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马冰心的记忆中,那次事件的具体状况,约莫是这样的:自己懂事未久,修练进展奇速,似乎没遇到什么阻碍,就登天成了妖尊,甚至也没遭遇什么天劫,但母皇说,如此得天之幸,长远来说不是好事,后头不定哪时哪刻,劫数就会来得更猛烈,一下就要人命。
因此,那次母亲觑破天机,让自己去某个小千世界游览,藉此应劫,然后,到了那里就莫名遭劫,发生意外,一身力量离奇消失,连形体都无法维持,变成了一条小青蛇,神智迷乱,掉入了陷阱受伤。
如果没有那名小牧童相救,自己就真性命不保,要被那赤发道人给宰了炼丹,照自己后头的理解,那名小牧童是替自己挡了一劫,灾厄移转,由他送命,自己欠了他好大的恩情。
后来,度过这一劫的自己,修行甚速,却从没有忘记此事,在悠久的时间里,一直也耿耿于怀,这份记忆甚至从前世传到如今,成为自己首先回忆起来的一段。
既然要找个地方待,那旧地重游,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如果能唤醒更多的记忆,让自己与前生更为贴近,似乎就可以凭此强证万古,而自己首个想去的,就是那处让自己掉陷阱的林子。
当霸皇听完自己的这个要求,表情活像见了鬼,似乎非常想不到,也着实抗拒,但在自己的坚持要求下,他还是同意了。
“……都那么久时间过去,也不知道那个小千世界还在不在……好吧,居然还在那里,妳这女人真是扫把星、乌鸦嘴,这种小概率事件都能碰上……”
霸皇不耐烦地抓起司马冰心,“走吧!妳要有点心理准备,时过境迁,沧海桑田,多少会和妳记忆里的不太一样……”
司马冰心一怔,不及分说,就被扯着跳越时空,瞬息离开这处小千世界,在连续不知多少次跳跃后,周围一震,五感俱暗,仿佛受到什么撞击,然后一下乍亮,进入了某个世界。
在霸皇带着进行跳跃时,司马冰心已经意识到不对,自己前世与今生的差距,不是短短一世,而是相隔万古,就算是一个小千世界,也很大可能已经殒灭,即便还在,内中山海变动都不知道多少回,哪还可能重游旧地?
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实乃愚行,司马冰心已不及言悔,被霸皇带着跳跃,来到这处小千世界,甫一恢复感知,首先发现的,就是拉着自己手的霸皇不见了,似乎是在进入这世界的一瞬,整个失去了踪影。
……怎么……人会不见了?
……总不会……他嫌我难搞,趁着跳跃的机会,把我一个人甩在这里了?对喔!他只说要带我来,没说要陪我来,我上当了?又被男人甩了?
……呃,这个“又”字用得不太准确!
司马冰心暗自懊恼,想不到堂堂霸皇,竟然是落荒而逃之辈,自己这下等于被放了鸽子,不过,换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样好像也不错,自己从家暴狂人的魔掌中成功逃出,别的不讲,至少这一身厚重盔甲可以卸了。
宝甲笨重,但妖皇亲自加持的神物,穿脱哪有麻烦的道理?司马冰心发动法咒,宝甲自解,迅速分裂开来,最终化为玉指上的一个珊瑚小圈,其色如血,殷红欲滴。
(ex){}&/ ……万古存在,原来就是这样的感受吗?霸皇和妖皇……他们的感受,就是这样的?
不知该怎么形容的苦涩,在胸中缓缓发酵,司马冰心思潮如涌,明明身在闹市喧嚣中,身心却是极度冰冷,正想找个地方独自静静,身边却喧嚣再起。
隔着红绿闪灯的马路对面,忽然出现了一群人,为数大概有几十,个个头绑白布条,表情愤慨,边走边大喊大叫,看似气势很足,但在见多了生死场面的司马冰心看来,也就那么一回事。
……难成大事,乌合之众!
司马冰心几乎立刻就下了这个考语,本来这也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但那群人在马路对面望见自己,就像是见了什么极不可思议的东西,情绪从激动一下燃烧到爆开。
跟着,他们狂呼大叫,仿佛一群公牛似的狂奔过来,闯过马路,把自己团团围住,群情激愤地叫嚷。
……坦白说,自己生平见多了登徒子,看惯了好色之徒的嘴脸,即使被团团围起来调戏,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如果是面对这类状况,自己非常拿手,可以轻易给对方软钉子碰,让他下不来台,或是直接打断手脚,吐光满嘴牙,都是轻而易举。
可眼前的情况,和自己熟悉的不一样,这些人的眼中有狂热与憎恶,却没有多少,而他们所说出来的话,更让自己一头雾水。
“倭服!”
“光天化日,炎黄儿女,穿着倭服上街,简直不知羞耻!”
“何止不知羞耻,根本是国耻!只要是有血性的国人,就不能忍!”
周围左右都是叫骂声,这群狂热分子的声音,甚至引来不少路人侧目,但司马冰心完全状况外,直过了好半晌,才勉强听出来,这些人不是对自己的美色有意见,是看自己身上穿的不顺眼。
……真扯,此生无论走到哪里,姑娘我的穿着永远代表时尚与典雅,还是第一次被人嫌弃衣服,真是前所未有的耻辱,只这一项,就该让你们所有人趴地上和血找牙齿了。
……不过,倭服是啥玩意儿?
这个问题让司马冰心有少许困扰,跟着就听到有人在叫。
“二鬼子才穿倭服,把她的倭服扒下来,当街烧掉!”
这一声传入耳中,周围马上有人响应,大吼大叫,好像认同这是唯一的解方,司马冰心不由微微发怔,感到一丝意外。
……当街要扒大姑娘的衣服,还喊得这么大义凛然?
……你们这玩得有点大啊?小弟弟们!
ps
照例是要催紅包的,不過說幾句題外話,回想當初,我看到上頭這個新聞的時候,確實是炸了半天毛的。國內不是無法之地,不管是再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能拿這理由去犯法。
別拿正當防衛觸法來說事,正當防衛觸法後能無罪開釋,是因為法律裡面本來就有規定,這樣是可以免刑的,與上頭這情況可不是一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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