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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租过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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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房(一)——与人合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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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上班时,我正在吧台里收拾东西呢,小鑫找过来说:

    “小宝,你睡哪个房间?紧你挑”

    我寻思了下说:

    “我睡那个小的吧!咱啥时候搬。”

    他把钥匙掏出来给我一把说:

    “明天就可以,你东西多么,要不要我帮你搬?”

    “不用,不用,我也没多少,一个人可以的。”

    本来还以为得两天呢,没想到这么快。第二日的时候,外面还淅淅沥沥下着点小雨,但难阻我搬家的热情,我把除了被子以外的东西都抱过去了。不搬家不知道自己东西多,我竟然搬了四趟才搞定。把拼图也扣出来带走了。小房间刚刚铺满。

    我对小鑫说:

    “不能穿鞋进我房间哦!我地上铺了泡沫。”

    他笑笑说:

    “不进不进。”

    他站在门口看了看我房间,来了句:

    “小闺房不错哟!”

    我顿时脸就黑了:

    “你丫的才是闺房,我这纯爷们。”

    说完也不理他,自顾自的在房间里收拾东西。

    我把厨具在厨房归置好,他看见走过来说:

    “我去,你还会做饭呢,这厨具真齐全。那咱以后合伙吃饭吧!”

    我脸一红,厨具这么全还是学姐的功劳。我哪里会做饭。烧菜肯定会糊的。

    “我不大会做,烧菜不太好吃!你确定要合伙做饭。”

    “没事,没事,能做熟就行,你要真不会,我来做也行,我会煮面条。”

    他一脸信誓坦坦的说道。

    听见面条,我肚子不禁外翻:

    “拉到吧!我才不吃面条呢!”

    “那咱说定了,生活费你拿着,我洗锅,你做饭。”

    看着他一脸期待样,我也不好意思回绝便算是答应了。

    当天晚上,我就觉得煮饭了。去菜市场的路上一直在想做什么菜。会做的真的不多,买了青椒跟土豆,看着西蓝花也不错,又买了两根黄瓜跟大蒜。心想着两个人三个菜差不多了。

    土豆丝变成土豆条了,我怕煮不熟,加了很多水结果烧出来的都面了。

    至于西蓝花怎么做,还是现场百度查的,水煮加蒜蓉炒。拍黄瓜但是会,但我没拍是切的黄瓜。尝了下味道还可以。

    煮好饭,我去店里叫他回来吃饭。住的近就是好,店里还有个后门。我直接从后门过去。

    “小鑫,可以回家开饭了。”

    “做好啦!”

    他一脸笑到。

    听说我做了饭,当时店里还有两个人也要过来吃。

    “今天只做了我们两个人的,你们都要去的话,肯定不够吃的,明天我多做。”

    好一阵才把另外两个人安抚好。

    我们俩一路小跑回来,他看到桌上摆好的三个菜,直接“哇!哇!”

    的乱叫,手都没洗就坐下来要吃。

    “洗手去,着什么急。”

    我去厨房,把饭盛好端过来。

    一日一边,做下开吃。

    “小宝,你这土豆丝也太大了吧!熟了没。”

    “怎么没熟,你尝尝。”

    “太面了,不脆。”

    “你丫的事真多。”

    “改天我给你露两手”

    “煮面条,是不。你可拉到吧!不吃”

    “嘿嘿,我煮面条可香了。”

    我白了他一眼,继续吃饭。

    三个菜,两个人不到五分钟全扫光。

    “先放这,等下班我来洗。”

    “行,我也去上班。”

    到了店里,他就开始跟另外两个人吹嘘我做菜多好吃,多好吃。吧台里的我听的是一阵汗颜,这是拿我在火上烤呀!

    “小宝,明天我也去吃,明天多做,要买啥菜不?”

    其中一个同事过来说。

    我一愣,是答应过他的。买菜就算了,你买的我也不一定会做。

    “不用,不用,明天我多烧些。”

    我哪里知道,这只是个开始,后面他们是隔三差五的要去我们那吃饭。弄得我是使出浑身解数,不停的在网上搜怎么烧菜。怎么搭配,还特地的百度下,食材之间会不会相克。

    至于我的工作,小鑫当了领班之后。经理经常不在,他就行驶自己权利。每天都是做好晚饭,才去上班,若是碰见晚上要来聚会,还不到11点的时候就让我回家准备食材,我的那份工作也都是他替我做了。做饭与上班,我当然更倾向回来做饭了。

    从过完春节到开学的那段日子,做饭变成了主要工作。这日子实在是太爽快了。开始的时候他还能按照约定,我烧菜他洗锅。后面他直接放我两个小时假,专门用来收拾家务。至于店里的人,自然没有什么闲言碎语。我用食物全把他们给俘虏了。但烧菜的技术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提升。小强说,小宝烧菜完全是看着心情来的。都不知道他把菜怎么搭配的。我自然是一笑而过,对于这个我反正是专门去网上查过,吃不死人。

    偶尔不想做,下班了也会光顾夜宵摊。但是要喝酒的话,还是在家里,其实真的不是很能理解,每次他们都喝的醉七醉八。小鑫房间床大,能多趟人,外面还有一个沙发可以睡。被子也多,也不担心会冻着。

    早饭一般都不吃,中午才能起来,家里就我们两个人,先把粥煮上然后我去菜市场那边买包子。回来的时候,粥是刚刚煮好,渐渐的我便掌握这种规矩,每天也都乐在其中。

    南方这里说起来真的很奇怪,一般包子都只是早上才有得卖。而菜市场对面的包子店,一整天都在卖包子。我每天都是中午去光顾那个地方,顺便买下晚饭用的菜。

    一日小鑫起来的有点早,拍门喊我起床。

    “小宝,快点起来做饭,饿死了。”

    我是迷迷糊糊的起来对他说:

    “我在家把粥煮上,你去菜市场门口那的包子店买包子。”

    “哪?我不知道那个地方。”

    “就在菜市场门口对面,那边只有一家包子店。”

    我看他没有去的意向,又接着说:

    “告诉你个秘密,卖包子老板的女儿是个大美女,你要不要去看看。”

    他一听是美女,直接来了精神:

    “真的呀!你不会又忽悠我。”

    “晕,我啥时候忽悠过你,你去看看不就知道了么。”

    “真的,不骗你,快去快去,长的可好看了。”

    被我使劲的忽悠,又把他使劲往门外推。哈哈,我们几个人没事的时候就喜欢讨论遇见的女孩子好不好看。

    看他出了门,我想以后买包子的任务大约可以交接了一下。

    关于包子店的女儿是否真的好看,我也是在一次偶尔的机会看到的。确实是个清纯的小迷妹。

    我刚把粥煮好,正准备盛时。他回来了,刚进门就喊我:

    “小宝,小宝,”

    “怎么了,没见到。”

    我有点惊讶的看着他,只见他一脸的鬼笑:

    “见着了,见着了,你认识她么,有木有联系方式。”

    “哈哈,没有,我也是买早点时看见的。怎么样,喜欢不。”

    “哈哈…”

    他干笑了两声,坐在桌子边,一边吃包子一边看我,突然说:

    “晚饭,我们也吃包子吧!我去买。”

    我白他一眼:

    “瞧你那出息,大晚上的吃什么包子,不吃。你明儿接着去。”

    我们两个相视鬼笑了一番。

    后面的日子,他可真的好勤快,起来就去买包子,有时买回来了,才叫我起床熬粥。我对于他这个举动真的相当无语,不过后面貌似还是没有要到人家联系方式。我心想当着人家爸爸面,勾搭人家闺女,不打死你才怪。

    他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人,一段日子后,全店里的人都知道有个包子西施小妹。为此小强还特地找我来求证下,我是一本正经的告诉他,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你没看这么懒的小鑫,都变勤快了么。

    这件事持续了一段时间,新鲜劲过了,早点的任务又回到我身上了。对此我也是很无语,好不容易才逮到一个让他出力的地方。

    那段时间,家里来了一个借住几天的小强。我从烧两人的饭,加到了三个人。不过这俩人一个比一个墨迹,每天都是我在收拾家务。一个都使不动,活活的养了两个少爷呀!

    情理之中的事。

    关于小鑫,我们俩一共相处到第二年的三月底。后面他搬进了,右边经理家,那个经理虽在此租了房。住的时候确实很少,他家就在市里。晚上只要想回去,开车也用不多久的时间。大约只有喝醉了,想逃避下家庭生活的琐事,才会再此小住几日。而这些所谓的秘闻,自然也是小鑫告诉我的。对于他的离去,我一开始还不能接受。毕竟一个人承担巨额房租,还好当时有两个人在这借住,一个是店里的小强,一个是班里同学周小梅。

    小鑫自从搬离了这,虽偶尔也能见到,但因为我也不在那工作了。除了过来蹭饭,交集便也少了。渐渐的他也从我生活圈里退了出去。后来便也失去了所有联系。

    就在他要搬离的前夕还给我整出一挡子事来。

    一天我在路上时,有一个陌生短信发过来说是想认识我一下。我就问从哪知道我手机号码。她说从我同事那要来的。

    那天我回家时,小鑫神秘对我说:

    “小宝,有一个女孩子今天来店里问你的电话号码?”

    “嗯,我知道了,今天有人给我发短信了。”

    我对他讲道。

    “但我还是不知道她是谁?干嘛要我电话号码。”

    他说:

    “那个女孩子,是楼下饰品店的,今天突然跑到楼上找你,说是那个天天拿相机拍东西的人。”

    他顿了顿说:

    “当时我问她来着,她说想认识你一下,和你做个朋友。”

    说完,一脸坏坏的邪笑。我没搭理他,把他直接轰出了房间。

    通过跟那个女孩子聊天我才知道缘故。那时我刚买了相机,特别好奇每天都拿着相机在店门口拍街上的风景。我是第一次发现相机微距下的世界,小小的特别可爱。那时的自己,就喜欢蹲在地上通过相机的镜头拍一些小东西。蚂蚁或者树叶,一蹲都是大半天,而这一幕我都不知道背后有人在关注我。

    被人喜欢本来是件开心的事,但我却很苦恼,因为我跟本就不喜欢她。但多事的小鑫,竟然把我所有情况都跟人说了。还告诉人家我住在哪里,在哪里上学。而后我跟她见了一面,了解到比我要小得多,而她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又怕伤害人家自尊。一时都不不知道怎么办,没有拒绝也没同意两个人就这么僵持了几天。她倒是很主动,天天通过小鑫来获知我动态。我看这么下去不是事,便去请教班来该怎么做。毕竟我对于这事实在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跟班来电话一通聊,我算是找到办法。

    打电话约她出来,昏暗路灯下。看她一个人悄然的站在那,见我来了突然笑了笑。

    我定了定神淡淡说:

    “小莫,你看我比你大好多,你现在所谓的爱情并不一定是真的爱情,也许就是一时突然的喜欢。以后你长大了就明白真正的爱情了。”

    她有些紧张看了看我说:

    “可我真的很喜欢你,我观察你好久了,从你第一次出现在那个门口时,我就喜欢上了。”

    我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具体什么时候我是没问。然后把路上想到的说辞告诉她。

    “我知道,现在怎么说都无法改变你的想法。这样吧!你若是真的喜欢,那等四年后吧!若到时你还如现在一般坚持我就同你交往。现在我还读书呢而且你还这么小,四年后你看怎么样。!”

    我看着她,略有几分笑意。

    她眉头一皱,沉思了下,又缓缓张开。最终点了点头说:

    “那你可不要骗我。”

    我心想,四年后你早忘记我是谁了。

    但是谎言也一定要认真,我很坚定的告诉她不会食言。然后我提议送她回去,一直送到街头的尽头。她回头说,可以了。在前面的话会被姐姐看到。我自然是愿意了,看她消失在路灯街头里。当然也消失在生命里了。

    这件事处理的相当好,后面正如我当初预料四年后哪还记得我。只是青春一个懵懂的感情。

    这件事后,我让小鑫请我去夜宵摊狠狠造了一番。谁让他多事,当时都要带人家来家里,可把我给吓到了。好在事情得以完美解决。而我却还不知道爱情在哪里,那个我喜欢的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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