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拉斯·林·道尔顿询问起杨昭荣来,叫他起个假名什么的,这让杨昭荣陷入了沉思。他只是稍稍想了想,他才说道:“如果说起个假名字的话……你就叫我列尔宾斯·杨好了,这就是我的假名……绰号的话,那就……剑影如何。我的定位的话……我的定位,首先就是指挥官,其次我是个不错的突击手,爆破手,我还是个合格的装甲兵和炮手……算了,我是战斗全能,我经常担任指挥和侦察兵的角色,你不用以那么惊讶的眼神看着我,我的确是这样。”
没错,杨昭荣确实没有说错。他除了是个很不错的指挥员之外确实战斗全能的人才,毫不夸张的说,现在能贴上“特种部队”这个表签的家伙,9999综合能力都不如他。除此之外,他还学过开直升机,坦克啥的。不过也只能是特种部队的流水线似的学过,很不熟悉,这就是为什么他能在龙炎以一个指挥员的身份自居,而不是战斗全能啥的,原因很简单,除了进这个部队的新兵,各个都是战斗全才。
林早就以一种惊讶到了极点的眼神看着杨昭荣,下巴都差点掉了下来,都快被吓昏死过去,他的眼神中带着明显的惊讶,甚至可以用惊喜这个词来形容。“哇,我的天啊,你们部队的人各个都是全才吗?看你才几岁啊同志,真是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能让我找到这种神人。好吧,回敬你,我就说一下,我的绰号叫夜魔,我是个火力突击手,可以兼任狙击手,还是个军医。你可真是不错,我都有些佩服你了,兄弟,你很厉害!”林勇这么补充着,不过现在的他,眼睛都不打算从杨昭荣身上离开一步,很显然,对于这样一种“神人”他基本可以算是爱不释手了。
杨昭荣点了点头,随后继续说道:“我已经答应过你了,我会跟着你当佣兵,不过前提是你得把我弄到外国去……”
事实证明,林勇有一个极其厉害可靠的关系网,因为仅是三天之后他和林勇就被送去了美国,没错,就是美国,而且就是在圣弗朗西斯科,即旧金山。又过了三个月,杨昭荣,已经完全痊愈,而这一段时间,他和林勇的关系增进了可不是一点半点,甚至已经达到了好友的级别,不过这么几个月下来,杨昭荣一直在林勇的家中蹭吃蹭喝甚至蹭钱买装备。
这一天,杨昭荣正在门口等候着,因为林勇,即将把杨昭荣个人的身份证件连带些许装备给买过来。说起证件,那可真有意思了,林勇的祖父,曾是旧金山的市长,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过这并不妨碍林勇本人有很多政界的伙伴,虽说他个人对于政界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丝毫兴趣,不过帮忙半个小时证件什么的,那就是小事一桩,没错,就是小事一桩。
不一会儿,门便敲响了,等了许久的杨昭荣几乎是问都没问就开了门。一开门,正好看见林勇站在门口,拿着一堆的东西,全是装备一类。杨昭荣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并一把接过了挺重的装备,把它们摆在了门口。
在门口,俩人并没说什么,也不能说什么,因为这些东西包装的太过严密,透露了,反而不太好。等到了客厅,林勇才首先开了口,他一边指着那些装备,一边说道:“帮你弄到的有一个88头盔,一套作战服,一把北方工业的97式,全自动的版本,是不带提把,拉机柄右装的那种,有消声器还有全息瞄准器。还有一把加了消声器的f92手枪。本来打算给你买np42,但是没货了,就算了,那一家只是小店。那一袋里是护膝护肘,以及战术马甲,你一会自己组一下,还有就是军靴,军靴我向来不会买,就买了跟我的一个类型的。那里有把9 军用 刺刀,把你的95军刺摆家里了,不然太显眼。”
杨昭荣点了点头,他打开了拿个是作战服的袋子,发现是一套美制的abu迷彩,是一套城市迷彩的,底下还有一套荒漠迷彩,而唯独没有丛林迷彩,于是杨昭荣便抬头以一脸疑惑的目光看向了林勇。林勇晃了晃脑袋,低声说道“丛林迷彩卖完了,只有这两套。”杨昭荣点点头不语,对于军服,他没有太大要求来着,不过想了想,就先这么用吧,他也没资格说什么。
又看了几眼后,杨昭荣提起了袋子,他笑了笑后朝着林勇说道:“我去试试这身衣服”说完,杨昭荣便进了卧室,然后开始换上了作战服。他先套上了迷彩外套,然后开始套上护肘,又换了裤子,套上了护膝。接着便开始一步一步仔细的安上战术马甲的各部分,接着就把它套在身上,又扣上头盔,和护目镜。
杨昭荣长的不丑,相反,还挺帅的,要不是身高问题,他绝对就是仪仗队的人了,不过“天公不作美这句话可是实实在在都很灵验。杨昭荣的上下身比例基本就是黄金比,他的腿至少看起来是比较长的。还有就是他有8块腹肌的良好配置,身材完全就是华夏特种兵的量产类型——灵敏轻巧的同时又不缺乏力量。杨昭荣的五官很是立体,端正,脸部比普通黄种人偏白净一些,他鼻梁高挺,而嘴唇也很合适。他自认为最漂亮的地方是他的眼睛。他有一对很浓的龙眉,还有双眼皮和一双呈平行四边形的眼睛,不过他的双眼皮可不是纯正的双眼皮,他的左眼眼皮后半段的眼皮,分岔成了三层,这是一个个人特征,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那就是——一双华夏军人特有的眼睛。
历史上,华夏军人的眼睛第一次闻名于世界上最在二战的时候,一名普通士兵的被拍上《时代周刊》点照片。那双眼睛充满着太多的东西,但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其中最大的成分——刚毅。
杨昭荣小时候看过这张照片,在这种有意识无意识的环境影响下,他的眼神已经是越来越靠近那种样子,到了现在,以及是相差无几了,甚至还多了一些东西,那便是——浓厚的正气,与很不显眼却绝对能吓到人的杀气。换句话说,这双眼睛给了他常人难以拥有的气质。
杨昭荣又调了一下头盔套,护目镜,以及护膝护肘之后,便又从枪盒里面,拿出了他的新步枪——97式。97式 是华夏注明步枪9 5 式 步 枪的外销型,做为北方工业比较拿的出来的东西,自然质量不会差,就杨昭荣个人的印象当中,貌似无托步枪里面,97是非常优秀的产品了,甚至号称比军用的95还好。这当然是个商业手段,不过也可以展现出97优秀点质量。不过听说有些挑子弹,不过也没事,林勇能帮他解决这些基本问题。
他又把消声器装到了前面,又把全息瞄准镜装在了顶部的皮卡丁尼导轨,然后满意的看了看整个枪身,又想起了林勇的hk416,他立马,又发现了一个问题——林勇的枪
托,是缩短到最最短的。与外国人相比,华夏人普遍使用的要短一些,这主要是身材的问题,当然,这不涉及种族问题,只能说,地形影响了各个人种。而作为一个典型的华夏人,杨昭荣实际身材却也是偏爱小了一点的,他当时入伍的时候是压着特种兵的极限高——179入选的,不然也不会进特种部队了。不过好在他用的是无托步枪,不用担心这个问题,而且还是97式突击步枪,无论怎么说,和95也没差别到哪去。
也不管这个了,反正,也可以用了,不过比起全息瞄准镜,杨昭荣更加擅长机描。实际不止是杨昭荣,甚至林勇,以至大多数的华夏士兵都更加擅长机描。而主要原因实际是因为华夏的军队里,瞄准镜是个很稀罕的货色,这并不是因为华夏生产不了瞄准镜,虽说华夏某些精确的工业技术确实有些许的落后,但是生产一个瞄准镜能有多大技术要求。实际上,华夏军队不常使用瞄准镜的主要原因是——军方大佬很多都觉得华夏目前的技术水平不成熟,因此仅是在一些小部队有些许规模的装配。在军校待了四年之后,即使到了龙炎,为了防止瞄准镜反光带来暴露位置的问题,他也还是更多时候使用机描,虽说全息瞄准镜并不会有太大可能会发光暴露位置。而机描实际还没落后,其还有一定的作用,比如说,切换瞄准目标就比用瞄准镜要快速的多了。
杨昭荣又看了看另一个铝合金枪盒,不由扶额,然后低声说道:“真是的,买散装的就行了,还买什么枪盒啊,这一下可买贵了。”他又在腿上绑上了枪套之后,把银色的铝合金枪盒给打开了,闪在他眼前的,是一把银色的伯 莱塔 f92手枪,式不锈钢的枪型,还有木质的握把,以及一个消声器和三个弹匣。杨昭荣一把拿起了手枪,掂量了一下,又握了一下,不如他熟悉的92 式 手枪,但是手枪嘛,本身就是没有多大差别的。在检查一番并把保险关了之后,他便把手枪卡进了枪套里。又把刺刀刀鞘固定在了战术马甲上之后,他便推开门,走出了卧室。
林勇刚刚一直在低头玩手机,听到门开了之后,林勇随即便抬起了头,不过……瞬间就被吓着了。杨昭荣则是微微一愣,问道:“有什么不对的吗?”
“我勒个去,杨昭荣,你这样帅的不像样子知道吧。我勒个去,你这人,得让多少姑娘为你去狂奔个42125千米啊。你这样,可就把我比下去了。算了,有个帅气战友,总是好的,回头再给你弄把墨镜去,绝对能成为全民男神的。”
杨昭荣只是下意识一笑,不过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停留多久的时间,杨昭荣只是笑了笑,真的,只是笑了笑。接着,杨昭荣便问道:“先不管这个,有没有姑娘为我狂奔是以后的事,你现在应该先告诉我最近有没有任务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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