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米的爸爸妈妈一个是中学里的老师,一个是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正是这样的一对父母和生活环境,教育出来的女儿本应是一个安分自律的女孩子,但事实却让人大跌眼镜。
就是这样一个家族里走出来的女儿,却成了一个众中眼中叛经离道,没有规矩的女人。
在邻居的背后议论之下,在父母的哀声叹气之中,孙晓米居然与她这一生中的真命天子叶致辉相遇了。
不仅是他们两个年轻人的志趣相投,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她还遇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公公。
不是每个为人父母的都会纵容自已的孩子有些脱离世俗的想法和习惯,更不必说是这种豪门世家。
所以,在孙晓米看来,自已真的就是世界上最幸福和最幸运的女人,理解自已的公公,纵容自已的老公,一个可爱聪明的儿子,一个完美人生该有的,她全都拥有了。
而这个年纪都可以当做爷爷的公公,她有着一种近乎于亲生女儿的体贴和亲生孙女的娇气,还有一种儿媳妇对公公的尊重。
正是这些特殊的情感交融在了一起,才让她在跟这个老人在一起的时候,一切的言谈举止都显得那么自然而随意。
而叶望德或许是随着年纪渐老,思想和观念慢慢地发生了些转变。
财富与名望,他已经都得到了,这几年与小儿子和儿媳的朝夕相处,同共的生活方式之下,他竟有些被两个年轻人那种自由奔放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给感染了。
而这个每天都把笑容和快乐挂在脸上的女孩子,也得到了他的喜爱,所以每次两个人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孙晓米都希望把自已最真实的想法告诉他。
“爸,你对那一天寒星带回来的小姑娘印象怎么样?”
“哦?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问题了?”
“说一说嘛,如果可能的话,说不定这个女孩子将来会成为我们叶家的孙媳妇哦,你的曾孙梦可能就要在她身上达成了。”
“曾孙?”
叶望德的眼中有些憧憬的意味。
每一个暮年的老人,在没有了物质方面的追求以后,更多的会在乎亲情,而隔代亲更是人类的一种潜在的天性。自已早年间太过执着于创业和发展,结婚生子之后,也是着重培养叶志成的事业心,所以自已现在都年近八十,在许多老人可以四世同堂的年纪,自已却只能带着一个几岁的小孙子玩耍。
“对了,晓米,对于你的两个侄子,你有什么看想?”
叶望德突然之间的反问让孙晓米愣了一下。
“爸,是我在问你问题好不好?”
“呵呵,就当我是倚老卖老了,你倒是先说给我听听。”
“爸,你这个问题有些为难我,我跟浩然和寒星接触本就不多,能有什么看法?”
“你个小丫头,在外面的时候看着没心没肺,怎么跟我这个老家伙这里就耍滑头了呢。”说罢,呵呵一笑。“在我这里,就别藏着掖着了,好歹我们一个桌子上吃饭都这多年了,自已的儿媳妇还不了解的话,我不真成老糊涂了?”
“爸……”
孙晓米尴尬的笑了笑,自已心大,但不代表自已很笨,相反,她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只是她太清楚,女人太聪明有时候并不是件好事,所以一直以来,她将自已的聪明隐藏了起来,隐藏的很完美,不着痕迹,她原以为只有叶致辉看的出来,却不想,自已这个早已试着内敛锋芒的公公,却也是看的明明白白。
“既然你非要我给他们下一个评论,我就用这些年来跟他们为数不多的接触来做一个简单的评价,不过爸,我要先声明,这个答案是你想要的,所以不知道准确不准确,你不要说我对哪一个有偏见。”
“好了,这算是在跟我讨价还价吗?说吧。”
孙晓米明白,老爷子的意思就他断然不会怪罪她的,所以只是跟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随即却是面色一整,说出了自已的想法。
“对于寒星,当年我们结婚时见他的时候,他还是个高傲冷酷的大男孩,这几年的工夫不见,竟已经成长为了一个雄霸海市的年青才俊,而且不只如此,他处理事情所表现出来的魄力与手段,远超过他的年龄,如果用一句话来定义,少年老成,精明内敛。”
叶望德听过孙晓米的分析,微微点了点头,自已这个儿媳,若是经商从政,必然能成就一番大事,只是她却选择了自由自在的如同一只飞翔的小鸟般活着,想到这里,他又是轻叹了一口气,若说能力,他自信不输这个小丫头,但若起格局,自已有些地方竟已是自叹不如了。
“那浩然呢?”
叶望德的这个问题却是孙晓米一顿,有些犹豫了。
如果老爷子让她评价一下自已,她可以毫无顾忌的说出她自已的缺点来,但点评议论他的孙子,而且是这个人在自已眼中还有着大大小小的缺点,这种事,倒是让她有些为难了。
她片刻的犹豫落在了叶望德的眼中。
看起来,对自已这个大孙子的看法,她也是与自已不谋而合了。
“而且,不好说?还是说不好?或者是不说好?”
叶望德的话听起来有些绕,却更像是让气氛变的轻松些的方法。
“浩然看上去有些浮躁,处理人际关系的方式与方法也显的有些欠火候,如果单纯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要求倒也没那么高,不温不火,但如果是做为叶家的长孙,与寒星比起来,似乎就要逊色的多了。”
叶望德听儿媳妇说完,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做为叶家的掌门人,儿子也好,孙子也罢,都是自已的血亲,手心手背皆是肉,他不想对某一个区别对待。
但是,自已的大儿子叶志成名利之心太重,亲情反而看有有些淡,大孙子叶浩然却又似乎并没有继承他爸的基因,全然担不起什么大事来。
二儿子性情温和淡泊名利,对亲情看的也重,二孙子叶寒星精明稳重,一看便知能成就一番作为。
这两面的轻重,稍有些判断便十分的明了了。
其他这两年来,感觉身体大不如前的他,早已立好了遗嘱,只是一直没有公开罢了。
而谈论这方面问题的人选,也只有自已这个儿媳妇孙晓米最为合适,为了不想自已在最后的时光里做出一个错误的选择,留下什么遗憾,他还是想听一听旁人的意见。
而孙晓米的分析,也让他确定了自已的决定是正确的。
“好了,你的意思我都听明白了。晓米呀,我很欣慰你能一直陪在致辉的身边照顾他。”
“爸,你说这些做什么,再说了,一直以来,是你和致辉一直在照顾我,迁就我罢了。”
“对了,现在你可以说说你刚才问我的问题了。”
“哦,差点就忘了。”被老爷子一点醒,孙晓米才想起她这次过来的目的,拍了一下额头,露出一个女儿一般求宠的微笑。
“你来说说那个跟寒星一起到家里的小姑娘。”
“你想听我说什么?”
“爸……”也只有在跟自已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老爷子这把年纪和这种身份之下,还能开的出玩笑来,孙晓米撇了撇嘴,哼了一声。“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我只能告诉你,寒星这小子选那个女孩子,不是没有理由的。”
“那你觉得他们合适吗?”
“你心里不是已经有了答案了吗?为什么还要问我这个问题呢。”
“那你的意思是你也同意他们在一起了。”
“我同意与不同意,你觉得会影响他们的关系吗?”
“好了好了,爸,回到海市以后,跟你说话现在都这么费劲了,不说这些了。爸,我来还是想跟你商量另一件事。”
“什么事?说吧。”
“我们这一两天就搬出二哥二嫂家吧,好不好?”
想离开这里,老爷子也早就这种想法,毕竟让让两个儿子儿媳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也不是什么长远之计。
何况自已家大业大,想买一处房子也就如同去菜市场买一颗白菜那么简单,只不过因为他知道自已与这些个孩子相处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才借机留在这里,尽可能的多体验一些亲情罢了。
只是孙晓米却从来不是那种因为跟二哥二嫂住在一起便会觉得别扭的女人,所以这一个提议,倒是让叶望德有些好奇。
“怎么突然对这件事这么着急了?”
“不是我着急,是因为昊昊。”
“昊昊?他怎么了?”
“她跟寒星带回来的那个叫沈灵雪的小姑娘十分投缘,几天的工夫,似乎感情比我还要好了,不过似乎看起来,二嫂并不是很喜欢她,昊昊怕因为这个原因,她不愿意再这里陪他,所以想搬出去,那样方便让小姑娘去我们家做客。”
“那就搬出去。”
老爷子这么痛快地就答应了下来,倒是有些出乎孙晓米的意料之外,只是对于两个人的关系,她还是希望老爷子能从中调解一下。
“爸,嫂子不太喜欢那个沈灵雪,我相信你也早就看出来了,为什么你不在中间给二嫂做作工作呢。”
听到这句话,叶望德叹了一口气:“晓米,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不反对你和致辉在一起吗?你真的以为以你们两个人的性格,会有许多当家长的可以赞成你们在一起吗?”
这个问题其实是这多年来为数不多地埋藏在她心里的一个谜团,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让一个叱咤风的商界传奇人物,竟接受了一个没有什么理想和追求的女孩子做为自已的儿媳。
看出了孙晓米表情中的一丝困惑,叶望德的思绪似乎飘回到了多年以前,开始娓娓道来。
“当年你二哥和你二嫂的婚事,其实并不是一桩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姻缘。至少对你二哥来说,不是。”
叹了一口气,叶望德脸上的神情有些落寞,似乎有些许的遗憾和自责。
“算了,过的去就提了。你们年轻人的感情,我不愿意再去插手,只要你们自已喜欢,就该自已去选择,你和致辉是这样,以后寒星和那个小姑娘也一样。困难谁都会经历,但怎么样面对和解决,才是最重要的,当过了那道坎儿,你们才会知道对自已来说什么是自已真正想要的。”
“我明白了,爸。既然这样,寒星自已的事,让他自已去解决吧,那搬家的事,我这就去告诉致辉,让他去办了。”
“去吧。”
孙晓米离开了书房,刚一出来,却发现林婉清正站在房间的门口,似乎有些附耳偷听的嫌疑。
“二嫂,你在这里做什么?”
“呃,没什么,我是想来看看咱爸要不要喝杯茶。”
说罢,便走了进去。
孙晓米苦笑着摇了摇头,这个嫂子,对自已的戒心还是很重,而且以她这种性格,怕是沈灵雪想成为叶家的媳妇,真的会有很艰难的道路要走。
电话通知了一下独自去参观海市新城建筑的叶致辉,把儿子想要离开这边的事大致的解释了一下,叶致辉便马上去办理了房产购买的事宜。
这件事进行的太过突然,第二天的上午,接到老爷子要搬出去住的消息,叶志成马上带着叶浩然从公司赶了过来。
“爸,什么事要这么着急搬出去,眼看就要到春节,家人们一起过完年多好,而且,就算非要搬出去,你儿子我可是做地产的,还要让自已的爸爸去外面买房子住,这种事传出去,不成了地产界的一个笑话了?”
“志成呀,你爸还没老到需要你们这些当孩子的养着的地步,你也不用多心,就当是我这辈子为自已花的最后一份钱吧。”
“那致辉和弟妹他们一家?”
“我们还是住在一起,你和浩然有自已的公司要打理,寒星也有自已的事业,我们三个闲人就不去打扰你们了。”
叶知文对老爷子的想法没有丝毫的不解,爸爸所有的选择和决定,都有着他自已的道理,自已做为儿子,只要尊重就可以了。
只是叶志成却十分的郁闷,老爷子这几年变化的很大,他甚至不确定老人家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已是否跟那笔巨大的财富渐行渐远了。
叶志成在家里说过本想跟着一起过去收拾一下,却被叶望德给拒绝了:“今天要倒腾新家,我怕是会累,明天,带着所有人一起来家里吃个饭。”
老爷子走的时候很是洒脱,只是随意地对众人说了一句:“想不到,四十年之后,一切又回到了起点。”
说罢,便上了车,往自已的新家里去了。
前一天把叶明昊送回家中之后,沈灵雪便打车回到了自已的家里。
原本感觉自已的脚好了许多,不想陪着叶明昊折腾了大半天,睡了一觉醒来,她才发现脚踝处又肿了起来。
不但如此,她甚至发觉自已脚腕已经疼的下不了地了。
完蛋了,公司又不能去了。
有些抱歉的给叶梓梦打了一个电话,沈灵雪将自已的情况跟她说了一遍。
对于广告公司来说,沈灵雪的工作并非不可替代,顾言将她留在这里,一来是朋友的情分,二来是因为叶寒星的缘故。
在叶梓梦和顾言的认知里,或许沈灵雪注定是叶寒星的女人,即便他失忆了,叶寒星为了她挡那一刀的举动,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能做的出来的。
所以这也是顾言愿意在她父亲有难的时候借给她两百万的原因之一。
听说沈灵雪的脚伤又严重了,叶梓梦主动的让她在家好好休息,直到养好了伤再回来上班。
有些暖心的挂了电话,刚要在床上再惬意的懒上一会儿,电话却又响了起来。
看到那个熟悉的名字,沈灵雪的头瞬间大了,心中暗道:坏了,忘了上热敷了,要是被叶寒星知道了,怕是他又会拿自已开刀了。
接起了电话,叶寒星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脚上扭到的地方好了吗?”
可正所谓怕什么来什么,轻抚了一把额头,沈灵雪有些头大的撒了一个谎:“好了,没什么事了。”
“没事了?那好,我正好有空,今天送你上班吧。”
“你说什么?!”
沈灵雪猛地一惊,虽然一直都清楚这个男人的行事风格天马行空,没有人能预测的到,但这一早就出现在自已的家门口,这种事却真的在她的意料之外。
“怎么,不方便?”
“那个,我已经在上班的路上了。有什么事,我们改天再说。”
说罢,沈灵雪便慌乱地挂了电话,而且如果烫手山芋般的关了机,扔在了床上,轻轻的拍打着胸口。
和叶寒星这种男人打交道,到底需要一颗如何强大的心脏呀。
只是还没有等她平复下杂乱的心跳来,却是听到门上的钥匙孔一阵响动,接着咔的一声,门居然被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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