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府里呼叫的温去病,匆匆忙忙赶回,出了密室,就看到温在乎等候门外,告知有客人到访。
“客人?今天是求偿闹事的高峰期,我不是吩咐过,除了陶敏才,其余谁也不见吗?”
“家主你的确这么吩咐过,但这批客人分量特殊,不见也不行。”
“装病装死都没用?什么人这么跩?唔,我知道是谁了……”
温去病更衣梳头,遮掩后脑伤口,为了让脸色好一点,还特别涂抹了点胭脂,确认一切看来正常后,这才出门见客。
客人早已在大厅中等待,来的不是别人,赫然就是朱鼎宇、司徒小书两人,看到温去病出来,朱鼎宇笑着拱了拱手,司徒小书却一直转过脸,厥着小嘴,看也不看这边一眼。
“温老板,老字号温家的大名,我自幼就听闻至今,久仰了。”
“哈哈,不过区区一介打酱油的,哪值得朱少这么客气?”温去病道:“我们立足于鹰扬,算来还是朱门臣民,该对朱少执臣民之礼的,您这么客气,反让我们不知如何是好了。”
耀宇朱门,是朱家人的荣耀自称。
七大世家之中,朱家雄踞鹰扬,武力算不上出类拔萃,却对财富热心追求,奖励商贾,成为帝国六郡里最富庶之地,他们在首府丹嵬以黄金堆建门楼,自称“耀宇朱门”、“朱门一族”。
如果当其面,直称旧名“丹嵬朱氏”,就是存心侮慢的挑衅之举,身为臣民,这样叫更是大不敬之罪。
“不用,我虽有官身,但此行不代表朱门,也不是家族公务,温老板无须拘礼。”
朱鼎宇说着,朝外头看了一眼,光是这趟随行的朱家护卫,就足足三十多人,全站在大厅外,要说无关家族公务,实在欠缺说服力。
本来这时候,应该是小师妹要出来说话,她的身分最为合宜,这也是让她来的主因,偏偏这位大小姐使起性子,虽然人来了,看也不看这一眼,弄得气氛异常尴尬,只能自己开口了。
“温老板,此回我代表师门而来,之前……你与敝盟曾有商务往来……”
“是啊,封刀盟大名鼎鼎,守正卫道,我聘请贵盟的镖局,随行护送我的货物,一向银货两讫,合作愉快。”
温去病笑道:“但不知为何,贵盟忽然单方面终止合作,还情愿付我大笔赔偿金,弄到我手足无措,一直也没弄清楚是何缘故。”
重提旧事,这个回答,弄得朱鼎宇一脸尴尬,支吾其词。
帝国允许人口买卖,温家当时做的也算正行,只是没领到牌照,他为了把奴隶运到拍卖市集,需要武装护卫,便找上封刀盟经营的连锁镖局,支付的报酬也很可观,不拖不欠,是极好的客户,镖局也与他合作愉快。
哪想到,合作一段时间后,这件事为小师妹所知,她联合盟中一些保守派的长老、护法,闹了一场,最终盟主不得不下令,终止与温家的合作。
(ex){}&/ 九外道顾名思义,是九个不见容于正道的组织,也不是个个都大奸大恶,有些介于正邪之间,但无可否认,这九个组织每一个都有极大威胁性。
易水坟专营杀手买卖,因为其独特的规则,虽然不是古往今来最强的刺客团体,却肯定是从古到今赚最多的杀手集团,温去病从没有委托杀人,但为了自身安全,和那边打交道不是十次二十次了。
但极乐堂……又名极乐天堂,那就是一班暴徒、疯子,形式有些像宗教,崇尚破灭之道,认为万物到头皆空,只要灭尽世上一切,就能求得真理,入极乐,享永恒。
匪夷所思的教义,不是重点,反正教徒基本也没当回事,不过是个满足自身欲望,放手破坏、杀戮的藉口,这群暴徒所过之处,烧杀掳掠,尽成焦土,什么也不留下,比蝗虫啃过还干净,帝国之内,人人闻之变色,可他们神出鬼没,游移不定,七家八门几次商议剿灭,都扑了个空。
“……极乐堂是百族大战末期才冒出的组织,形式很像一群……信了教的佣兵……”
温去病道:“啧,是和碎星团有点像,两个勾搭上,不算意外……真的勾搭上了?这个就麻烦了……”
“确实是勾搭上了,朱门的情报,碎星团的葆丽妲、尚概勇都逃脱蛰伏,与极乐堂合流,受其庇护。”
朱鼎宇道:“现今山陆陵重出,双方必然联系,届时,肯定是一场血腥清算,如温老板这样与碎星团仇怨结深的对象,将首当其冲,我师父顾念前次对温家的亏欠,今次特别遣我等来……商谈合作。”
“……合作?”
听到这里,温去病完全明白了,姑且不论极乐堂的消息是真是假,山陆陵重现大地,碎星团的威胁再次明显化,各大势力提防戒备,未雨绸缪,除了注意碎星团的复起迹象,也开始注意那些对付碎星者绩效卓越的“专家”。
温家向来神秘,对顶尖势力来说,自家这点力量不值一哂,但猎杀碎星者的经验却很宝贵,再者,自己也不信,他们会对可能存在于自己手中的各种猎杀战利品不感兴趣,之前是不急着动手,现在……恐怕不只封刀盟,其他还有人也想要行动了……
“是的,由敝盟提供保护,保障温老板与贵宝号的安全,温老板则指导敝盟驻派贵府的人员,协助训练他们,尽管当他们是自己人来……”
朱鼎宇笑道:“在鹰扬郡内,不会有比敝盟更能给予温家保障的力量,为了安全,温老板应该认真考虑这个提案。”
封刀盟当今之主,司徒诲人,娶妻朱氏,正是耀宇朱门家主之妹,司徒小书即是司徒家与朱家联姻所生,两家亲如一脉,在鹰扬郡内,封刀盟确实可以横着走。
温家想在鹰扬郡内立足,就必须顺从朱氏,如果拒绝这个提案,后果可以想像,温去病摸摸下巴,有些好笑地心想,该怎么回答这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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