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242.九马拉棺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子受连哈欠都没打完,硬生生憋回去了。

    我什么都没干就圣明了?

    难道费仲在殿外埋伏了五百刀斧手,谁不拍马屁就砍谁?

    子受冷着脸坐到上首,下头的文武百官们一双双眼睛忽闪忽闪。

    目光之中,有崇拜,有敬畏,有不可思议。

    唯独没有不满。

    这不对啊?我哄抬炭价,贵族都已经骂起来了,还卖了许多先王的青铜器,你们一声不吭?

    “诸卿何出此言?”

    子受出言,是御史台玩忽职守,还是群臣都是舔狗?

    费仲带头出列,迫不及待道:“陛下圣明啊!”

    “陛下德加四海,蛮夷来降,朝歌多有方外牧民,草原部族不通教化,行事彪悍,对朝歌百姓造成了影响,彼此间的信任减少,对国家的发展非常不利,特别是”

    费仲定了定神,严肃道:“特别是在诸侯心有不臣之时。”

    “陛下买炭立信,确立百姓对朝廷的信任,便能为日后的变法奠定基础,从而内收人心,外平诸侯!!”

    买炭立信?

    又有人曲解我的意思了?我特么哄抬物价给你曲解成了徙木立信?

    子受皱起眉头,可这样解释,还真解释的通。

    思来想去,他决定不多做解释,容易越描越黑。

    而且立信没那么简单,买炭立信不足以化解百姓对于统治阶层的不信任。

    就算是商鞅那正儿八经的徙木立信,也只是个开头,后头商鞅还做了许多事进行信任叠加,才顺利实施了变法。

    更关键的一点,徙木立信可没抬升物价,也没融掉历代秦王的青铜器。

    一斤百文还是低了,得提到两百文。

    炭价一提,贵族开骂。

    青铜器融的也少了,现在才融了十分之一不到,得喊罗宣帮忙生火。

    青铜器一融,大臣开骂。

    这两点,就是最大疏漏,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

    至于曲解自己的费仲

    子受深深看了他一眼,等会儿就让他给老虎抬棺。

    群臣开始纷纷上谏,拾遗补缺。

    他们都看出了买炭立信只是个开头,还需要更多的措施确立君王以及朝廷的威信,想一展所能。

    然而全都被子受一句朕自有妙计打发了。

    怎么可能让你们补缺?真是想多了。

    子受示意群臣静下来,道:“朕数日前曾在市集购入一只猛虎。”

    群臣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玩意,猛虎?

    (ex){}&/  群臣劝谏一番,却全被子受挡下,以救命之恩搪塞。

    群臣也只得妥协,下了朝,随子受一同为老虎下葬。

    到了陈列棺木的地方,群臣面面相觑。

    这是什么棺木?也太豪华了吧?

    不比诸侯的棺木差上半分,而且棺木上还有九条栩栩如生的龙纹。

    如果不是纣王告诉他们里头躺着的是一只老虎,他们还以为羑里的姬昌舔蛇胆舔死了!

    姬昌也是厉害,蛇胆那么苦还能一直舔来当调味品,真是重口味。

    “墓葬位于云梦山,国师曾于云梦山苦修,还请国师带路。”

    子受笑眯眯的对申公豹道,就是你平了平灵叛乱是吧?

    “臣”申公豹眉眼一跳,从袖子里抽出双手一拜:“臣遵旨。”

    子受又对费仲道:“费大夫乃天下少有智谋之士,理应抬棺。”

    费仲一懵,智谋之士和抬棺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他却没能拒绝,殷破败直接拉着他,抬起棺木来到一驾车上。

    子受以木工活亲手打造的灵车比普通车驾更宽敞,放上棺木后,还能多乘上一个人。

    费仲坐在上面,双手不敢离开棺木半分,表情格外委屈。

    “马来!”

    不一会儿,又有寺人赶着九匹马,拴上车。

    九匹马?诸侯也没这个待遇!

    “奏乐!”

    以师延为首的太乐署乐师也一一到场,奏着哀乐,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群臣随朕一同葬虎!”

    不等群臣劝谏,子受就令人赶着马,往云梦山的方向而去。

    群臣只得跟上,闻仲摸出一根钢鞭,刚想说什么,却被崇侯虎按住。

    崇侯虎手上还冒着汗,浓眉倒竖。

    区区一只老虎,竟要用九龙棺下葬,用九马拉棺,此事必有蹊跷。

    纣王此举绝不是单纯的在敲打自己,恐怕是那买炭立信的下一步。

    闻仲冷哼一声,见崇侯虎相阻,便收了鞭子。

    崇侯虎对于纣王用意的猜测,的确非常人所及。

    如果纣王此举单纯是为了葬虎出宫玩乐,而不顾礼制,寒了群臣之心,到云梦山上再动手也不迟。

    从云梦山一路抽回朝歌,一路上还得让乐师继续奏乐。

    子受偷偷摸摸看了眼闻仲,他可是冒着挨打的风险,也要赚取葬虎的昏庸值。

    看着吧,更荒谬的还在后头!

    求推荐票,求月票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上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