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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个麻烦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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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个让人矛盾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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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为什么这么傻!为什么要替我承受这一切!”

    这是哪?为什么那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女生怀里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

    “吉祥,你为什么这么傻?”

    是我的名字!这到底怎么回事?谁能告诉我!

    她又是谁?

    我在向上飘,看不到她的样子。

    灵魂状态吗?要去哪呢?

    嘶~好刺眼,头顶上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光团,还有一只巨手!

    要把我带走吗?大概是天堂吧,毕竟是从天上来的手。

    不过……这方式未免有点特殊吧!

    干嘛揪着我的耳朵上去啊?有毒吧!这个‘上帝之手’。

    啧,越来越近了,有点睁不开眼睛了。

    会被带到哪里呢?

    答:我的房间。

    对,没错,之前都是在做梦而已,没有穿蓝色连衣裙的女生,也没有浑身是血的我,倒是有个揪着我耳朵的‘上帝之手’——我妈。

    “你看看都几点了,睡个午觉居然睡到了下午四点,跟你爸一个德行。”

    “妈,您能不能先把手松开……很疼唉。”这是我妈一贯用来对付我爸的招数,如今我爸去出差,我便有幸尝到了这招的滋味。

    “下次还睡懒觉,就还揪你耳朵。”

    “再揪就成猪耳朵了…”

    真的会啊!想想老爸每次偷偷买烟被老妈知道后的惨样子…处于家庭食物链低端的男人,日子不好过啊!

    “哥哥你本来就是个大懒猪!”我妹突然跳出来,“作为你这个大懒猪的妹妹,我很苦恼别人对我的评价啊,但也改变不了你是我哥哥的事实,真是没办法啊。”

    “行了倩倩,你也别贫了。”老妈拍了一下妹妹的小脑瓜,“赶紧让你哥起床,我去给那个死鬼打个电话,问问什么时候回来。”说完又看了一下我,才走出去。

    “是!保证完成任务。”

    妹妹像是那些刚开始军训时,那种蹩脚的敬礼方式回应给老妈。

    嗯…倒也算可爱。

    毕竟是即将要升初中的妹妹,还没有军训过。

    不过,以妹妹这贪玩的样子,过不了几天,军训的内容就忘得干干净净了吧,怕是在验收军训成果的时候,会让教官很苦恼吧!倒是学习方面出奇的记忆力超强,大概是继承了老妈的优点,以至于形成了妹妹和老妈完全压制了我和老爸的局面。

    “哥,明天七夕节了,你有啥打算?”

    “我?还能有啥打算,当然是防止被那些各种地方都会出没的情侣喂狗粮了,所以我要找个地方藏起来,比如说——这里。”说完我顺势往床上一躺。

    就应该这样吧,难不成还要满大街的跑,然后被喂饱吗?不存在的!

    爱护动物的同时也要心疼一下单身狗好吧!

    “谁让我这个没出息的哥哥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呢?”

    “咳咳~小倩啊,你现在正是学习的紧要关头,怎么可以去想那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呢?”

    “唔,哥哥你学起来妈妈的语气还真是有模有样呢!”妹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但再怎么说,也都是你自身的原因吧!性格或者其他什么的”

    “其他的……”

    我摸了摸左脸上这个困扰了我五年之久的疤痕,这个导致了我初中高中都处于无人问津状态的疤痕,或许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也会如此吧!

    突然想到了五年前的那件事,那时还是五年级的我,本来该在家里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但总有一个坏事的家伙。

    那时是在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妹妹突然饿了,吵着要喝奶粉,但家里的奶粉在中午的时候喝完了,老爸去出差了,妈妈也要五点半左右才会下班回到家。

    “倩倩乖,妈妈等会下班就给你买回来啦。”

    “不嘛不嘛,倩倩饿,倩倩要喝奶。”

    “这…好吧,那倩倩在家里乖乖的,哥哥去给你买。”

    “嗯,倩倩乖。”

    小倩倩坐在小板凳上,看着我拿着妈妈留下的钱出去了。

    现在想想,果然妹控都是从小培养的吧!

    从商店走出来后,发现刚好是红灯,便在路边站着,心里还在担心妹妹在家里有没有乱跑。

    突然对面一个牵着狗的小女孩被狗拉着狗绳带到了马路上,那时我还没注意,但一声声急促的鸣笛声惊醒了我。

    也不知道当时抽了哪门子风,扔下奶粉就跑了过去,还好司机及时刹住了车,只蹭到了我的腿。万幸的是小女孩也没什么大碍,只是吓到了,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倒是我,因为被车蹭到,在地上滑了一段距离,脸上和腿上都有被划伤。

    后来,小女孩的父母赶来,把我送到了医院,我妈也赶来了,哭的可惨了,得知我没啥大事之后才止住眼泪,我那没良心的妹妹来医院看我的时候还惦记着她的奶粉。

    “哥哥哥哥,我的奶呢?”

    这小没良心的,要不是看在你这么小还这么可爱的份上,早就打你了啊!

    再后来,在医院住了两天,因为医生说怕有内伤,需要观察。

    小女孩的父母也来看了两次,因为他们是外地来这里玩的,之后就再没有拜访。

    而我,因为脸上的伤比较重,在那之后就留下了一个七厘米长的伤疤。

    刚开始被小学老师知道的时候,还在班里大肆表扬我。但升初中之后,换了学校,就很鲜为人知了,周围的人也渐渐的远离我,仿佛我是个恶徒,因为打架才导致的脸上的伤疤。这也算是正式开始孤身一人的篇章吧。

    “哥。”妹妹推了推我,让我从回忆中回过神来。“你说,如果你当初不去救那个小女孩,后来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吧。”

    “你怎么不说你当初不吵着饿,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呢?”我敲了敲她的小脑袋。

    “嘿嘿,人家那时候还小嘛!”

    我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叹了口气。

    “说起来,如果你那时候没有喊饿,我就不会出去,也救不了那个小女孩。一个伤疤换一条人命,这可是物超所值呢。而且你也算是间接救了那个女孩哦!”

    “所以说啊!有着这样优良思想的哥哥,居然会在学校里见不到碰友,甚至是女朋友,真是不公平!就连我都有着一堆的朋友哇!”

    “这种事当然只有这么可爱的妹妹才能做到。”

    大多数人一生中会碰到数以十万计的陌生人,能都往来的也只有那数百人,甚至数十人。一般主观上以外貌识人,就像是你挑选头像的时候,只觉得好看就行了,谁会去在乎背后隐藏的意义呢?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谁会有时间去了解一个人的内心?外貌得人欢心就好了,况且,别人也没义务去透过外表去看你那颗美丽的心。

    所以才有了那么多靠颜值笼络粉丝之后,又被爆出人品并不行的网红。可见外貌给人的主观影响有多深。

    像妹妹这样外貌可爱,内心更可爱的小姑娘,受人欢迎正是理所当然的吧。

    “你们俩在干什么呢,这么墨迹,你们老爸还有四天就回来了哟!”老妈大概是打完电话了,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到房间门口,看样子又是被老爸的甜言蜜语哄得很开心。

    “这次怎么这么快,这才出去了三天而已。”

    “臭小子,还盼着你爸晚点回来不成?你爸说这次项目不是很复杂,签完合同考察两天就可以回来了。”

    “哪有啊,只不过老爸每次出去都是十天半个月的才回来,让人有点不习惯啊。”前两年老爸刚入公司的时候,公司还在起步,第一次出差居然就出去了将近两个月。真是一个不让人放心的公司啊!

    “好了好了,你瞧瞧这都快五点了,你们兄妹俩居然聊了半个多小时。”

    是啊,妈妈您也和老爸打了半个多小时的电话呢!明天七夕节,肯定又要煲电话粥了。

    “对了,家里的洗衣液没有了,吉祥你出去买点吧,你爸回来之后第二天就又要去公司了,我先帮他把家里的衣服洗了,省的到时候又来不及干就穿走了。”

    “好嘞,母上大人。”

    常听说‘三年之痛,七年之痒’,所谓七年之痒是指婚姻进入第七个年头时,随着夫妻双方熟悉,浪漫与潇洒随着生活的压力荡然无存,爱情走到此时,所有的激情不再,爱情升华为亲情。当拉着对方的手时,摸着对方的脸,一切都是如此的熟悉。没有了新鲜感的生活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毕竟这么多年的感情不应该轻言放弃,然而这个世界的诱惑太多,没有坚定的意志,很容易就会被这花花世界所吞没,从而再次印证了七年之痒之说

    但凡事都有例外,就像我爸妈一样,十几年了,仿佛还在热恋期。一家人出去玩,他们俩总是能忘记了我和妹妹的存在,像是一个热恋的情人。我和妹妹好像是他们爱情的附属品一样。这样的新鲜感大都归功于老爸每次都能给老妈搞一些小惊喜和小浪漫。

    老爸的情商很高啊!

    走在路上的我突然就想到了这些,大概我也对这样的感情也抱有期望吧。

    遇到她,认识她,了解她,然后坠入爱河。

    所有的幻想都是美好的,都会和现实有着天地之差。

    至少在我看来,我是不可能达到这种一见钟情而开始的爱情。有句话说的好,一见钟情钟的是脸。算是自嘲吧!

    对自己自身的外貌条件极为了解的我,是绝对不会犯错的,比如:人生三大错觉之一——她喜欢我。

    明知是一件不会到来的事情,却还抱有着期望,爱情真是个让人自相矛盾的东西。

    或者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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