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六岁的陈琳兰像往常一样,跟随队伍进入落日森林狩猎,她看见一只兔子从她面前跑过。
只是一瞬,她便被那只兔子所吸引,向着兔子追逐而去。
越过小溪,爬过小丘,她很努力的追逐。终于和队伍走散了。
这是一片密林,茂密的枝叶遮遮掩掩,将阳光撕的零碎,树林里有些阴暗,陈琳兰有些发怵,即使她追逐的兔子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
“小兔子,你过来好不好?”
她奶声奶气的声音呼喊着。
兔子回过头,眼睛红得有些可怕,这不是普通的可爱兔子,这是混迹在落日森林里的狂暴兔。
陈琳兰被吓住了,瘫坐在地上。
四周的阴影里,一双双泛着红光的眼睛死死盯住她。
一声狼嚎在远处响起,逐渐清晰起来。
当晚,正当陈家人焦急不堪的时候,陈琳兰抱着一只刚出生的小狼回到家里。
陈琳兰就紧紧的抱着小狼崽,任由血污擦在自己脸上。
下人跑来赔笑,想要将小狼抱走,却被陈琳兰狠狠的瞪着。
“哟,这不是白狼吗?这皮毛能卖好多钱呢!”陈郡主惊喜道。
“不要!”陈琳兰提高了声音。
“放下它,多脏啊!”陈夫人声音也提高了。
“不要!”
“放手啊,妈妈等会给你做好吃的。”
“不要!”
“放下这只狼,不然揍你!”陈郡主瞪着眼。
“不要!”陈琳兰尖叫着,眼神里充满着倔强。
这个原本的乖乖女,在这一刻第一次宣誓了自己的反抗。
陈琳兰抱着小狼,趁着大家没反应的时间,飞快的跑出屋子,跑出院子,跑到外面的小河处。
她把小狼轻轻的放下,拿出自己心爱的小手帕,沾着水,柔柔地拭去小狼身上的血污。
“我会保护你的。”
陈琳兰真的就不放下小狼了,就把小狼抱着,无论吃饭还是睡觉,她都要时时刻刻呆在小狼身边。
她也决不允许任何人进去她的房间,拒绝别人的服侍。
没有人在意什么,等女孩长大,学会了打扮自己,嫁作人妻,戴着昂贵的狼毛围巾,或许会想起一只狼的下场。
然后心悸一下,也就淡然了,最多再向丈夫撒撒娇,讲讲这个故事。
人可以执着的爱着什么,只是那样会活的很痛苦。
漫漫人生,最多疾苦。
长大了,就学会了不要执着的爱着,好让这长久的疾苦中能有片刻的安宁。
小狼也很懂事,每天只吃少少的东西,好让自己慢慢长大。
不过它终究是越来越大。
六岁的陈琳兰抱着它很吃力,却始终不敢放下。
她不敢放下,冷漠的下人,凶狠的家畜,都盯着这只狼,想要趁她不注意,将狼占为己有。
疯了,整个先陈郡都知道,陈郡主家的小公主抱着一只狼不肯放手。
一个抱着狼的小女孩,一只不想长大的狼,是先陈郡人饭余饭后最大的谈资。
这件事成了陈郡主的污点。
陈郡主家教有方,这是政敌最有力的武器。
慢慢陈琳兰被疏远,被视为陈家的耻辱。。
不过那个时候也没人敢动她,那只狼太大了。
娇俏的少女牵着一头小山一般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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