国外举办过演唱会。英俊不凡的容貌,天赋的音乐灵性,不羁天性而富有感召力的舞台表现力成为了他的标签,也使他成为当时狂热崇拜的明星。
他虽然出生在美国一个贫穷的农场工人家庭里。但是天赋异禀,1973年的一天,他在sun唱片公司老板萨姆名下的一家录音棚录制送给母亲的歌曲时,邂逅了著名经纪人梅森。
1974年6月,梅森介绍邱里去sun公司录制一首来自纳什维尔的歌曲,征服了当地的歌迷。
此后梅森又帮邱里推出了几张唱片,并开始进行了巡回演出。
他那种体现了乡村音乐和节奏与布鲁斯结合的音乐以及狂野不羁的姿态引爆摇滚乐前所未有的风暴。从此走上成功之路。
所以,梅森是邱里的伯乐,也是他一手打造了这颗黑人巨星。
“今夜好好摇摆”
“我不管太阳出不出来”
“奶牛布鲁斯布吉”
“你是个伤心人”“亲爱的,让我们去看戏”
“我在左,你在右,她走了”
“我忘了是否记得”
“我永远不叫你走,小宝贝”
此外,他还推出了一些专辑,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从他开始出演的一大串好莱坞音乐片中选出的插曲组成的。
但是到了八0年代,年轻人开始喜欢嬉皮士风格,爵士乐,现代风格的迪斯科受到了大众的推崇,民谣开始走下坡路。
邱里伦也就这时候喜欢上毒品,天天醉酒,彻夜不归。成为地地道道这样一个瘾君子……所以在药物的作用下又去惹这匹暴烈的马,看起来结局是非常难以预料。
我和鲁斯来到了邱里伦家里一栋两层的木结构建筑里,听仆人说,这匹马是邱里要求马场送过来的,开始只是说只是喂养一段,并没有要骑它的意思,为何突然改变主意了呢……
马厩与房子连在一起,事情发生以后现在用围栏保护起来,隔离了与人的距离,邱里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有血从口腔里面冒出,衣服也沾满草屑,整个脸都淤青,应该是摔得厉害不说,人事不醒的情况下被马当成了攻击的对象……
马确实是一匹强壮的雄马,一身枣红色的棕毛,两只像树叶一样的耳朵,又黑又有神的大眼睛。奇怪的是它的眼睛和鼻子离得很远,而鼻子和嘴巴却又挨得很近。两眼也相隔较远,而且中间居然还有一条白线把它们分隔开来。它的头部有一掇红棕色的毛,尾巴也长满了毛,看起来就像猩猩毛发一样可以竖起来,那蹄子筋力饱胀,一看就是很有力的,如果发怒,估计300斤的汉子也会踢飞三米开外,它既像野牛,也像豹子,警觉力非常强……鼻孔喘息不停,发出牛一般的呼呼声,我和鲁斯都不敢靠近,好在现在用铁栏杆隔离开来,若是再不小心被它踢着的话,那可是伤不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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