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曾经是我们purgary盘踞之地,在这里我们创造过奇迹。”林羽并没有讲太多,只是简单地说了一下。
其实,说的简单一点,这里是林羽的地盘。
走过了两三条街道,路上有很多穿着脏衣服的混混,这些人都是在夜晚打算抢劫的,不过当他们看到是酒吧老板,却是不敢任何不敬,大多都是低头哈腰,还要向他问候。
“王,邋遢鬼就在前面那个公园里,您去找他吧。”
酒吧老板指着前方公园前的一张破旧的长椅,说道。
破旧的长椅上坐着一个白人男子,他的身高很矮,一头栗色的头发,长长的不知道修理,乱糟糟的刘海遮着眼睛。
下巴上布满了胡子,而且是从来不刮的那种,脸上苍白,身上套了一件老旧的羊毛开衫,沾满了泥土,下面是一条破洞的牛仔裤。
男子安静地坐在长椅上,椅子上旁边放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威士忌,手上端着一盘罐头,男人正在用自己那只手在捞起罐头里的东西往嘴巴里放。
如果不是有人指出了他就是赫赫有名的邋遢鬼拉斯廷斯,过路的人都把他当成是一个流浪汉。
“邋遢鬼,你有多少天没洗澡了?”林羽看到男人之后,忍不住笑了一声。
邋遢鬼早就听到脚步声,但直到听到这嗓音,才起身,猛地抬头。
那如同嬉皮士般的头发下面,那双蓝色的眼睛,看到林羽的刹那,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
“yl!”拉斯廷斯单手放在心口,准别鞠躬。
林羽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家伙,你每天晚上一瓶威士忌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啊,少喝点酒,对肝脏不好。”
“是。”拉斯廷斯每天晚上都要喝一瓶威士忌,这是他的习惯。
林羽之前经常劝他少喝一点,不是因为拉斯廷斯年纪大了,而且一直患有很严重的肝病,是林羽教他练气之后,他的身体才渐渐康复。
拉斯廷斯之前是一个当兵的,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非洲雇佣兵之王,可是后来因为肝病严重,再也不能执行任务,所以便流落街头,成了流浪汉。
(ex){}&/ 萨麦尔被誉为地狱恶魔的名字,而这个组织让所有人觉得,如同地狱恶魔那般恐怖。
千鹤绫这下才明白,难怪林羽说他是purgary混得最好的,萨麦尔丝毫不逊色于杀手第一组织血狱。
拉斯廷斯领着林羽进了一个最大的房间,房间里如同皇宫一般,布满了令人目眩的高贵金色,而在房间最上方,有一个精致的王座放在那里。
王座的靠背是用纯金打造的,而扶手全是最高等的翡翠玉石,散发着高贵的绿色。后背还镶嵌了两根巨大的乳白色的象牙。
这简直太奢侈了!
“邋遢鬼,你这野心可不小啊,每天都想着做皇帝了。”林羽忍不住笑道。
“老大,我可不敢啊,这王座是专门为你打造的,”拉斯廷斯颤抖道,“你永远是我心中的王,我等着有一天,你回到非洲……所以我就找工匠打造了这王座……”
“行了,”林羽马上打断,“邋遢鬼,我是不会回来这里的,我也不想做什么王,这王座还是留着你自己坐吧,不过你的心意我算是收到了。”
“是。”拉斯廷斯也不好反驳。
“林羽随便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来,道:“拉斯廷斯,这次来这里,我有一件事情需要你的帮助。”
“老大,你说。”
“我想让你帮我找到黑鹰雇佣兵团。”林羽道。
“黑鹰?”拉斯廷斯嘴角勾起了一道不屑,“这种级组织,老大你怎么会有兴趣?”
“他们劫走了对我来说重要的人!”
“什么?!”拉斯廷斯脸色骤变,变得无比阴沉且带着一缕血腥杀气,“这黑鹰真是胆大包天啊,居然敢抢老大的人,我灭了他们!”
林羽摆摆手道:“不用,你只需要告诉我他们所在的地方,这件事情我自己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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