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
刑场上。
陶周氏跪在那高高的刑台上,双手被捆在身后,一双浑浊的眼睛淡淡的扫过台下的众人,见陶李氏果然没有来,这才放了心。
之前她便交代过陶李氏,千万不要来刑场看自己被斩首的模样,她不想因此给陶李氏留下不好的记忆。
看热闹的人群之中,不乏有拿着馒头的人,拼了命的挤到最前面,只是为了方便等陶周氏人头落地的时候,拿着馒头去蘸她的鲜血。坊间有言,人血馒头,是用鲜荷叶包了那带血的馒头放在灶膛里烧烤,烤熟后掰开了,再吃下去,治疗肺痨,效果极佳。
其实血馒头哪里能治什么肺痨啊,不过是为了求一个心安罢了。用荷叶包着血馒头,再烤到焦黄,不就是简易版的十灰散吗?
“唉,这陶周氏平日里看着挺老实的一个人,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啊?”人群里,有两个中年男人不停的对着她指指点点。都说女人最爱搬弄是非,可这男人说起是非来,完全不输给女人。
“你不知道吧,她那个儿子根本不是她生的,她媳妇儿才是。”其中,那个穿着毛青色长袍,左边嘴角有一颗黑痣的男人,得意的说到。
“不会吧?”另外一个灰色衣裳的男人也提高了嗓门。
黑痣男人得意一笑,故意大声说到:“她那个媳妇儿,是她之前偷男人生下来的野种,这不,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所以杀了自己丈夫的孩子。”
“再怎么说,陶望也叫了她那么多年的娘,她居然下得去手?”
“这有什么?养子再亲,也不如亲生的好。”黑痣男人挑眉,说得越发得意。
世人皆有猎奇之心,加上那个黑痣男人本就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一时之间,倒是很多人都凑上来,听着他讲那些子虚乌有的事情,吐沫横飞之间,一个本身很悲惨的故事便被他说得香艳无比。
午时三刻,一天之中阳气最盛的时刻,杀人是阴事,所以选了这个时辰。且此时为伏枕,人的精力最为萧索,此时行刑,犯人懵懂欲睡,可减少其痛苦。
监斩官抬起头,看了看天上的日头,便吩咐行刑。
噗呲一声,只见血光闪现,那陶周氏的头颅,便落了地。
拿着馒头的人,趁这个机会,赶紧冲到前面去,在那雪白的馒头上蘸满了还带着热气的鲜血,用已经泡过水的干荷叶裹了,抱在怀里匆匆离去。
那个黑痣男人还在对着陶周氏的尸体指指点点,离他不远的地方,站着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这个男人从出现在刑场上开始,一直到陶周氏人头落地,他都没有往刑台上看过半眼,却一直目不转睛的瞧着这个黑痣男人。
等人群开始散开了,他也冷笑了一声,融入那些人中间,转身离开。
黑痣男人见大家都走了,没有人再留下来听他讲这些事情,撇撇嘴,忽地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勾唇一笑,往茶楼的方向走去。这种香艳猎奇的故事,自然是需要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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