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孙府上,一切的安排都显得这么完美。不仅领取到了几套崭新的气质书童装,还安排了宽敞亮大的私人小房间,更有着一块代表着公孙家下人的身份腰牌,真是好待遇。当然,这种特殊的待遇是在伟大的公孙小姐的重点交待下所获得的。公孙府上其它兄弟姐妹的书童,都是睡下人房的,只比小杂役高一个等级而已。说白了,书童其实就是位随时随地可使唤的专用下人而已。
公孙府分有五院,东西南北中,公孙离所居之地属西院,西院有四景,百雀林便是我们公孙小姐的私人地盘。在整个百雀林中,只住着三个人。公孙离、八月、李白。
这显然就是心腹、自己人才有的地位待遇啊。胖管事在府上伺候多年,见此情景还不得速速巴结我们的李大书童,一切生活用品按最好的标准送,并且还心存善意地提醒着李书童这府上一些新人刚进来比较容易犯错的规矩。
渐入夜……
李白经过认真的洗漱,换上新衣新鞋,变成一个书生气十足的帅气小书童后,来到公孙小姐居住的灵雀楼。
此时,厅堂中十余位下人将一道道色香诱人的菜肴摆上圆桌,随后婉婉而退。
“好家伙,就是缺点酒。”李白双眼放光,这一顿下来,若是再配以美酒,自己恐怕就要沦陷到这酒肉当中啊。这公孙家果不愧是大富人家,伙食也忒好了。
公孙离一回风尘回到府中,早已沐浴更衣,一身粉红极显少女气息,此时已经坐在圆桌前,准备大干一场了。
可是……
剧情似乎有点儿不对。
只见公孙离左手汤,右手肉,一人独干十余菜,完全没有需要人帮忙的意思。李白肚子咕咕一叫,求助般看了看八月。只见八月正恭恭敬敬地站在一旁,随便等候着小姐的使唤。
这是一种煎熬,一种折磨,一种考验。你完全想象不到当一个人吃了六十六天的烤肉兽血后,再次见到一桌色香味俱全盛宴时,内心的那种渴望与冲动。
望梅止不了渴,画饼也充不了饥。
“你很想吃吗?”公孙离埋头苦干之际听到了李白肚子渴望的声音,侧首问道。没想到这家伙换上新衣之后,倒是有几份好看模样。
“额~它想吃……”李白尴尬,指了指肚子道。
噗嗤~
厅中两人见状,皆是一笑,这书童倒是皮得很。
“那这样吧,你若是能以此情此景作一首诗,我就允你坐下与我共用晚餐。”
公孙离就是要考验李白,若是这首诗不能让她满意的话,或许这个书童也就只有那几个字拿得出手了。
嘿,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作诗这行当对李白来说,比吃饭喝水还要容易。
“好!”
李白应下,装模作样地围着圆台走了一圈,随即指着其中一盘菜,朗口而道:
此物香甚浓
闻者心欲动
莫问食之味
且看仙之姿
李白说完,静静地等待着小姐的反应。
片刻后,公孙离放下手中的肉块,响起掌声。
“好,好,果然不愧为三岁识文的,这首诗我喜欢。”她当然喜欢这首诗了,李白在诗中除了表达自己想吃的情绪外,最重要的点缀是后面一句。
莫问食之味,就是说不要问这道菜的味道怎么样,且看仙之姿,你看看仙子吃这道菜时的模样就知道好不好吃了。
这可是把她比作天上的仙子啊。
这马屁拍的,舒服。
这就是读过书的好处,拍起马屁来都是这么的高大上。
所以说,人这一辈子,还是得多读书。
“不错呀,来来,坐下吧,八月,你去添两双碗筷,一起吃吧。”公孙离很高兴,这就像是赌玉,开出好玉了,自然就欢喜。
碗筷上来后,李白再也按耐不住了,一顿狼吞虎咽是完全看呆二女。
终于,见李白有所放慢的节奏,公孙离才问起李白是何方人氏。
“故州凉马亭清风村人”
李白对自家小姐还是蛮有好感的,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又好说话,重要的是对自己还非常好,真是庆幸。
“清风村?”
公孙离俏美的容颜微变。
清风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对于别人或许会颇感陌生,但对公孙家的人来说,却一点儿也不陌生。
公孙家家族发展史中,清风村这三个字可是与开山鼻祖第一代钱王有着密切的关系。当年,老祖与清风村的亚瑟那是情同手足,出生入死共渡江湖的好兄弟。二人一人好武,一人好财,经过多年打拼,老祖在亚瑟的帮助下才打下公孙家诺大的基业雏形,荣获钱王之称号,以示其财富之力。在其家族发展中,有好几次遭遇生死危机之时,皆是亚瑟剑圣帮忙解决的。
可以说,若是没有清风村的亚瑟剑圣,就没有今天的公孙家。
只是后来,亚瑟剑圣在一场神秘大战中受伤,便宣布从此归隐,回到清风村。
在家族边史中有提到过,二代三代钱王都前想去拜访亚瑟剑圣,以示尊意。但却不想,他们根本连清风村的门都找不到,看着眼前白雾茫茫的山峦,只知村在其中,却不知门在何处。最终,这愿望也只能就此放弃。
那个剑圣归隐的神秘村子,就这样一直神秘下去了。
“对清风村。”
李白似乎有些摸不着头脑,为何这小妞听见清风村三字个,反应这么大。莫非清风村与她还有什么瓜葛不成。
公孙离得到确认后,脸色回暖,随后平静地道:“这名字的意境真不错。”
“额,那是。我们清风村风可是个集天地厚爱于一身的宝地,里面生活的人,个个都是人才,如果你有幸去到那里,你一定会超喜欢里面的感觉。”
对自己的家乡,赞词绝不吝啬。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倒真希望你能带我去清风村看看。”这话公孙离倒是说得用心。据记载,当年亚瑟剑圣退隐时,所带走的资源财富堪比当时的公孙家,是块宝地不足为其。不过,这是公孙家最为高级的机密,从不外传,只有最直系的子嗣才有权知晓。
她有所不知的是,代代钱王都口口相传的一句话:如遇清风,则为贵人。
这也是当年第一代钱王临了前,求天机老人所卜的一卦。
公孙离当然不是打着亚瑟剑圣财富的主意去清风村的,她只是想了解一下,那位人类的守护神,剑圣的归隐之地,究竟是什么模样,如果可以的话,顺道也可圆一圆公孙家祖祖辈辈想报恩的心情。
“啊,不,现在不行。”李白擦了擦嘴,急忙摇头,我可好不容易才出了清风村,来到王城,你要是明天就要我带你去清风村看看,那我不白折腾了。“等我进了王者学院,学有成就,然后成为了最强王者,我才可以回清风村,到时可以顺道捎上你。”
没办法,李白就是这么耿直。这才认识没一天,就掏心掏肺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番话可把两女给惊着了。
最强王者?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最强王者是随便玩玩就能成的?你一个小小的书童,一个十八岁了,还只是弱到爆的高阶武体,竟然敢口口声声说我要成为最强王者。
这不是痴人说梦,还能是什么?
就算是王城当代最具天赋最最优秀最有潜力的年轻人,也不敢说自己一定会成为最强王者。顶多也只是一个方向,一个目标,绝对不会不知廉耻地挂在嘴边,大大方方地说出来贻笑大方。
最强王者,受万人仰望,绝对端般的存在。
看着二女目瞪口呆失神的样子,李白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放心,不会让你们等太久的。”
李白认为,二女一定是心切地想要自己带她们回清风村看看,毕竟这些有钱人就好这个,游山玩水。为了暂时打消她们的念头,只能先拖一拖了。
二女相视,随后看向李白,然后同时摇了摇头。
没想到,好不容易捡了个不错的书童,竟然是位幻想症患者,看样子还病得不轻。好在不是什么大病,如果值得的话,花点小钱治疗治疗还有得救。
不过,随后公孙离便想起了亚瑟剑圣,后背一阵冰凉之感袭来。
难道这家伙是剑圣传人?
就算是剑圣传人,也应该不敢说出这样的话来。从这家伙嘴里说出的,最强王者似乎是他唾手可得的东西罢了。
“那……好吧~”公孙离用异样的眼光,勉强答应了下来。
要不然还能怎样,还要跟一位幻想症患者争论最强王者么?
“喂,你好像忘了你进城是干什么来的,你是来服侍小姐的,身为下人,不得小姐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离府,哼。”八月一把冷水泼下,把李白浇醒。
“呀,说漏嘴了。” 李白尴尬地笑了笑,他倒觉得这都不是问题,到时候偷偷跑出去就是了。看这主人面相,也不是那种很难说话的人。
“无妨,八月,他爱考就让他去考吧,反正也考不过。”公孙离倒是觉得无所谓,既然是恩人故地之后,能帮则帮吧,反正她身边又不缺使唤的人。
十八岁的高阶武体,铁定过不了。王者学院择录的是有潜力的学员,你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早就过了修炼打基础的最佳时期,潜力期已过,算是废了……
考考其它的小学院,或许还会有点希望,考王者学院,呵呵,没戏。
修炼一途,十二十三岁为最佳的天赋觉醒期,超过十三岁觉醒的天赋,一般都不是什么特别了不起的天赋了。十八岁之前,身体尚在成长发育阶段期,若能突破到灵泉境,是最完美的,但这种人千百不出其一,江湖人称之为天才也。越早突破,灵泉就越是稳定,强大。并且伴随着身体的成长,灵泉也会有细微的增长。至于明心,呵呵,随缘吧。
古语有,灵泉三年三,明心要半生。
说的就是境界突破的困难。一个普通的武体,修炼到武体巅峰后,还需要三年又三个月的时间积累,才能开辟出自身灵泉。而修炼到灵泉巅峰后,则是需要用半生的时间,来稳固心境,提升精神,打通心脉。
灵泉,是一道坎。他区分着低下的武者与炼气者(修炼者)。而明心,则是一道天堑。明心成功者,则化气为元,从此踏入强者之列,成为一方霸主。
明心失败者,则心脉破碎,永生停留在灵泉巅峰。这是所有炼气者最不能接受的事情。曾经多少雄心壮志天资卓越的天之骄子自以为是,冲动而行,意欲快速打通心脉,结果心脉破碎,明心失败,从此跌落神坛,论为笑柄。
明心明心,不仅仅是修炼境界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心境,自我精神的提升。
经过世代的捉摸研究,现代的修炼者们终于找到了一条可以提高明心成功率的捷径。
那便是文。
文能通脑,通心,通神。文卓则神强,心静,脑灵。
所以,才有了现在的学院派修炼法。除了功法武技重要,亦是重中之重,因为这可能限制了一位修炼者的上限。
如今王国,举国兴文兴武,二者齐头并进,文人亦受人尊敬,好是一片繁华景象。
“小姐不也是王者学院的学员吗,我考进去了,更是能照顾好小姐,对吧,小姐。”
李白倒是在胖管事套近乎的时候打听得清楚,既然话都说出来了,那就干脆点呗。我就是打着混进城来参加考核的,咋滴。
二女相视一笑,怕是这李白不知道年龄超过十八岁的武体考核有多恐怖啊。
对于李白的迷之自信,二女似乎也产生了小小的免疫能力,吱吱唔唔地说了句努力吧就没下文了。
若不是看在他是清风村人的份上,估计连这句努力都不屑说。
席间,公孙离又是拐弯抹角地考验了一番李白,发现这家伙还真是有点儿料,确实是位不可多得的人才。可惜的是,这人才似乎跑偏了,他没有继续在文科方面努力,成为受万人敬仰的大学士,而是追求缥缈的武道。
天微亮,李白在百雀林中寻找到一僻静之处,开始疯狂的煅炼。
境界过低是他最明显的短板,导至看似天资不足。可如果有人知道,他从觉醒天赋炼成武体到如今的高阶武体,只用了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一定会非常的震惊。
旋转,跳跃,弓身,扎马,一套套的动作,一个个的姿势,都是高强度的练体方式。虽然古老,贵在实用。
舒展开身子后,又开始练剑。细细地体会挥动的每一剑,刺出的每一剑。感受剑的意志,感受空间的回馈。
“哎呀呀,你怎么在这儿啊,我的老祖宗,小姐正四处找你呢”胖管事可给急坏了,八月今早就回家了,这小姐一时间没人照顾可不行,好不容易来了个代替八月的人,想不到还是位大爷。
“怎么了,管事大人”李白青莲剑归剑鞘,看着满头大汗的胖管事咚咚奔来。
“大爷啊,八月今早回家了,你身为小姐的书童,此时此刻应该在她身边照顾她才是啊”胖管事也真是无语,昨天看着这小伙还感觉挺机灵的,怎么现在像块木头,一点做下人的觉悟都没有。
“哦,好,我这就回去”
厅堂中,公孙离正坐其中,气鼓鼓地盯着入门的李白。那鼓起的两个腮邦子,可爱极了。
“小姐早啊”李白没皮没脸,道了句早。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早?
小离子强忍住要爆发的小宇宙,深吸一口气道:“赶紧的随我去百花苑,今天本小姐带你去见识见识王城的人杰”
若不是看在他是清风村人的份上,我真是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出城去,真是气煞本小姐了。
李白应下。你是小姐你说了算,你要带我去哪里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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