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早上我们吃过早饭,正在坐板,听到走廊里有划楞划楞的金属摩擦地面的声音,有人在下面小声的说到:“又来死刑犯了!”随着声音越来越近,不一会儿走到了我们监室的门前,只见管教带来一个身材不高体型微胖的人,长的一脸横肉看着就有点吓人,大概20岁左右,进去监室后,只见他双脚戴着脚镣,(看守所里的死刑犯人进入看守所都会被先砸上脚镣,标准脚镣8斤,还有10斤12斤15斤的,犯人在监室里不听话会换重的脚镣,脚镣用铆钉砸死,大概有一尺多长小手指么粗)上了地炕和我们一起做了一会板,到了下板时间有人问他咋进来的,他简单说了一下:他是别的城市的人是个孤儿,叫王炳良,在我们这市里车站附近,通过踩点抢劫了一个卖烟的人家,家里有三口人住的平房,他们同伙4人都是20岁左右,进去以后抢劫被害人强烈反抗,他们就把被害人一家全都杀了,现金没抢到多少,就把人家家里的好烟都搬走了,他们租住在车站附近的旅店里,案件发生后旅店老板举报了他们,就被抓了进来。
看守所里对死刑犯有关照不用干活,晚上也不用值班,主要怕他们闹事,都是快要死的人了有啥不敢干的,所以也没人去惹他们。
过了几天有一次出去放风的时候我们都出去放风场了,坐班的没出去,他把死刑犯也留在号里,管教在门口站着,坐班的和死刑犯在号里聊了很久才出来,当天中午死刑犯就和坐班的一个盆吃饭了,而且坐班的还告诉别人给死刑犯的脚镣的铁环上给缠上布条,为了不让他磨腿,又把脚铐中间的铁链拴了跟布条,方便他走路的时候可以拎起来减少摩擦。
坐班的叫王鹏,是我们市里面一个小有名气的混混,在我们市里为了抢屠宰场里的经营权和另一伙人在屠宰场门口一起约架,纠集了上百人,结果另一伙人官方门头硬没打起来,警察直接把王鹏等人抓了进来,给王鹏定的罪名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买强卖,三条罪名,王鹏和看守所里我们房的管教关系好,进来时候直接分到我们房里,当了坐班的,死刑犯进来后我们房的管教给他出的主意,让他问问死刑犯还有没有别的案子,如果有的话就让王鹏检举他,(检查院对于在押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的会适当的根据案情情节轻重给予从轻处罚)
死刑犯当时在派出所还真就没有全部交代所有的罪行,他16岁的时候还在老家杀过一个人,案件没有被侦破,他把这个事情告诉了王鹏,王鹏和死刑犯达成协议,死刑犯告诉他这个案子,他就可以和王鹏一个盆吃饭,不用吃窝头,还可以有好烟抽,还有人伺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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