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18000-30000年以前,居住在北京地区山顶洞的一群华夏原始先民,他们已经从自然界中,取得了火的使用。但是,这个使用仅仅限于他们,借助自然界之力。而他们自己尚且不能随意“演变”出火。因此,这个“使用火”概念仅仅限于他们是“使用”。对于发明“火”还不是一个概念。在这个时期,族群中有聪明的长者,他认为,只要洞内的灶坑内,火焰永远不熄灭。那么,就可以确保族群永远不开来光明-火。因为,当时自然环境下。虽然山顶洞人可以使用,器具。但是,他们的任何机体素质都无法与自然界,食肉猛兽相提并论。并且,这个时期山顶洞人自身机体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从考古发掘来看,他们属于旧石器晚期时期的“智人”他们身上,已经没有早起猿人的厚厚皮毛。皮肤大面积外露,这么使得他们外表体表十分脆弱。在当时自然条件,如果一次捕猎,被树枝哪怕是小小石子划破,割伤都有可能致命感染。所以他们需要穿上动物皮毛制品的“服装”才能保护自己。
人类最早的服装,并不是电视剧里演的“为了好看,显示地位”。而是首先要保护自己,不收到外来的伤害。否则就是性命难保。但是,眼下问题是,整个族群包括临近族群,随着当时“北京平原”的不断扩大。很多他们赖以生存的,猎物物种,不是迁徙了。就是灭绝了。临近水边的部落,还可以依靠渔猎为生。而平原草原的扩大,更加给捕食者以更多机会。这一时期内,他们生活的周边,有虎,狼,斑鬣狗,中华斑鬣狗。都是或者单独,或者群体的凶猛捕食动物的。而山顶洞人所用的“武器”。都是最简单的“简易石器”。虽然有石斧、石矛。但是都很脆弱。唯一能抵抗猛兽的,就是骨质类弓箭。同时,由于火的局限性。他们只能是阶段是使用火种。这使得他们始终处于半生半熟状态下。而洞穴居住的最大缺陷,就是无法壮大族群的规模,这因为收到了洞穴空间本身的限制。考古发现的“山顶洞人”,大致有7-10个骸骨,最大者年龄约为60岁。最小者年纪仅为1岁,也就是说,这个洞里最多也就驻扎过不超过15人。而处于“年富力强”的中间层人数,不过3,4具。那么也就是说。每次渔猎,都是仅靠这些人。一旦有失。那么整个族群将会是灭顶之灾。
因此,这一天,族群的长者,他在饭后提出,他准备安排3-4个强壮男子,携带2-3名女眷向外面扩展新的环境。大家彼此之间,相互交换意见。但是得语言十分简单的,多数比划要替代语言表达。族群中一名男性,一名女同意了族长的要求。他希望带着自己的女眷,2个弟弟,弟弟的妻子。前往新的世界探索求生。族长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准许他们携带必要的生活品。主要有弓箭,石矛,骨针等。但是,火种他们没办法带走。只能是临时“取火”。而他们能带走的干粮食物,仅仅只够三天使用。因此上这样一支“探险团队”组建完毕,准备出发。族长认为,西部应该是比这里树林更加茂盛,草原更加稀少。因为根据他的判断,目前的草原扩展,就是从东边发展过来的。因此,他叫这支探索队。定义目标为朝向更广阔西部。
就在另一个相邻洞穴里,也发生着同样事情。另一位年纪在50岁的族长,也提出准备派遣新的探索队。出去寻找新的生活渠道。而在考古发掘中,距离山顶洞约为200米,发现的另一处山顶洞人遗址的,大概12人,那么也就是说当时洞内至少有不下20人。他们主要以渔猎为生。洞内发现各种远古鱼类遗骸,大约2000尾。其中还有包括长度达到400-500的“巨型鱼”。之所以他们也要派出探索。主要因为,随着族群发展,仅仅依靠使用鱼类充饥。已经难以满足,整个族群的生活。因此也要派出探索。而这个族群族长,很喜欢南方,他的观点是,他们的方向应该在南。所以,这支队伍目的地,将要朝向南方发展。
而在第三个洞穴,第四个中,也分别派出了自己的探索队伍。主要是朝向东方,和北方。之所以没有选择南,东。主要是因为根据他们自身的判断。因为当时每个族群生活的环境,都有细微差别。同时,族群之间,交流很少。只有竞争。因此,等于是大家分开各路探索。相互之间并不干扰。
朝向东边探索团队,于当日夜间,悄悄出发了。他们按照分散的队形,沿着山麓一路向下。队伍里分为2段手持着用鹿骨捆绑的,原始火把。为了确保火种不熄灭。队伍中间的一位女性乘员,还是用特殊的自制“火罐”带着火种,这个火罐其实就是某种动物的颅骨。在里面放入大量的可燃树叶等物品。在把头骨两侧用藤蔓条串接起来。就成了一个罐子型的器皿。火种就装在里面。为了保证火种能够始终不熄灭。女人必须要时刻注意火种变化。时刻在周边找寻新的可燃物,冲填到火罐里面,确保火罐不熄灭。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大哥,因为他身体最为健壮,身高有接近18米(考古发掘中,山顶洞人遗骸中,男性身高约为174-177米)。族人都管他叫“高个”。而他的弟弟,显得比他要矮小一些。而且身材体魄显然赶不上他哥哥。但是,弟弟脸庞要比其他人,更加圆滑。因为小,脸庞圆滑。所以族人管他叫“圆脸”。高个的妻子,在额头上天生有颗“黑痣”。所以族人管她叫“痣女”。而弟弟的女人,是族群里最擅长缝补和制作皮毛衣的。骨针就是她亲属磨制的。所以族人叫她“织女”。队伍里的第三男性,他的身材中等。相貌却是十分英俊。最显著的是,他的思想最为聪明。所以大家叫他“聪”。而另一个男子,他个子不高,但是体力强壮。可以说力大如牛。他是族群里狩猎诸如野牛这样大型动物的,好手。所以,大家叫他“力”。
火罐是由痣女管理,因为她是队长妻子。管理火罐最为合适。高个负责在前面开路,第二位走着他的弟弟“圆脸”。而随后就是保护火罐的痣女,负责缝补的织女,以及体质较弱,但是十分智慧的聪。最后负责队伍断后的,则是力大如牛的力。这其中高个,圆脸,力手里都拿着武器。他们一面走,一面还要不断观察地形,观察周边。因为当时如何判断行进方向?对于人类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巨大难题。但是,聪很快想到办法。他发现树叶的向着阳光一面,总是很明亮漂亮。而背面却是灰暗的。因此,他出发前就告诉高个,朝着叶子面朝向方向,就是太阳升起来地方。但是,这么走就无法识别南北。因此上队伍已出发,也就根本没有了所谓南北。
队伍行进到接近山脚下。远处就是一片片开阔的,无遮拦的广袤“北京平原”。借助月亮的光亮以及手里火把,高个首先发现了不远处草丛里,有黑影在不住晃动。于是,高个举起一只手,示意大家停住脚步。并且就像平时打猎一样。他们吗慢慢蹲下来。把身体隐藏在草丛之中。这个时候,前面草丛里,果然出现一只巨大的黑影。高个意识到那可能是一只凶猛的虎。于是他慢慢回身,把手里的火把交给他的弟弟。然后转身摘下背着的弓箭,从腰间挂代里面,抽出一支箭镞,搭在了弓弦上,并且做好了瞄准射击的准备。然后目不转睛目视前方。借助月光,终于他看清了。那巨大的黑影,不是虎。而是一头麋鹿。于是高个对准麋鹿开弓放箭。嗖!一支箭快速射向麋鹿的颈部。但是,受了重伤的麋鹿并没有死亡,它翻转身子,朝着队伍这边,冲了过来。高个看到此景,立刻要准备与麋鹿搏斗。这时候,队伍后面冲过来力,他不顾一切上前,迎着麋鹿冲上去。麋鹿主要攻击武器是,巨大的鹿角。因此,麋鹿低下头准备使用鹿角攻击。正在这时,力伸出粗壮的双臂,张开巨大的双掌,一下抓住了鹿角前端的最细最尖锐的部分,跟着他两臂使劲较劲,相互交错,麋鹿本身就受了严重箭伤。这一次攻击,也是他这一生最后一次攻击。因此,当它被力抓鹿角后,由于力的强大扭力。麋鹿在也无法抵抗,被力重重的摔倒在地。这时候,高个立刻冲上去,拔出腰间插着的骨刺,对准麋鹿的脖颈要害处,连续刺下去。鲜血溅射他满脸。麋鹿不久后就不在挣扎了。
这时候,高个招呼大家开始,分割鹿肉和皮毛。首先要确保皮毛完整不破。高个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织女可以缝补出更保暖的“衣服”。所以,高个从以前经验得出,首先从麋鹿的最柔软的腹部慢慢割开,最外一层就是皮毛。而其下部才是肉皮。这一套“剥皮”手段,而是他由先祖哪里承袭下来。很快麋鹿被分割。然后队伍里由织女,聪负责背负部分鹿肉。
他们终于走出了山脉附近。进入了茫茫无际的“北京大草原”。现在已经是白天了,太阳就在他们东边,高高挂着。聪一边吃着烤熟的鹿肉,一面看着太阳。他按照太阳的形状,在地上画了一个圆圈,然后四面画出很多枝杈。他随后抬手推了推高个,高个正在美美包餐,感觉到聪再推他。于是转回身看到聪,聪指了指地上的图画。指了指天上的太阳。笑着:“阳”。高个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聪转身指了指一块背影,“阴”。最早的中国阴阳理念诞生。也就是简单理解,在太阳下一面就是“阳”。而在月光或者看不到太阳那一面就是“阴”。按照现代简化字理解。阴阳都有“日”字边。而这一个偶然的发现,却是会传承出最伟大的“易经”阴阳理论。
天上开始发生变化。看着天上,云彩越聚越多,越聚越厚。根据经验,这是雨的到来。所以,高个比划着天上,张开双臂,岔开五指做“上下忽闪”状。这个手势就是说明是要下雨了。而简化字的“雨”也很像是一个人比划着要下雨的样子。大家按照高个意思,开始寻找能够躲避雨水的地方。但是,这里已经不是原来的山林,而是茫茫草原。在草原上躲雨?唯一办法就是把草搭载身上。聪看着大家都在把草搭载身上。然后露出脑袋,迎接雨水。聪突然想到。于是他拿起剩下的那只巨大鹿角,然后把力和圆脸的石矛拿过来,夹在上面。在狠狠把鹿角插在地上。然后,他开始拔草。最后他把草覆盖在长矛的杆和鹿角延伸的枝杈上。然后自己爬进了下面剩余的空间。随后抬头看着天,等着这场大雨的到来。大家看着他奇怪的样子,都不由自主的发笑。
不一会,一场很大的瓢泼大雨,劈头盖脸打了下来。由于大家只是使用蒿草盖在身上。因此,蒿草很快被雨水冲开,很多人都被淋得满身湿漉漉的。而聪躲在了“三角形”支架之下,支架上覆盖了大量的茅草。起到了一定的遮风避雨的作用。所以,大雨过后,大家身上都是湿漉漉的。只有聪还算是比较干燥。聪站立起来,欢呼着。因为他的成功,所以大家都走进来。仔细看着这件茅草架子。高个把头探到里面了。他抬手四处摸了摸。发现聪这个办法果然可以遮挡大雨的冲刷。因此,他转回身朝着聪,鼓掌。示意聪是正确的。以后大家都要学习聪的办法。
队伍继续向前行进。他们一路走着一路依靠族群合作,来获得食物和捕猎。再一次捕猎中,他们偶然遇到了一群狼。这群狼并没有要围攻他们,而是呆这一个地方,紧密监视他们。他们感到很奇怪。因此,举着武器,火把把狼群吓退。结果聪发现了草丛里有很小的狼崽。痣女不叫高个杀了狼崽。她觉得如果把狼崽带着,以后饿了就可以在使用,这比背负很重的食物,要轻松很多。高个询问聪的意见,因为聪是队伍里面最智慧的。聪想了想,又看了背负最多的力。点了点头表示他同意。于是痣女把狼崽交给织女,叫她看管。可能人类的第一次驯化活动就此开始了。所以,狗是人类最先驯化的动物。
在继续前进道路中,几年后,高个有了第一个孩子。孩子生下来很弱小。无法跟随大队持续性前进。高个看看当时的环境。高个发现这里有树木,也有部分草原。还有不断流淌的大河。他认为这里比较适合他们暂时居住。因此,他决定队伍暂时停下来。在这里居住。要等待孩子长大,能够行走后,才能继续前进。而这块地方,距今天大约是山西境内边上。他们走过的就是华北大平原。靠近这里原来气候下,是气候湿润,树木茂盛。动植物种类繁多。这一点通过今天的考古已经证明,原来的黄土高坡,曾经有高大茂密的森林。这一点一直到清末,采伐大型树木还在山西一代。所以,很明显今天我们叫做“黄河”这条大河,在距今20000-10000年之间。他还是清澈可以见底的。
居住问题解决了关键下一个问题又来了,那就是如何永久保留火种。因为,上一次大雨后,他们的火种被雨水淋湿了。熄灭了。这使得他们很久无法吃美味的熟食。聪和所有人都为这件事情很苦恼。但是,始终没有办法。于是有一天在再一次劳作中,聪无意识的摩擦两只干燥的木棍,引燃了周边的荒草。这一下他获得了很大启发。因此,回道住所内,他找来很多这样的木棒。但是,每一次试验都没有像刚才那样成功。但是,聪没有泄气。他持续不断的试验。最终获得成功。他通过成功的木材观察,发现只有把干燥的茅草,铺设在木头表面,在进行不断地旋转摩擦,才能引发火的发生。随后把这个告诉了高个。高个很高兴。自此他们知道了钻木取火。取代了自然取火和保留火种。这也是人类开始了自由使用火种的新纪元。也是由于火源的随意使用,才使得人类能够进入陶器时代。也就是新时期时代。
在这里定居。高个要求大家按照聪的办法,找寻树木的枝杈,来搭建棚子。最早的“棚屋”雏形开始形成。聪作为作为这个发明人,又看到了鸟儿筑巢的样子。鸟儿把鸟巢驻扎在树上。下面空的是树干。因此,聪有提出,除了搭建“三角形支架”还应该把棚子跟地面分割开,这样下雨雨水就不能存留在棚子里面,会从地下溜走。大家认为很好。就按照聪办法开始搭建。不久后第一批人类离开山洞后,所居住的平地建筑起来了。这就是棚子。而因为看到鸟巢受到启发。聪认为他们的棚子也该叫“巢”。后来随着这个族群不断壮大。不断繁衍。族群最新的首领,为了自己能够更加高大。获得更加多的。影像。从而可以吸纳更多的“来者”,因此,他们管自己的部族叫做“巢族”。而其他人管他们叫做“有巢氏”。这是伏羲与女娲起源的部族。而在这部族里面,由于群体壮大,同时生活安逸。因此,产生了大量的,跟很早以前聪那样的“智慧者”。随后大家开始分散。这也是按照祖先习俗。
其中一部分分散到今天河南一代。这里他们定居下来。其中一个类似聪那样的很年轻的聪明者。又一次在外出采集石料中,他突然发现,有一种石头,只要拿着相互之间碰撞,就可以瞬间产生火星,而这种火星如果搭上茅草。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点起一把大火。于是,他按照发现的石头样式,材质,轻重。开始找寻。接连找到很多。他每一块都要进行“碰撞试验”。几乎都可以实现他想要的。于是,他兴冲冲跑回到族长的住所,把这件事告诉族长。族长听了既兴奋,又表示怀疑。经过他多次演示。族长终于相信。这是真的。而这个聪明者,当时叫做“遂”。由于他使用石头抨击取火。因此,族长在他的名字边上加了一个“火”字。也就是说明,遂用石头摩擦获得火。因此,这种石头也是以他命名为“燧石”。而这族群后来被人们称作“燧人氏”。
由于相互之间都有原始联系,同时随着各地区不同气候变化,其当地物产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如何能够获得更多,自己喜欢而又无法获得的物品?这一点族长们各家都在发愁。比如食品,比如服饰。因为没有人思维和智慧是100相同的这是人类这个物种本身导致的。所以就出现智慧差异。以及创造力差异。那么交换?是最好的办法。随着祖先遗留的探险流动精神,各个部落都在组织能,与其他部落交换物品的团队。而后来我们把这些队伍称作“商队”。因为,据记载是商人,开始大规模跨区域贸易。
“燧人氏”部落出产最牛的物品,就是燧石。当时燧石是很重要的交换产品之一。他们与远在山西的祖先部族交换。而祖先部族,最擅长的是木制品搭建和加工建造。祖先部族为了获得更多的燧石,因此,必须要打量砍伐木材,然后按照祖先聪留下的技巧,把木材制造成可以筑巢的材料。在用于与燧人氏部落交换燧石。但是,双方地点距离那时实在太遥远。距离有数百公里。燧人氏部落,每次只能带着不多的燧石,前去交换。而交换回来的木材,又很难运回来。于是,祖先部落与另一个习惯圈养的部落,他们也是很久以前从这里分散出去的。他们就是曾经收养了狼崽的痣女的后代。而他们后来的“圈养”能力进一步扩展。竟然圈养了包括熊在内的物种。特别是他们在西北草原上,驯化了一种跑的飞快,且能够负重很重的动物,野马。熊被他们当做主力。马被当做运输。这样他们被称作“有熊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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