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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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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程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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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并不是所有的人族都能处于城池的庇护之下。甚至,在当今人族中,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的人能够生活在城池当中。

    毕竟,一个城池想要在末世中立足的最根本要求便是要有一名镇疆境强者,可是,对于如今刚刚在末世中发展不到20年的人族来说,哪怕有无数天骄雄起,又能有多少人达到镇疆境?

    如此一来,尽管当今人族有超过100座城池,但对于庞大的人族血裔来说,能进入城池的只有那一小部分。而其他的人,单单凭借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在这处处混乱的末世中生存,于是,非城池人士就想办法聚集到了一座座城池之外,形成了各个小镇,依附着城池而生存。

    这也是他们能想到的最好方法,能让他们活下去的最好方法。

    但是,小镇不比城池,城池生活在镇疆强者的直接庇护下,自然是无忧无虑,城池里的所有人,都归顺、听从于镇疆强者的指令,因此,在城池内部的人族生活的很和谐,不需要担心有什么问题;但是小镇里的人却截然不同了,小镇居民本就是在大荒里游荡的汉子,各个手里带血,不在乎法规的存在,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活下去。毕竟,就连他们来到城池旁建成小镇也只是为了借助镇疆境强者的威严来供自己更好的生存而已,谁还会在乎一条条法规的存在呢?

    在每一座小镇中,没有像城池里的那些条条款款,小镇里唯一的规则就是:弱肉强食。谁的拳头大,谁的生存环境就更好;反之,你就会被所有人群起而攻之,争相抢夺你的资源,让你在一瞬之间就灰飞烟灭,被别人啃的连骨头都不剩。

    而程宵,则是祁钰城旁的连镇上的一个居民。它是一名拾荒者,也是大多数大荒人族的共同职业。

    拾荒者游走在大荒里,与各种异族厮杀,抢夺各种资源,再用资源来强化自身,再接着去与更强大的异族厮杀,以便抢夺更多的资源。可以说,拾荒者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死亡的阴影中,只要有一个不慎,就会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

    程宵自己,已经在大荒中生活了十几年了,从他记事以来,就是在大荒某个不知名角落里的一个无名山洞中生活,那山洞外面有一片树林,还算茂密,树上结着各色各样的果子,林中穿着奇奇怪怪的生物。

    没有父母、没有亲族、没有依靠、没有依仗。程宵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找吃的。那时的他,年幼,胆小,不敢去抓树林中的生物,但又实在太饿,只好苦练爬树功夫,跑到树上去摘果子吃,如此几年下来,倒也练就了一身爬树本领。靠吃果子过了几年后,程宵也渐渐熟悉了这片树林,胆子也在自己的日渐成长中一步步磨大,他开始试着捕捉陆地上的一些爬行小科动物,用他们的肉来充饥。

    就这样,快快乐乐自由自在生活在大荒树林中的小程宵,在某一天晚上,躺在自己精心安置的山洞小窝的草被上时,突然一拍脑门,对树林之外的世界产生了无比大的向往。

    树林外到底有什么呢?有没有更大的小鼠(没办法,程宵这几年就是在和小鼠斗智斗勇,想尽办法捉住小鼠来烤着吃)?有没有和我一样的动物(是的,他对自己的定义是个动物)?

    说干就干从来都是程宵的风格,他在辗转反侧一晚上之后,终于发现了自己已经无法控制,且愈演愈烈的想要走出树林的想法之后,果断的带着自己的全身家当,当然,也就是一些他没吃完的小鼠肉而已,开始像树林外面走。

    然后,他就来到了大荒里。

    刚开始,程宵就像个好奇宝宝一样,见啥啥新奇,看啥啥不知,每天游荡在大荒里,竟然愣是没有异族发现他,然后一口把他吞了。

    也许是命中注定吧,在大荒里晃荡了几天都没见着异族,在他晃累了,想停下来休息一下时——异族来了,还以来就是一群。

    程宵那个时候躺在树上,悠哉悠哉的吃着野果,翘着二郎腿,嘴里还一边嚼果子,一边模模糊糊的哼着不知名小曲。他心里在暗自得意,嘿嘿嘿,果然,当时想着要出来就是个明智的选择,这树林外面的世界多奇妙啊,好多好多的东西,对了,还有跟我长得差不多一样的东西,好像叫人来着吧,反正他们是这样说的。想着想着,程宵还摇头晃脑起来,感叹曾经的自己太傻太天真,要是早一点出来不就可以早点享受这世界的欢乐了吗?可怜自己竟然被局限于那一小撮树林里浑浑噩噩的过了几年,如果不是一时脑热,说不定这辈子都没机会这道外面的世界长啥样儿了。

    就这样为自己明智的选择暗暗窃喜时,突然一阵地动山摇,这一下晃的程宵嘴里啃了一半的野果都掉到了地上,程宵也在猝不及防之下,直接摔倒在了地上。

    “呸呸呸”程宵好不容易从地上爬起,狼狈的吐了吐嘴里的灰,恼怒地抬起头来破口大骂:“谁啊这么没有公德心,不知道别人在休息吗,知不知道尊重他人啊”就在他嘴里噼里啪啦一通嘴炮之时,他看见了面前的场景:一群狼,黑压压的一群,默默的围在他身边,其中一匹头狼站在他面前,眼中泛着凶光,仿佛随时要将程宵撕碎一般。

    还在嘴边的话此时已被程宵生生憋了回去,他悄悄咽了口水,嘀咕道:“我滴个乖乖,怎么世界上还有这么大的小鼠啊看起来好凶啊,怎么办啊”

    听到程宵嘀咕的头狼此时更是身躯一紧,眼中的杀意仿佛要溢出来似的:什么?眼前这个卑贱的人族竟然说我堂堂狼群是那些更卑贱的小鼠,简直不识好歹!被程宵无意间嘲讽的头狼猛的咆哮一声,刹那间,程宵的身子就飞射出去,只留下余音在空中回响:“我列个大槽槽槽啊,这个小鼠怎么这么狠啊,不知道怜香惜玉吗”

    听到又被程宵称呼为小鼠,头狼终于忍不住了,仰天长啸一声,一股强大的能量从它身躯中爆出,向四周扩去,周围的狼在感受到这股力量之后,无不眼神中透露出狂热的情感,呜呼着像头狼跪拜。在接收到群狼的膜拜敬仰之后,那头狼威风凌凌的向程宵冲去,想要用程宵的鲜血,来弥补刚刚他对狼族的不敬。

    什么时候见过仗势的程宵此时更是吓得手足无措,等回过神来时那头狼都要到他脸上来了,恍然无策之下,小程宵祭出了他的拿手绝技——爬树。

    小鼠总不会爬树吧!过了一下,蹲在树上的程宵一手撑着树干,一手放在嘴里,紧张的思索着。不不不,根据我的世界观来讲,小鼠哪怕是变异一百倍,甚至变了态,应该都不会爬树的。此时的程宵,正在努力的给自己找信心,却没想过,他的世界观,已经被今天的这狼群给改变了。

    当头狼来到程宵所在的树下时,原本冲势旺盛的它,是住了步伐,改为抬头看向程宵,也没有其他的动作。

    程宵见状一愣,但旋即就反应过来,不由得跳起身来,站在树杈上哈哈大笑,“我就说嘛,小鼠怎么可能会爬树!哪怕你现在变大了一些也不可能!哈哈哈哈,如果小鼠会爬树,那我程宵不是可以飞了!”

    听到程宵肆意的嘲讽的头狼此时却并没有发作,而是转过身去,默默的向远处走去,身后的程宵,仍然在哪里放声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小鼠啊小鼠,我告诉你,想吃小爷我,在等个一百年吧!估计等你变了态之后,也吃不了我的!”

    然而,就在这时,本来还在向远走的头狼却突然转过身来,一股无与伦比的气势猛的爆发,紧接着,头狼便以数十倍于往前的力量,向程宵所在的大树冲了过来。

    “砰!”在程宵目瞪口呆的注视中,一颗直径最起码有80厘米的树,就这样应声而倒,紧接着,程宵就感受打一阵天旋地转——他被强大的冲劲给打飞出去了……

    猛烈的摔在了地上,程宵还来不及起身,那匹狼就冲到了面前,张开大嘴,就冲着程宵的脖子咬去。程宵此时心中确实绝望不已,闭着眼睛等着那狼来把他给生生咬死。

    悲催啊,小爷我还有大好年华不曾经历啊,你说好好的怎么着就遇上了这群东西呢,还好巧不巧的非要弄死小爷我

    在心里默念了几百句遗言之后的程宵终于发现了不对,咦,怎么还没把我咬死啊?难道是发现了小爷天选之子的身份,不敢扼杀,怕招致大祸,所以走了?胡思乱想着的程宵一睁开眼,就看见一个长得及其彪悍的大汉,手里提着刚刚还趾高气昂的头狼,冷冷的看着他。

    “额你,你是谁啊?”鼓足了勇气,程宵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哼。”然而出乎程宵的预料,那彪形大汉却并没有理会他,只是随手将头狼丢到一边,转身向外走去。

    看到他要走的程宵瞬间慌了神,喂喂,你说你一个人把那凶神恶煞的头狼给宰了就不管了?那边还有一群狼虎视眈眈的盯着这边在好不好!说好的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呢?你有没有一点帮人的觉悟啊!!!

    赶紧跑到大汉身边,脸上堆起一阵笑容,程宵抬头笑道:“嘿嘿,大哥,谢谢你救了我,不过您看啊,那边还有那么多小鼠,那么那么大,那么那么多的小鼠,您要是一个人就这么走了,小弟我怎么办呐是吧?这样吧,大哥您这次帮我杀了这些小鼠,以后若是大哥落难,小弟我第一个来相救如何啊?”

    而听到他说话的大汉此时却是停了下来,一脸狐疑的看着他,说:“你刚刚说这些是什么?小鼠?”

    程宵一愣,说:“这不是小鼠吗?不就是比一般的小鼠大了那么几倍吗”

    大汉听到这话,脸上的表情也是精彩起来,感情自己随手救下的这个小子,是个智障啊竟然连狼都不认识不过,他还是问了一句,“你难道不知道那是狼吗?”

    程宵又愣住了,啥,啥,啥玩意儿?狼?我咋没听说过这个东西呢?

    看到程宵脸上的表情,连大汉都是扶额叹息了一声,他说道:“拿东西叫狼,据群而居你刚刚招惹的那匹狼是这块狼群的头狼,估计刚刚突破纳灵镜不久,还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力量,我感受到有能量波动后就赶了过来,看到这匹狼要吃你,就顺手把那狼宰掉了。”

    此时的程宵简直就是凌乱在了风中,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纳灵?那是什么?还有突破

    他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被打击了。

    看到他的样子,大汉也不再多语,只是叹了一口气,道:“算了,以后你就跟着我吧,也算是一个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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