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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能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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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天缝无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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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问起了张本初那本书的来历,却正中张本初下怀:“李先生,这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

    “你……你从岛上偷出来的?”李白惊惑。

    张本初叹口气,连李先生都会这么想,看来老孙头说的一点没错,这要是被岛人知道了,肯定会把他当做小偷抓起来。

    渔人进岛头偷东西,这可是大罪。

    “这本书不是从岛上偷来的,我也从来没有进过岛,但是……我也说不清这书的来历,所以我只好来找先生。先生是这个渔村里,我唯一能信得过的人。”

    李白心想:放屁,你最信得过的人明明是鲁小班。

    不过李白似乎明白了一点道理,这本书如果放在他手里,他倒是有办法解释的通这书的来历,只不过需要一点时间。

    难道张本初是想让他帮忙解释书的来历?好帮助他卖书赚钱?

    不对呀!刚才张本初还说要把书送给他来着。

    “你到底想干什么?”李白重新坐下。

    张本初:“李先生,我刚说过了,我想把这本书送给你,同时我还想要钱。”

    “哼!你想让我帮你卖书?对我有什么好处?我凭什么要帮你?”李白不耐烦道。

    说实话,李白确实喜欢那本书,就算不跟《青莲剑歌》搭上关系,他对张本初那本书里的内容也很感兴趣。但如果只是让他帮忙卖书的话,那对不起,一点兴趣都没有。

    给钱也没用,他李先生不缺钱。

    张本初淡定的说:“我不是想让先生帮我卖书。”

    “你到底想怎样?”

    “我是想……让先生卖书。”

    轰~

    “你…你给我滚!”李白骤然起身,收了自己的《青莲剑歌》,怒不可遏,“滚,以后不许到院子里听课,墙头也不许趴。”

    李白这是真生气了,这是要把张本初彻底赶离学堂,他甚至还动了心思,要把鲁小班也一起赶出去,只是最终没说出口。从耳朵上把那半根没抽完的烟拿下来,放到张本初的新书上,李白转身走到床边,重新把《青莲剑歌》藏在了枕头底下。

    “李先生,你误会了,”张本初面不改色,解释道:“我是想让先生卖书,但不是卖我这本,而是卖先生的《青莲剑歌》。”

    李白的手刚从枕头底下抽出来,听到张本初这么一说,愣住了。

    卖《青莲剑歌》?

    李白是个聪明人,顿开茅塞。

    如此一来,张本初所有的行为便都解释的通了。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有一本《青莲剑歌》,卖这本书不会引起怀疑,也没人会追问书的来历,一切顺理成章。而卖那本新书的话,短时间内也不一定能解释的清,肯定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如果一定要卖书赚钱的话,卖《青莲剑歌》是最好的选择,而张本初那本新书自然也就……

    李白想到这,回身给了张本初一个询问的眼神。

    张本初会意:“先生卖书,卖多少钱都归我,作为回报,我把这本新书送给先生。”

    果然!

    李白又从枕头底下把《青莲剑歌》拿出来,左手托着封底,右手轻轻的抚摸书的封皮。

    不得不承认,张本初这一招卖书的套路,简直完美,用张本初自己的话说就是:天缝无衣。

    成语没学会几个,就喜欢乱着念。

    让李白感到踌躇的是,真的要卖掉他的《青莲剑歌》吗?这本书跟了他这么多年,难道只有离开他才能获得解脱?才能把其中的奥秘释放出来?

    这会不会又是某种机缘呢?

    这一次,李白并没有那么确定。毕竟这个决定,很可能就是跟这本书永别的决定。虽然书中的内容早已背熟,可是又怎么能轻易说的出分手。

    “本初啊,今天就到这吧,容我考虑一晚,明天再给你答复。”李白也不看张本初,只是不停的爱抚手中那本《青莲剑歌》。

    “好,这本书就留在先生这了。”

    张本初起身告辞,并没有带走那本新书,连同书上那半根烟一块留给了李先生。把书留在这,比带在自己身上安全多了。更何况,张本初看的出来,李先生应该不会拒绝他的要求,同样他也看的出来,这个套路似乎只能用一次,其他的书恐怕短时间内是卖不出去了。

    ……

    一出门,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鲁小班早就等不及了:“哥,你跟李先生聊什么了?怎么这么久?”

    卖书这种事,最好还是不要让鲁小班知道的好,知道的越少,对他越安全。可怎么跟鲁小班解释呢?

    “小班啊,我跟李先生好好谈了谈你这早恋的问题。”张本初说。

    “早恋?哥,你别逗我。”

    “刚才放学的时候我可看见了,班上有几个长得不错的小姑娘在给你抛媚眼,我告诉你啊,学习要紧,不要分心。”

    “哥,我倒是想,那个孙大胜早就把我锁死了,她说如果我想早恋,必须先找她,不然她就……”鲁小班说起来都有点怕怕。

    “怎么着?她还敢欺负你?难道他不知道你是我张本初的弟弟?”

    “她知道啊,她当然不敢欺负我,但是她说了,我看上谁,她就欺负谁,她说就算你哥是张本初,也管不了那么多。哥,你不会不管的对不对?”

    “对,对个屁!嘿,你还敢想,我是说不让你早恋,听明白没有?”张本初回过神来,又问:“欸?那个孙大胜是谁啊?有那么厉害?”

    鲁小班:“那不就是杂货铺老孙头家的女儿吗?”

    张本初:“咳,你直接说海豚公主不就得了,害我想半天都想不出孙大胜是谁。”

    “哥,我可不敢那么叫她。”

    “嗯,我知道了,有她盯着你我就放心了,你应该不会早恋。”

    鲁小班:“……”

    孙大胜确实是孙厚梓的女儿,海豚公主只是大家给她起的外号,谐音。

    因为孙大胜长得实在太胖了。

    这年头大部分人都饿的骨瘦如柴,可孙大胜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喝水都长肉,胖的无以言表。

    尤其是那对大屁股,大的至少要坐两个人的座。用“巨大”、“硕大”之类的词来形容都不够贴切,必须用“海臀”来形容才算到位,于是取谐音,便有了“海豚公主”的称号。

    老孙头倒是无所谓,都胖成这样了,有个雅号也不错,苦中作乐嘛。可孙大胜不那么认为,她不喜欢自己现在的样子,而且她坚信自己有一天一定会减下来的,所以她不允许别人乱叫。

    尤其是班上的同学,谁要是敢叫她海豚公主,她就威胁要嫁给谁,男女都一样。

    于是大家避而远之。

    只是可怜了鲁小班,他就挨着孙大胜坐,关键是孙大胜对他有好感,想躲都躲不了。

    不过这倒是让张本初放心了,因为鲁小班绝对不会早恋。看来这海豚公主也是冥冥中注定的安排,天缝无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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