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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吞噬的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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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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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愣了一下,急忙把书塞进包里,跟在她身后,斟酌着词句,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去吃饭?”许是余光瞥见了我,李元问我。

    我点了点头,然后试着开口,“要不要吃韩料?”

    她偏着头想了想,“是很久没吃韩料了。那我们走吧。”

    “好。”

    从高中起,我同李元站在一起就觉得局促。我不善于也不经常同人相处,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出什么表情,该做什么动作,不知道怎样的回复会让她满意,更不知道怎样同她相处会让她感到自在。我生怕说错了话,或者是做了什么让她生气的事情。

    而且……我的生活好像有点枯燥无味,我没有什么特别热爱的事情,除了追随着李元,我再也没有其他坚定的信念,我只是极其普通的一个人。

    “你最近有看什么书吗?”李元问我,“你自己喜欢的那种,不是老师布置的阅读任务哦!”

    我努力思考,想要寻找到一些能够同她交流的话题,可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李元笑了笑,包包从肩上滑到手肘,她往上背了背,“好像刚上大学的时候都是这样。我记得我大一上学期的期末周才读了大学期间的第一本书!”

    “你很喜欢看书。”我看了看李元,她双手环抱着自己,一步一步往前走。她的很多习惯都和高中时候不一样了。

    “对啊,读高中的时候,父母老师都劝我不要看课外书了,说是上了大学还有很多时间去读。”李元停顿了一下,“好像因为觉得生活没有那么苦了,就没有读书的迫切需求了。”

    “只要开心就好。”

    “你呢?”李元抿了抿嘴,“你高三的时候。”

    我们最终还是要谈谈这个问题,但是,我还没有准备好。

    “还好。”

    李元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只是有些不好意思。我高三的时候,你一直陪在我身边,给我鼓励,可是我却帮不上你的忙。有时候会很担心你。不过还好,我觉得你自己一个人也做得很好。”

    “对不起。”我说,“我把你推开了。”

    李元好像毫不介意,她走上了台阶,先我一步进入了韩国料理店,“都过去了。”

    她总是比我先一步,比我先一步读高中、读大学,比我先一步学会怎样和平舒服地和人相处,比我先一步明白很多事情。

    “我们点套餐怎么样?”李元翻着菜单,眼睛亮亮的,她好像对很多事情都拥有热情,不仅仅是吃,而是整个人生、整个世界,“一份烤肉,一个火锅。你觉得够了吗?”

    我点了点头,“差不多。”

    “嗯……”她翻到了第一页,指着图问我,“我们再点一份炒年糕吧!我突然好想吃这个。”

    我点了点头,她已经在手机上点好单了,她对我眨了眨眼睛,“吃不吃冰淇淋?这家店饮品甜点自助。”

    “你会不会打甜筒?”她问,“那个冰淇淋机子我不太会用,以前来都是叫舍友帮忙的。”

    “那我去帮你。”我起身,同时在心里暗自感叹,她是如何轻松地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的?我如今看着她,丝毫感觉不到她的不自在,反倒是我,更加地不自在了。比起高中时候,倒退了不知道多少。我很讨厌这样,但我觉得我亏欠她,我做了她最讨厌的事。

    “可以吗?”我回到位置上,“有点少。”

    “可以啦,可以啦。太多反而会掉出来。”李元开心地接过来,“谢谢你啦!”

    我犹豫着说,“饭后吃冰淇淋好像会好一点。”

    李元一边舔着甜筒,一边笑着看我,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我舍友也这么讲。”

    “以前的。”李元补充了一句,“我还挺想他们的。”

    “你随时可以去看她们。”

    火锅已经端上了桌子,韩料里总是免不了有泡菜,但是李元极不喜欢吃酸。是不是读了大学之后,口味也变了?

    “我特别想吃冰淇淋。但是害怕吃过饭就吃不上了。”李元抬头咧开嘴笑了笑,然后夹了一筷子肥牛到我碗里,“我不太喜欢泡菜,你快吃呀!”

    果然……

    我乖乖吃掉了肥牛,果然很好吃!

    “你不喜欢为什么还点?”我只是有些不理解。

    李元的眼神很疑惑,“你不是喜欢吗?”

    你还记得……

    “而且,这家店很不错的,下次我们来吃炸鸡!”

    烤肉和年糕都送来了。

    “我暑假的时候,看完了《离别时刻》。我很喜欢这本书。”我突然想起了这本书。

    李元好像特别喜欢这家的年糕,一脸的喜悦,等她看向我的时候,更深一层的喜悦就像是洒满了初升太阳的海水,粼粼,“朱迪皮考特很棒对吧?我前不久看完了她的《姐姐的守护者》。”

    “你不是高中的时候就看过了吗?”我问。

    “那是看的电影,”李元的筷子上还夹着一块肉,她顾不得吃进去,“你知道吗?电影和小说结局居然完全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我不可以剧透,”李元一直在吃,忽然抬头看着我不动筷子,“你不喜欢吃这些吗?”

    “不是不是。”我总不能告诉她,我想一直看着她吧,她的每一个表情都可爱、生动,“我喜欢。”

    “那就好。”李元的脑子好像能够双线并行着聊天,“朱迪皮考特特别会写爱,尤其是家庭的。”

    其实我不喜欢这样的题材,因为我的家庭。书里的人物总是互相深爱,总是处处为对方着想。朱迪皮考特一定是一个在幸福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就像李元。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愿意写家庭吧?

    “我也很喜欢约翰欧文,他也很喜欢写家庭。”李元补充了一句。

    “《独居的一年》?”我问。

    李元点了点头,“对的!你看过吗?”

    她可能已经忘记了她高中时候向我推荐过了。

    李元又是话锋一转,“《离别时刻》里的离别是极度不得已。在所有离别里,只有这种的容易被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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