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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歌:伊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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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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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算是对你们铁血蛮子有点改观了,竟然可以通过思考变强。咳咳”艾克又喝了一口酒,咳了两声。

    “铁血蛮子?”

    “哦!我忘了你们这里大多数人还不知道你们生活的这个地方被称之为铁血大陆呢。”艾克又喝了一口酒,“真难喝。”

    “我第一次喝酒的时候也觉得难喝。”

    “是啊,第一口,第二口,就不知道怎么停下来了。你真的只有十二岁?抛去身高不说脸上的表情比我堂哥还稳重呢!”

    “是吗?”白珏笑了一下。

    “我从你的笑容中读到了欲望完全没有孩子的天真浪漫。”

    天亮了,阳光从从洞口照射进来,早在了白珏身上,艾克忽然意识到一个该死的事实,他一个孩子这么怎么从这座森林里活下来的?就算他天赋好,可是再好现在从其量也只是低级武者,在他要把艾克扔去喂影狼的时候他真的动杀心了。最后没动是因为他是真的想要明白家是什么?不!他因该是想榨取艾克身上的利润!

    艾克手脚有点发凉,以自己的家族在世界上的名气,铁血蛮子里有可能是有知道自己底子的人存在的,这个自称只有十岁的孩子却意外地成熟,像是一名生活在这片森林很久的老练猎人一样,不会是真的有什么组织对自己图摸不轨吧?

    “你怎么了?要不要我把大师级的情况跟你讲讲?”

    “不用了,我也许大概了解了。正好天也亮了。叫醒艾琳我们走吧。”艾克懒洋洋的的站起来放松颈椎,尽管思考了很多但是脸上不露出任何可疑的表情。

    “外面还有影狼”

    “你不懂得舍去吗?你不是有肉干在吗?扔出去填报他们不就行了?”

    “不行,食物不能浪费。”

    “命都会没你还担心食物?”

    “你没饿过,所以你不知道。”

    “好吧,是我高估你们铁血蛮子的智商了。”艾克捂脸。

    再好一番劝说下,白珏终于答应牺牲那一袋哥布林肉干,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这群狼吃不饱,艾克在肉干中加了点料。

    “艾琳,醒醒。”艾克把艾琳摇醒。

    “唔?什么呀?天还没亮,我再睡会。”艾琳真的是生活在温室里娇滴滴的花朵,转过身继续睡了。

    “哎!没办法!”艾克把艾琳背到肩上,“白珏帮我把肉干扔出去。”

    白珏把一袋哥布林肉干扔了出去,几只影狼看见飞出来的肉干直接扑了上去撕咬。

    “快!冲刺!”艾克蓄势待发,可是白珏早就抓起一个水袋和麻袋冲了出去。

    白珏在森林里奔跑的速度比艾克快了至少一倍,所以艾克被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白珏你等等我!”艾克气喘兮兮的冲白珏背影喊道。

    “不跑快点不行,那群影狼很快就会吃完肉干的!”

    “没事的!它们不会追来的!我在肉干里加了一些特质胶水!”

    此刻动口了的狼们在地上翻滚想摆脱粘人的胶水。

    “那你快点!前面有一个很安全的泥塘!”一溜烟白珏没影了。

    泥塘是什么鬼?

    艾琳在睡梦中们见了一个大火炉,很稳暖,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下一刻

    一种淹没在水中的感觉吞噬了她,窒息感、和无力感袭来,睡意全无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的她挣扎着,一只手把她从深渊中拉了出来,她甩了甩身上的水看见了她的哥哥艾克,“呜呜。”

    她委屈的抱住了艾克,全身泥泞光着膀子的白珏站在一旁的树干上陌陌看着,“快点。”

    “好的。”艾克点了点头,他简单的安慰了一下艾琳就把她扛在肩上向白珏那边追了过去。

    “哥哥,为什么要把我扔进那个泥塘里?”艾琳的眼睛闪着泪花。

    “白珏说那些狼会循着气味追上我们的,所以那也是不得已啊。”艾克身上也是泥泞不堪的,加上奔跑流汗所以臭味就出来了。

    “等到最近的城市我们就洗澡吧。”

    “呜”

    “你们快点啊!每个点都要放慢速度等你们!知不知道出森林得速度快才行!”前面的白珏向后面的兄妹大喊。

    “知道了!”艾克加快了速度。

    今天又活下来了!

    这是兰斯在吃完了午饭再伸了个懒腰之后发出的感叹,兰斯队是在六界之森猎手队,以猎杀魔兽、巨兽和采集草药为生。他们是最近两个月才建立的猎手队,在武者这个金字塔形世界中兰斯他们是处于低层大师级以下的新血。说是新血还好听些,难听点的叫蝼蚁。

    师级武者和大师级武者有着天壤之别,一个大师级相当于二十名师级,而一百名师级中都不会有一名大师级。

    这也就造成了大师以下皆蝼蚁的局面。

    大师级武者大多都不会参与狩猎魔兽这种事的,除非确实有人出很高的价格或者特殊情况。

    而大师级以下的武者没有势力依附的话要么参军,要么就猎杀魔兽再要么就是杀手。

    而猎杀魔兽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每年都会有很多新人丧命在这个六界之森中。倒不是因为魔兽太强大,而是大多新人都没有自知之明一个人一把刀就进去了,当然也不是全部新人都回不来。

    虽然参军这种事比猎杀魔兽的危险性很多,但是在这个大陆上是没有国家的。各个城市分邦而治,如果自己所在的城市打起来的话输了十有八成是被处死,而赢了也好不到哪去,毕竟战争损失重大,很多时候都发不起军饷。

    当杀手呵呵!朝生暮死!

    兰斯很庆幸自己二十岁就遇到了可以托付性命的伙伴,虽然抱团死亡率也不低,但是比一人独闯的存活率要高很多。

    在这个五人队伍中兰斯和劳恩是战士,格林是弓箭手,瑞格是剑士,米克是一名老道的猎人。

    有城市三士中的剑士已经很不错了,虽然瑞格和兰斯是穿着一条裤子长大的,但是为了拉他入伙兰斯劝了很久。

    剑士是有很高尚气节的家伙,之前瑞格这家伙穷的跟乞丐没什么两样,在城市中活动的武者大都是骑士、杀手和剑士。杀手和骑士都有出路,骑士比起贵族更像是私人保镖,杀手那些家伙虽然可以说是住在下水道里但是起码都有点钱,剑士就不好办了,既不愿去森林里沾满泥污,也不愿像狗一样为贵族服务,大多剑士都有种自己是贵族的错觉,很大程度上是应为那把比战士重剑细比骑士长剑长和贵族的礼剑相似的剑。

    总之,能活着就好。

    对了!还有那么一件事让还活着就好的感觉变坏的事!三天前一个黑色长发的鬼乘他们不注意,在休息时把拿来当干粮的牛肉干偷走了,偷走了牛肉干不要紧,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大家都挺不容易的。但是兰斯把钱袋放在了装牛肉干的袋子里。

    那不是兰斯一个人的钱,是大家这一个月的共同收入,本来格林要回老家结婚拿了这笔钱就撒手不干的。

    可是那鬼就这么把钱拿走了!

    或许他真的不知道那袋子里有钱,但是就这么拿走了!

    自己还想再城里逍遥几天,瑞格还打算保养自己那把铁剑,就因为那子所以不得不大吵了一架再进森林冒险捞一笔。

    就是那个向这边跑来的那个鬼,那张脸我一辈子都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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